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泥漿摔角 不如切實解決問題 中大學生報特別邀稿:新移民綜援撤限案 劉頴匡 善衡中文三 中大本土學社召集人 . 綜援案的判決已經是既定事實。現在,來港一年的新移民只要符合資格也可以申領綜援。很多人可能會對此感到不滿、憂慮、疑惑,甚至憤怒。這些感情是出於我們對香港永久居民這個身分的自我認同,是絕對可以理解的。然而,事實已經是事實,法庭的判決是按照《基本法》作出的,我們必須接受。我們沒有可能推翻法庭的判決,惟有實實在在地想辦法解決問題。社會上已經有太多左左右右互相打稻草人的泥漿摔角。政治是解決問題的藝術,既然再吵下去沒有意思,不如坐下來談方案、講現實。
鄰人還是仇敵? 43屆莊「川」(13-14), 中大學生報特別邀稿:新移民綜援撤限案 張立邦 新亞哲學三 . 我身為一個大學生,在這件事上面,其實沒甚麼好說的。像我這樣一個人,沒有家累,沒有經濟負擔,沒有與家人離合而思念,亦沒有搶醫院搶奶粉搶學位的怨念。假如比喻真的能說明的話,我會說我離地離到上火星。我期望這會是一個優點;畢竟有些話雖然人人可說,但身在其中卻很難去抽離於自己的處境。
[更新]中大學生報特別邀稿:新移民綜援撤限案 43屆莊「川」(13-14), 中大學生報特別邀稿:新移民綜援撤限案 早前《中大學生報》誠意邀請中大人投稿評論綜援案判決同埋相關議題,家陣我地延長限期至1月4號,希望收到更多同學嘅聲音;投稿準則依舊 . 活動鏈結: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575472752533752/?notif_t=plan_user_joined . 文章鏈結:http://cusp.hk/?cat=165
撤限模糊公民界線 同時損害雙方權益 中大學生報特別邀稿:新移民綜援撤限案 (標題為編輯所加) . 黃澤榕 新亞中文三 . 有人討厭每個大陸新移民,認為他們全是蝗蟲;有人並不討厭個別新移民,認為品行良好、自力更生者便非蝗蟲。我是後者,故或會被視為包容膠。不過無論是否排斥個別新移民,相信港人普遍認為新移民整體上確為社會帶來不少問題;相信港人普遍同意,歸根究柢,問題源於制度。對此,「限制」才是治本的之策。政府無法在新移民入境前加以限制,故只能在他們入境後加以限制。但現在限制非但未有收緊,更放寬至新移民毋須居港七年便可申請綜援,這豈非進一步擴大制度問題?
中大學生報特別邀稿:新移民綜援撤限案 43屆莊「川」(13-14), 中大學生報特別邀稿:新移民綜援撤限案 近來綜援案嘅判決鬧得熱烘烘,或者大家係網上食花生食得唔少,有人覺得中大學生會左膠到不得了,剩係識講大愛;都有人話法官咁判單案好合理,七年限制根本唔人道。就咁睇落,好似火花處處。可惜,眼見係網上部分人流於情緒宣洩,或者只顧簡單展示立場、自說自話,其實往往無點冷靜落嚟思考。 為咗促進認真嘅理性討論,家陣《中大學生報》就向中大人誠意邀稿,投稿準則是咁的: 1) 字數:750字以上,2500字以內。話到明認真討論,無理由做到好似Facebook啲零散留言咁掛? 2) 建議主題:對判詞嘅睇法、新移民拎福利嘅問題,連帶嘅問題如稅收、整體福利制度、審批權亦可討論; 3) 完全冇理據,只係扣人帽子嘅,sor,我哋係唔會登出嚟嘅。 4)收返嚟嘅投稿,將會完整咁放去網站公開,實體學生報亦會有各位文章嘅重點節錄。放心,學生報唔會因為立場唔同就唔俾出街。 5) 為免節錄嘅時候誤解各位原意,我哋會send返個節錄版本俾作者,兩日後如作者冇其他意見,就當作默許刊登。 6)唔接受公開發表咗嘅作品(包括網上發表),請勿一稿兩投 7)來稿附返真實姓名、院系級、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或電郵地址,寄去 cusp@cusp.hk 或中文大學范克廉樓307室,《中大學生報》編輯部收;deadline係2013年12月30號中午12點 堅守價值,嚴謹認真,正正係學生報認同嘅討論方式。如果,你哋相信觀點嘅交鋒需要舖陳同整理;相信自己堅持嘅價值可以說服大家,咁就唔好等啦,投稿嚟啦!讀緊又好,校友又好,我哋都歡迎噶!
判決有法理基礎 應聚焦討論單程證審批權 43屆莊「川」(13-14), 中大學生報特別邀稿:新移民綜援撤限案 黎銘澤 逸夫政政四 . 在聽到新聞講終審法院判決申領綜援需要居港滿七年的做法違反基本法,再看過法院的判詞,同很多人一樣,我也感受到震驚。震驚的不是法院的判決,震驚的是為何上訊至終審法院才宣告這個做法違憲。基本法的條文已經寫得十分清楚,香港居民享有基本社會福利,而今次爭論的綜援又是旨在提供最基本的社會保障,申請者需要證明他的收入和資產無法在香港這個社會支持其最基本的生活,才能獲取綜援,而綜援的金額亦只能支撐申請者得到基本的生活需要,絕對稱不上優越。從法理上,是難以論證將新移民(法理上的香港居民)劃出社會基本保障網。... . 無論我們喜歡與否,從大陸來港的新移民,在法理上已經成為「香港居民」,當然不能將他們排除在外。不過這個句子應該同很多香港人的感覺不符,問題的核心在於在很多香港人眼中,新移民根本就不是同我們一伙,我們並不認同他們是香港居民的一份子。這個落差建基於新移民移民香港的制度並沒有得到我們的授權,我們並不信服這個制度,當然不認同這個制度下移民香港的「香港居民」。我們根本需要做的,是要收回單程證的審批權,並且將單程證制度置於香港社會的討論,討論我們需要什麼的接收移民制度、香港未來需要幾多移民、社會需要什麼樣的新移民等,只有將這些問題交給社會討論,並在一個真正民主的制度下,將民意化作政策,我們才能從根本解決對新移民的反惑和質疑,從而真正接受在此獲得 我們授權的制度下移民的新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