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種校史其中一種 迎新特刊2008 文:阿Gag 導言 若果要去問,究竟中大的精神是甚麼,其核心價值又何在,你會怎樣回答呢?事實上在書院搞活動、選中文教學的課堂,當中價值,正或多或少滲透在大家未來的大學生活裡面。 然而同時間又會有另一極端出現在中大同學的討論裡面,「其實書院得番個樣」,「我地系D Course多數用英文教個喎」等等,所謂的中大價值,究竟還是否尚在?看著某些校園的現況,難免令人感到迷惘。 剛入中大的你,很多時都只能從官方刊物裡看到所謂的中大歷史,但「哭中大」是什麼?「書院精神」是什麼?你永遠不會從大學廣場裡面看得到,但這些名詞卻是鐵錚錚的、切切實實的烙印在校史裡面。就跟大家探討一下中大歷史的一個非校方版本,或許我們能夠從這些事情的經過找到答案。 我們會說,書院制是中大的特色 中大是全港唯一實施書院制(或稱為聯邦制)的大學,不論是官方還是非官方的說法,都認同書院各有特色,但我們今天看到的書院,卻只是一個管理宿舍、書院通識、週會等等的一個從屬機構,若果真的認為書院是中大特色,真的是僅此而已? 當初1963年中文大學成立,將新亞、崇基、聯合合併後,書院仍然非常獨立自主。各書院有獨立的行政機構、校董會,而又有權決定自己的教學課程,學系也是從屬於個別書院。比如說,崇基哲學系與新亞哲學系課程並不相同,政政系只從屬於聯合,這樣的制度,使同學能集中在書院,提高內聚力,且能維持不同書院的獨特之處。 可是自七十年代起,書院制度便被輿論連番批評為「沒有效率」與「浪費資源」,因為場地設施全都要分為四書院,而四書院又難以協調,人們均認為造成資源的極大虛耗,遂萌生中央集權化之聲。1976年,政府通過《第二次富爾敦報告書》,建議大學本部收回三書院的大部分行政權及財政權。新制使書院校董會、行政架構形同虛設,其時三書院除了聯合表示贊成外,崇基、新亞均反對。儘管如此,中央集權的法案最終亦被立法會輕鬆三讀通過。因著書院制度被破壞,創辦新亞書院的錢穆、唐君毅等校董便憤而辭去校董會職務以示抗議。 由此可見,為了效率上的方便,所謂的書院特色亦因此大為減退。書院變成只是處理住宿、飯堂、獎學金的機構,而書院精神,更隨著逸夫書院的成立而進一步受到挑戰。1987年,隨著邵逸夫先生的捐贈,在沒有歷史背景、缺乏完整辦學理念、定位價值下,逸夫書院宣告成立。書院概念,遂被置換成一種可以沒有價值背景的產物,甚至只是一種斂財的手段。大家經常掛在口邊的崇基要發揚基督精神、新亞的弘揚儒學、聯合的促進中西文化交流,在缺乏渠道、能力實踐其理念下,遂變成空談。至於逸夫書院的精神是甚麼呢?有同學說很自由,同學很玩得,可以參加很多活動,但這些所謂精神是由同學自身互動構造的,本身書院的價值觀,無法說出究竟是甚麼。 書院精神、制度既被高度抽空,接著連中大本身的精神,似乎校方隨時可以把它不當成一回事。李國章治校時期,校政架構更被進一步置換。他主張大專院校應合併成一所國際超級一流學府,繼而推出了中大、科大的合併計畫,繼而又有中大、教院合併的嘗試。素知不同院校辦學理念本已不同,良久反思,若果李國章的野心實現的話,合併以後院校的價值會變成甚麼?會否成為另一種更大型,更高度抽空主權的書院?校方數十年來為了發展、效率等等,原來可以將本身辦學精神一筆抹掉。 直到近期,校方對於書院的種種動作已經越來越遠離當初聯邦制本質。新書院的成立,使得書院精神邁向另一里程碑。邀請一個薄有名氣的教授出任院長,有地方建一棟宿舍,然後某財團給你捐贈一筆錢,便可以成立一間書院。再看看書院教學理念是甚麼,劉遵義說︰ 「新書院將採用全宿制,宿生將會一起用膳,提供一個課室以外的平台,讓同學間有更多接觸。」;又例如晨興書院的學生須參與義工服務等等。要問的是,這些書院本身究竟有何具體教學使命?而以上的教學安排其他書院有哪個不能同樣做到的?所謂的書院,已經變得如此簡單、兒戲。 一間通才教育的大學? 中大又經常說訓練通才是中大的教學理念,不少人支持過四年制才是適合中大的學制,而學生能夠自由選讀不同學系的課,更是訓練通才不可或缺的大學環境。 不過,歷年來又有幾多通才教育的措施能夠被捍衛?社會、政府的壓力,隨時會使教學理想破滅,1977年,港府發表一份「教育政策綠皮書」,內容提出中大應由四年制改為三年制,藉此增加大學學額,統一大學收生程序。此舉促使師生於1978年2月罷課一天,認為違背了中大的教學理念。政府最終妥協,承諾十年內不提四改三建議,是為第一次反四改三運動。 不過四年制的堅持,卻逐漸被踐踏。78年設立醫學院的時候為五年制,中大師生認為此舉使醫學生只專注於其專業課程,有違通才理念,提出「中大四不改三」、「醫學院五必改六」,81年更發動過靜坐集會,但連番爭取不果。最後醫學院五年制得到教務會的首肯,在大部分師生不知情下,大學接受政府此建議,學生會、學生報遂於校章上蓋上黑紗致哀。 十年後,政府四改三的意圖未泯,最終1988年發表了《三號報告書》,再次要求大學改為三年制。