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十分鐘認識集體談判 社會, 11年1月號 文:皺皺 集體談判是什麼? 集體談判(即Collective Bargaining,又譯作集體協商或團體交涉)被稱為勞動三權之一。簡而言之,集體談判就是讓工會代表僱員集體作為與僱主協商僱傭條件的機制,協商內容包括工資、工時、假期、員工福利等。經集體談判得出的共識將成為具法律約束力的「集體協議」,僱主不可以比協議更低的條件聘用僱員。 至於集體談判權的立法,除了要求僱主與工會協商僱傭條件外,亦經常包括規管罷工以及協商調解的機制,如限制合法罷工的條件、為協商設定冷靜期等等。各國實施集體談判的方式各有不同,可能以企業、地區、行業以至全國為單位作為協商平台。 大部分的已發展地區都有完善的集體談判機制,奧地利、法國、芬蘭等地的普及率更高達90%以上。香港的工會普及率不高,亦並未有就集體談判立法,故此只有不足3%的勞動人口在個別的情況下受到集體協議覆蓋〔註1〕。 為什麼要支持集體談判權立法? 因為個別的僱員的議價能力遠低於僱主,造成僱傭勞動的定價不公平。 新古典主義經濟學假定,自由市場會自行調節至最有效率的分配,因此一切對市場的干預必然是壞的。這一說法卻不適用於僱傭協商,因為最大效率只會在市場資訊完全透明、延遲交易和協商成本為零的假設下才能成立,而勞動市場則完全不符合這些自由市場的假定。 顯而易見,僱主掌握的工資價格資訊遠多於僱員,而且在龐大的失業後備軍下,失去一名僱員另聘一名的代價極低;相反,僱員失去工作則意味著失去生計。因此無論是市場資訊還是交易成本都一面倒傾向僱主。經濟學家對於這些資訊不平均情況,設計過不同的模型預測交易的結果:交易的利益傾向掌握資訊的一方(即僱主),而僱員的交易成本越高,僱主越能取得更多利益,而整體交易效益則越低〔註2〕。 由工會代表僱員進行集體談判,可提高談判的透明度,及以工業行動提高僱員的議價能力。工業行動具有讓協議雙方傳遞價格資訊的作用,可促使協議的達成。一些模型傾向認為結果仍傾向利於僱主,另一些則認為最終的價格大致公平〔註3〕。但無論如何,實證研究都顯示集體談判可提高員工的實際工資,使它更接近合理的水平(註4)。 集體談判降低經濟效率、增加失業? 早期的研究大都認為工會和集體談判不利經濟效率,近年卻漸有其他的論述。 目前較普遍的觀點是,工會的普及與經濟表現無大關係,但集體談判的普及在提升工資的同時,亦會輕微推高失業率〔註5〕。然而,國際勞工組織在2009年發表的報告卻指,根據1980至2000年間的數據分析,集體談判對通漲、消費、經濟增長率等經濟效率的指標,都沒有明顯的影響〔註6〕。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最被右翼經濟學者視為良好生活唯一指標的GDP也在其中。換言之,現時並未有實證數據可以論斷集體談判會降低整體經濟效益。 至於集體談判與失業率的關係,現時學界亦未有確實的定案。以往對於兩者關係的兩大主流理論,即「工團主義理論」和「峰型理論」都未能得到實證研究的支持。目前學界的新潮流是,兩者之間還有整體經濟情況、組織結構、貨幣政策等不同的因素影響(詳見註4及註6所示的文章),而不能以簡單的關係描述之。因此在本港實行最低工資是否會同樣推高失業率,亦是未知之數。 註1:職工盟,2010:《集體談判,與我何干?》,下冊。 註2:Peter C. Cramton (1991), “Dynamic bargaining with transaction costs”, in Management Science Vol. 37 No. 10, pp 1221-1233. 註3:Lawrence M. Ausubel, Peter Cramton, and Raymond J Deneckere (2001) “Bargaining with incomplete information”, in Robert J. Aumann and Sergiu Hart, eds. Hangbook of Game Theory, Vol. 3. 註4:Toke S. Aidt and Zafiris Tzannatos (2008).”Trade unions, collective bargaining and macroeconomic performance: a review”, in Industrial Relations Journal, Vol. 39, No. 4, pp. 258-295. 註5:同上。 註6:Franz Traxler and Bernd Brandl (2009). The Economic Effects of Collective Bargaining Coverage: A Cross-National Analysis. ILO.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CommentName* Email* Website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九 − = 五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