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香港中文大學

劉遵義校長: 

有關校內工程合約外判之制度詳情 

    月前有外判油漆工人在崇基教職員宿舍工作發生意外喪生,事後相隔一個月校方及外判承辦商才開始處理家屬賠償,足見校方與外判商在對死者家屬的責任賠償上糾纏不清,應變緩慢;並反映校方一直對外判工程的安全監管制度施行不力,權責含糊。 

    我們認為,任何為大學校園服務的工人,其職業安全和福利都應得到校方保障,對於外判工人亦應一視同仁,而近年社會上工種外判導致工人權益屢遭剝削的情況更是不爭的事實,重視人文價值的大學校方更應帶頭訂下保障員工的機制和行政指引。我們亦對校方被動遲緩、缺乏誠意的處事手法感到不滿。本次事件日前需校方墊支賠償,但背後所反映的長遠問題依然沒有解決。校園正陸續進行大規模發展計劃,屆時將有更多大小工程,一套有效保障所有工人的機制更見重要。在此我們提出以下查詢,誠希校方在本週四(二月十九日)下午四時前給予回覆,並就問題內容對整個外判制度作出檢討: 

  1. 現時校方在工程招標時,有甚麼具體程序方面能反映校方重視承辦商處理職業安全和健康的安排作為考慮準則?
  2. 在合約批出及工程開始後,校方如何實質監察外判商執行有關職安健的安排?有沒有一套具體指引讓外判商和工人參考?校方聘請的安全主任的實質權責為何?
  3. 萬一外判工程進行期間工人發生意外,甚至外判商拖欠賠償,推卸責任,中大校方本身有否應變機制處理事件?如有,該套機制又如何運作?
  4. 校方有否公開現時已批出的工程項目及有關外判商的資料,包括於網頁及工地外公佈工傷數字,令外判工程的透明度更高,也令更多同學和公眾得以參與監察?如否,校方有否考慮將其公開?

 

    我們要求校方有關部門落實保障職安健的安排,避免意外發生;假設不幸有同類事件發生時,儘早採取果斷行動,阻止外判商乘機逃避責任,使受害者家屬得到合理的交代。 

      

教安!

發起團體: 中大學生會幹事會

工業傷亡權益會

中大員工總會

中大學生報

中大基層關注組

 聯絡人:學生會外務副會長   周澄 (93015004

學生會候選外務副會長 范長豐(63791468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本送:商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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