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二二至二O二三学年学生宿舍现已开始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八月二十八日晚上十一时五十九分,拟申请的同学均须通过书院网页呈交申请。
网上申请表
宿舍章则
同学完成网上申请前必须上载下述文件(甲至丙项),档案应以申请人姓名及学号命名 (例:陈大文1155123456) 否则申请将一律不予受理。请留意附件事项。
(甲) 住址证明文件
i. 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辖下的公共房屋需具有父/母姓名之公屋住户证副本
ii.租住私人楼宇需提供近期具有父/母姓名租约及差饷单之副本
iii. 分租户需具租约,近期租单及差饷单之副本
iv. 除直系亲属(兄弟姊妹)外,如有其他亲友同住,需提交有关声明
(乙) 面积证明
(丙) 宿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