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色︳Stephy信箱 情色, 09年4月號 Stephy信箱 問:Stephy,我係仔仔黎ga,大半年前識到個好錫我既男仔,我覺得同佢一齊好舒服,我以前都同過幾個女仔拍拖,但從未有真正愛過的感覺。好想一世就同佢一齊,唔知點解,明知香港男男冇得註冊結婚,但係都係好想一個儀式話俾親朋戚友知我地決定一齊過埋下半世啦! 不過咁,我想問,冇得註冊結婚,咁有咩方法可以搞到個婚禮呀?而且我地好鍾意小朋友,有冇得領養返一個架?如果可以,第時佢叫我地爸爸「媽媽」定係「爸爸」同「爸爸」好呀? 仔仔 ******************** 仔仔: 雖然同性朋友係香港無得結婚, 不過飛去外國註冊嘅同志都唔少架喎,如果有d錢, 去加拿大呀荷蘭呀,都應該唔難嘅,不過無錢嘅呢…… Stephy有d讀law嘅朋友,話去申請註冊, 被人reject就申請法援去搞司法覆核,因為唔俾同性結婚係違反基本法架喎! 不時聽到異性戀者話婚姻係愛情墳墓, 但對於同志朋友黎講,結婚可能不單止是兩個人相愛咁簡單架嘛, 目前已婚夫婦有稅務優惠、可以承繼遺產, 都係同志無嘅權利。假如同性伴侶不幸過身,另一方都唔可以以伴侶身份承繼, 兩人相愛至死都不被世界所承認先係最令人傷心,幾痛呀! 所以仔仔,你身為同志,係香港係會受到十分不公平待遇的! 至於你想搞個儀式比親友知道自己已經結婚,都唔係唔得嘅, 席上都可以播下你地D sweet sweet片段,分享下你地既come out經歷,鼓勵下台下未有膽出櫃的同志朋友。 或者搞得張揚D,去下迪迪尼或者海馬公園嗰啲童話婚禮囉! 至於小朋友方面, 其實如果你真係想領養,就好可惜香港係唔可以既, 因為社署規定,淨係得已婚人士(啫係所謂「正常家庭」)至可以申請領養兒童架,姐係話單身人士呀、單親呀、同性伴侶呀都唔可以申請領養小朋友。 睇真D就會覺得D條件癲既, 咪啫係暗示除左係雙親家庭長大既小朋友,其他都係唔健全? 明明兩個仔仔都一樣會好錫小朋友架嘛! 除左領養,你都可以考慮下代母架喎。即係俾錢請人幫你生,你諗下,以前都有奶媽啦,唔係自己個仔都會比自己既奶佢食, 代母算係進化版,想知多d資料,可以睇下台灣何春蕤教授既書。 至於稱呼呢回事,點解一個家庭一定要有一個「爸爸」一個「媽媽」? 兩個都叫「爸B」唔得咩?反正我地嘅家庭又唔一定只有一個父親 以前中國大家庭幾房人一齊住,父親娶幾個老婆,D子女都會叫佢地做「細媽」或者「二媽」既, 咁有鬚個個咪叫「鬍鬚爸B」,有穿環既就叫「耳環爸B」,又sweet,又可以茲識別! Stephy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CommentName* Email* Website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 一 = 9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