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1. 我可如何捐赠?可以联络谁?
  2. 我如何从海外捐赠?
  3. 何时收到捐款收据?
  4. 怎样定期捐赠?
  5. 捐款收据是否可以申请香港退税?
  6. 捐款收据是否可以申请美加退税?
  7. 有没有最低捐赠金额?
  8. 甚么是永久运作基金(Endowment Fund)?
  9. 新亚书院如何向捐赠人/捐赠机构致意?
  10. 我可以在捐赠人名单匿名吗?
  11. 我如何查阅我的捐赠的使用情况?
1. 我可如何捐赠?可以联络谁?
网上:欢迎使用网上捐款平台()。

邮寄:请填写捐款表格,并寄往:

 

新界沙田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诚明馆一楼新亚书院院务室102室(捐款表格)
英文:Rm 102, College Office, Cheng Ming Building, New Asia College,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atin, N.T., Hong Kong (Donation Form)

 

如以支票捐赠,抬头请写「新亚书院」(加拿大捐赠请写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详情请参阅捐赠表格。

 

如有任何查询,欢迎电邮nacgift@cuhk.edu.hk 或致电3943 9680/3943 7634。

 

如    阁下来自美国或加拿大,请参阅「美加友好捐赠」

 

2. 我如何从海外捐赠?
我们欢迎世界各地友好捐赠支持。您可以利用网上捐款平台,或邮寄捐款表格往新亚书院。如您从美加捐赠,可获当地退税收据,详情请按此

 

其他地方之捐赠将获新亚书院发出之正式收据,捐款人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申请扣除应课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或利得税,但捐款总额不得少于 100 元。

 

3. 何时收到捐款收据?
捐赠港币100元或以上的捐款人将获发正式收据。书院一般在60天之内寄出收据往捐款表格上列明之地址。如其后仍未收到收据,请电邮nacgift@cuhk.edu.hk或致电3943 7634 / 3943 9680查询。

 

定期捐赠者之收据将于每年五月下旬一并寄出。

 

4. 怎样定期捐赠?
定期捐赠只接受信用咭捐赠。

 

网上:您可以在网上捐赠时表示定期捐赠。

邮寄:您亦可以请填写定期捐赠表格,填妥后请寄往:

「香港新界沙田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诚明馆一楼新亚书院院务室102室(捐款表格)」。

 

书院职员会由收妥表格之月份起每月自动进行交易(一般是每月第20日)。我们亦会于您的信用咭到期日前适时致电联络您更新资料。

 

5. 捐款收据是否可以申请香港退税?
可以。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条例》第 88 条获豁免缴税的慈善机构及慈善信托的名单,「香港中文大学」(下称「中大」)/「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THE」乃获豁免缴税的慈善机构及慈善信托;而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下称「新亚」)是「中大」成员书院之一,故「新亚」发出之正式收据可用于捐款人申请扣除应课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或利得税,但捐款总额不得少于 100 元。

 

6. 捐款收据是否可以申请美加退税?
可以。请参阅美加友好捐赠

 

7. 有没有最低捐赠金额?
书院欢迎任何金额之捐赠。捐赠港币 100 元或以上的捐款人将获发正式收据,可用作申请减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项之用。

 

另外,为使新成立之奖助学金具持续性,每个新冠名之奖助学金拟定成立金额为港币100,000元,以连续十年、每年向至少一位同学颁发港币$10,000为基础。如捐赠人希望把冠名基金设为永久运作基金,最低捐赠金额为港币$250,000(可分期捐赠)。

 

8. 请问甚么是永久运作基金(Endowment Fund)?
永久运作基金以善款作不动本金,用于投资,每年按预设收益率拨出利润,充当指定项目之经费,令基金能永久运作。若当年收益在拨出经费后仍有剩余,则会留为后用。如捐赠人希望把命名基金设为持续运作基金,最低捐赠金额为港币$250,000。

 

9. 新亚书院如何向捐赠人/捐赠机构致意?
为答谢捐赠人的支持,书院出版刊物上将不定期刊登捐款人的芳名以作鸣谢,刊登数据报括捐赠人姓名、学系及毕业年份(中大校友适用),或是捐赠机构名称,并以中文名称为准。同时亦会志于本网页之捐款人芳名录。

 

如捐赠人不欲刊登,请于捐赠表格注明。

 

捐赠港币五万元或以上之人士/机构芳名将按捐赠金额镌刻于本院的电子「捐款人士及机构芳名牌匾」上。书院将有专人联络安排镌名事宜。

 

10. 我可以在捐赠人名单匿名吗?
可以。如您希望以匿名方式捐款,请于捐款时注明。

 

11. 我如何查阅我的捐赠的使用情况?
书院会不定期于出版刊物上汇报特定基金之运作情况。至于成立冠名基金之捐赠人,亦会于其基金支持的项目开始后定期收到报告;视乎捐赠项目之性质,报告可由受益同学、学系或系院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