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一豆耕作】急急如律令,齊驗尿叫妖魔來現形 專欄, 09年4月號 【一豆耕作】急急如律令,齊驗尿叫妖魔來現形 幾個月來,初中生學校嗑藥送院、偶像歌手彼邦食大麻被拘押等事件接二連三,一下把禁毒推上城中熱話榜首。 有時,圍繞禁毒這個風眼而旋起的議論,煞有介事得令人啼笑皆非。譬如某次城市論壇,有議員對學校驗尿提出質疑,然而理據卻是「公平」原則︰只係學校驗,出面既人唔使驗,咁啲學生會話唔公平喎…… 那應該如何呢?是否日後警員巡邏,除了有權搜身還應有權驗尿,才算得「公平社會」?可是,無論驗尿也好,找偶像搞禁毒騷也好,也不過是在「毒」的末梢上硬軟著力罷了,離問題本源尚有二萬八千里。 但此二萬八千里,連啟程都難。我們只能談禁毒,卻不能談「毒品」, 因早有道德戒尺在伺候,隨時準備把「越軌言論」一尺打死。好比許鞍華論大麻時說:「我年輕時也試過一次,(記者︰現在不敢吃嗎?)不是,是沒興趣。」言論一出,即被視為語出驚人而「引起反感」,隨後更要草草「道歉」。 可是,既欲與「毒品」決戰,不是該知己知彼嗎?首先,致力禁毒的社會人士,可曾深入去了解濫藥者與所謂「毒品」間的關係?一般理解是,吸毒的誘因在於嗑了會「很High」。但為什麼追求 High?High 又是一種怎樣的意識狀況?High 本身是一種罪惡嗎?現實生活之 Low(包括情緒與社會位置)又如何促成對High的追尋? 這些問題我無法回答,可但凡能令人上癮的事物,想必包含了令人樂而忘返、欲罷不能的元素。那麼,吸毒,也算是追求快樂的一途吧;然惡既不在因,就該在果︰這個方法對自身傷害很大,而且很快就顯現。根據這條思路,吸毒極其是個健康問題,卻怎麼我們甚少僅把吸毒視為健康問題,而將之視為罪惡,甚至連談論一下經驗都成為惡呢?反過來看,我們也可以列舉不少其他行為,同樣以追求快樂為目的、而在過程中不免傷及自身的,例如貪財、沉溺愛情,不也是一種癮嗎,失去時,不也身心重創、要生要死嗎?但為何我們往往只會表示同情,而不會把斂財、愛痴也視作坑人之妖魔?關楚耀與衛詩吸食大麻,若有其惡,首當其衝不也該是他她們自己的身體嗎?社會投射到藝人身上的道德要求又是以什麼為邏輯基礎? 其次,大麻是植物,精神科藥物是化學劑,還有咳藥水之類更日常的物品,本身均無所謂道德上的好壞。所謂好壞都是從人的角度言,其一是功能上的,即對肉身之物質介入到了影響功能正常運作的程度;其二即從物質一躍而至道德層面的好壞,而騰躍間那條脆弱的邊界往往由專業知識來劃分─—經醫生署方即屬合法。那麼,我們該如何理解同一物品在跨越文化(不必遠至什麼原始部落,吸食大麻在荷蘭即屬合法)、超越專業權威的邊界後,從中性的物質一躍而如妖似魔? 或許,此一跳躍顯露的空隙,正是各種運作於社會的力量,於現代化過程中步調不一、甚至彼此矛盾相沖而呈現的破綻。一個市民或國民吃進什麼到自己的身體裏之成為一種公共事務,是現代社會才出現的歷史狀態。愈見孤獨的個體,愈是面目模糊地被納入「人力資源」的構成,不得異議。於是個體的健康與生命,就不再為個體所獨有(甚至超越家庭單位的「身體髮膚受諸父母」),而與現代經濟體系的生產力直接掛鉤。喪失健康的個體,除了意味著削弱經濟體系的生產力、競爭力,同時更增添了整體醫療負擔。在這個前提下,道德力量成了經濟力量的護航員,但其所能調配的道德想像卻仍停留在威逼恫嚇的前現代階段。 ────────────────────────────── 熊一豆,社科研究生。失其南山,唯耕於紙筆;督信天靈靈地靈靈,文字有靈。 http://hungonebean. blogspot.com 於是,我們在電視機前見到了嗑藥變怪獸的畫面︰想像出一個幼稚的敵人,繼而用幼稚的方法打敗它─—儘管誰也知道於現實中,青少年濫藥的問題從不見改善。而依循恫嚇繼而嚴禁的邏輯,不久的將來,大家除了要齊齊驗尿, 大概連購買裝修用天拿水都要先去拿個批文。 我們關心的到底是人的健康、快樂,還是將人視作資源中的一塊?不同的提問,應該導向截然不同的對應方法。去除論述中的妖魔,容許談毒,應該比禁毒更接近其目的地。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CommentName* Email* Website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五 × 三 =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