中大師生再次表示反對,促成第二次反四改三運動,立法局討論三年制的建議時,學生到遮打花園示威,行動更得到校方支持,以校車接送。三千餘師生最後於12月2日舉行大罷課,但亦無法改變政府三年制的決定。這不但干犯了大學自主,更是政府為了資源,為了與其他院校學制看齊,不顧院校教學原則的表現。 可笑的是,政府於近期又推行「三三四」學制改革,提倡大學應該四年制,說到這裡我想各位亦不禁唏噓,數十年來師生的堅持,原來只玩弄於政府的股掌之中,中大的教學理念原來可以如斯脆弱。 由政府的不重視到學校的不重視 不過近年似乎脆弱不脆弱,是否被政府干預好像都不重要。近年學校管治層的所為,又好像已經當通才教育是可有可無的事了,因為這種資源第一、銳意發展的管治觀,隨著院校競爭日烈而相對得不到重視。金耀基治校時期,適逢大學削資,他表示「太陽底下太多新事,不可能將所有事放進大學裡」,隨即進行學系重組合併,如將現代語言及文化研究系之現代語言部份與日本研究系的日語部份合併,新設語言學系,停辦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等。但同時,中大醫學院卻以銀彈政策資助中六尖子全部學費,共花六百萬,使同學大為不滿,雖然最後校方讓步,亦令人質疑校方對於教學理想有何堅持。削資殺系後不久,教務會又議決成立法學院,先後毫無諮詢。以賺錢專業學系為先,不理弱小學系之死活,其通才教育理想之淪陷,可見一斑。 而當下劉遵義校長的校園發展計畫,則更不消說了。手挾「三三四」學制改革機遇之名,意圖在中大大興土木,計畫在校園各處大量興建建築物,又增收更多學生(但學生中卻包括了研究生及非本地生,即與三三四未必直接相關的)。至於校園發展的背後,變回四年制以後,中大應該在教學上有何配套、在制度上有何配合,使中大更能實踐上述的教學理念呢?我們看不到。 中大之所以稱為中文大學 過去中大強調以中文授課。創校早期,中大視發揚中國文化為己任,強調中英文並重,要成為一所「中國人的大學」。中大在七十年代以前不斷被歧視,社會普遍以英文衡量人們的語文能力,中文相對次要。70年起,中大同學與各界朋友開始了爭取中文成為法定語文運動。面對1978年政府發表的《高中及專上教育白皮書》,中大學生又連同社會人士提出提高中文的社會地位、應提倡母語教學的反論,改變了當時重英輕中的氣氛。由此可見,中文教學一直是中大的堅持。 然而近年中大呈現的圖像又是一個怎樣的面向呢?自劉遵義上任以後,商品化管治觀充斥,國際化的政策使中文教學的理想走回頭路了。此一政策逐漸滲透進中大的各種制度,包括要求學術論文要以英美頂尖期刊為出版目標、研究院以英語授課、學系要有一定數目的英語教授科目等等。05年終出現了「哭中大」事件,掀起了一連串捍衛中文教學理想運動的序幕。可惜的是,中大由本初對於中文的執著到揚棄,引起了師生校友的莫大惋惜,中大學生會就國際化的一份聲明寫道:「大學的首要任務,乃服務本地社群,對自身文化/社會進行研究、思辯,以至批判,而非作他人學術上的嫁衣裳。」獲取資源、發展第一的管治觀,再次使治校理念論喪,有關討論,至今尚未了結。 小結 以上可見,中大的歷史,可說是有就教育理想不斷爭持的面向的。我們有時會看到校方以發展、資源為首要的管治觀,忽視了當初的教育價值,這亦難怪,殖民教育只著重為殖民地提供人力資源,自然希望大專純粹擔任提供生產力的角色,歷史一直延續下去,價值理想,逐漸成為了中大擴張獲利的獸性的裝飾。 然後所謂的中大理想,惟有交由中大人獨立承擔了。書院權力被抽空,活動形式同質化後,缺乏歷史脈絡的逸夫書院,同學仍然願意自我催生書院氣氛,想來不過是對書院精神的點點堅持;遇上校方惡策,仍然願意在學生的聯署聲明上,冒著飯碗不保寫下名字的教職員,真的珍重師生共治。還記得學校曾頒發榮譽博士給李光耀與董建華,李國章校長說頒發理念在於:「只問成就,不問理念」;劉遵義更謂:「我都唔知點解。」你願意走出來跟他們說,「師生共治是我中大價值,你們一言堂的亂頒,沒有正確掌握中大的核心價值」嗎?面對學校令人莞爾的作為及校長的奇言怪行依然長年抗爭,這段歷史,我覺得已經是一個奇蹟。 早前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就檢討大專管治舉行會議,邀請了大學的職員協會代表、院校代表及學生代表發表意見(當中以中大代表最多,發言最激憤),席間團體不約而同抱怨聘任職員以至管治架構改革黑箱作業。聽罷團體申冤,議員很不耐煩:「你地班院校黎到又唔講野,番到學校又係度用埋d合約制去剝削員工,咁算係咩態度先!」我開始明白這是甚麼態度,大學幾十年來就是以這種態度不斷偷偷摸摸地發展、爭取資源。要使大家享有理想的中大,惟靠大家捍衛。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CommentName* Email* Website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7 × = 14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