文:陳玉峰 (法律三)

上期訪問了女工惠儀,結果收到反映說寫得不好/資料有誤。有老鬼問:仲咩期期都要訪問女工?Suppose係宣傳合作社家嘛,點解講左去社員的衝突?

合作社要答的問題

實情是,要真實的理解合作社,應該從更大的背景去看吧。合作社的成立,其實是反資本主義全球化運動的其中一環。透過實踐與大企業不同的經營邏輯,証明資本主義以外還有可行的出路。而如果要與資本主義對著幹的話,合作社就一定要回答幾個主要問題:沒有老闆工人會偷懶?不是盈利主導(profit driven)便會效率低?最低工資會導致失業?等等這些都是新自由主義經濟對社會主義的最大攻擊。

因此在惠儀的訪問中筆者主要想處理幾個問題: 自行分工會否分工不均?開會民主處理問題就一定順利理想?爭執一定能平復?照顧工人的獨特背景會令成本增加? 這些都是合作社面對新自由主義必須回答的問題。

合作社勁過百佳…

要更正的是,由於惠儀沒有當夜班,因此她不是晚上十一點走的。而筆者覺得更加要說明清楚的是,社員不應該過了晚上十一點還要工作的。原因很簡單:合約精神。合約講明晚上做到十一點,留下是義務,不留下卻也是應該的。難道企業的老闆迫工人開夜班就是衰人;合作社社員over work就是「好人」、「有責任感」嗎?這樣也是雙重標準。比較理想的可能是,社員自由決定,各不干涉:始終工人的自主才是最重要的。然而,透過探討社員工作情況,我們卻得以窺見社員因為家庭崗位身份而面對的困難。面對「母親」這個身份,同時也是擔起了社會對她們的要求,但企業只以利潤,而不是以工人的福祉為目標,所以不會照顧她們的需要:關節痛不會獲批請假、子女有需要也不會被准許調班。但是合作社在這個位置響亮地答應了一聲:可以!合作社可以交由社員自己協調去解決開工問題。面對這些資本主義/企業寧願忽視的問題,合作社示範了如何細緻地體認工人的需要,而又能兼顧營業,提出了合作社運作比企業更優勝的地方。事實上,惠儀不放棄開會表達自己的機會,已顯示社員其實喜歡自主參與業務。開會會悶,難道不是嗎?可是開會的好處還是超過了開會的「成本」。現實的是,問題不會一下子解決;傾,也是要傾很久、很多次的;沒有人說一般企業就沒有這個問題。

再來就是,在合作社的女工能給在座參與了資本主義遊戲的各位什麼啟示?尤其是女性:不少職業女性都被要求放下自己的情緒,在工作場合哭就是脫節、軟弱的表現。但是女強人服務了什麼人?有研究顯示企業人事部門極大多數是女人。大企業看準女性「溫柔」的性格,利用她們的「性格優點」從事調解公司人事關係的工作;卻要求她們自己收藏個人情感和生活上遇到的問題。因此,平日我們以為是常識的「女強人」標準形象,實在只是代表我們被資本進一步施以剝奪。大家也許覺得很無力的同時,看看中大一角的女工,卻發現了另一種處理的方法。這個方法可能可以牽涉很多眼淚鼻涕紙巾,卻好過一般企業的老闆暴力地開一個人決定所有事,女工示範的,是一個alternative。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