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港府宣布與內地通關後,幾個關口即時沸沸揚揚,等待過關的人手執回鄉證,迫不及待踏入內地那端。但同一時間,卻有人被拒於關口。因參與反修例運動而服刑出獄的Thomas,將回鄉證交給關員後,呆立在櫃檯前兩三分鐘,然後被內地警察帶至一房間,最終被拒入境,回鄉證更被剪掉一角。
根據保安局數字,截至2022年8月,反修例運動有多達10279人被捕。然而,已完成服刑,甚至是被判無罪的人,卻依然被拒諸門外,無法踏足内地。
記者|馬芷騫 編輯|甘沐青 攝影|馬芷騫
就讀香港中文大學的研究生Thomas(化名) 2019年6月被捕,同年7月,他成功申領回鄉證,經羅湖口岸進入內地。2019年11月,他遭律政司以非法集結罪起訴,最終於2021年初被判入獄四個月。今年1月,早已服刑完畢的他購買由西九龍至廣州的高鐵票,希望趁著通關,探望長居於廣州的母親。在實施一地兩檢的西九龍站,他順利完成香港離境程序,到達內地口岸區時,卻被阻隔在外。
扣押監視一小時 需「自願」放棄回鄉證
Thomas憶述,辦理入境内地程序時,職員查驗他的回鄉證後未有讓他過境,只叫他站在櫃枱前等。兩三分鐘後,數名內地警察走過來,將他帶至一個類似拘留室的小房間。透明的玻璃房内只有一張對著門擺放的椅子,兩名配戴警察臂章的人站在Thomas身旁監視著他,並要求他將手提電話放置一旁,亦要求他把隨身行李放在門外。隨後,警察再度提出要求,要Thomas除掉眼鏡,連同不穿的外套一起,放在房間外的桌子上。
Thomas向看管他的兩名警察表示列車快要開出,詢問還要等多久,卻不獲理會。扣留期間,Thomas要求去洗手間,但也要擾攘一番,由於身旁兩名警察需留下來看守其他被拘留者,他只好等警方安排另外兩人過來,
「兩名警員夾着我,一直跟着我到洗手間裏。」
警員未解釋扣留原因,Thomas只能坐在玻璃房內乾等。一小時後,兩名警員將他帶出房間,並向他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的第二章第八條,表示邊防檢查站有權阻止國安部門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准出入境的人員出入中國邊境,又指他入境內地後可能妨礙社會安寧,故拒絕他入境,並吊銷他的回鄉證。他們給Thomas兩個選擇:一是簽署文件,表示「自願放棄回鄉證」,警察便會剪掉回鄉證的一角,將回鄉證歸還給他。另一選擇,是直接沒收回鄉證。
思量再三, Thomas選擇簽下文件,內地警察將被剪去一角的回鄉證還給他,便將他和隔壁房間一名同樣被拒入境的人送至内地與香港口岸邊界,再由香港入境處職員將他們帶回香港境內。回程中,他與這同病相憐的人聊天:「他說自己曾於2019年遊行示威時被捕,後期選擇『踼保』,沒有被起訴,但他最終也被内地拒絕入境。」
Thomas坦言,早在被捕及落案起訴時,已經知道自己有機會不能踏足內地,但某程度上仍抱有些信心,「我被判入獄,也已經完成刑期,在他們(內地執法機關)的角度而言,我已經得到應有的懲罰。」被關進玻璃房的一小時中,Thomas猜想過內地執法人員是要遞解他回香港,抑或是把他帶至內地懲處。當時他暗忖,只要不是把他拘留在內地,問題都不是太嚴重。
雖然無論是否簽署文件,結果都是失去回鄉證,Thomas為給母親一個交代,簽下自願放棄回鄉證的文件。他估計,自己未來數年都不會再申請回鄉證。以後若要母子相見,便只能麻煩母親申請簽證來香港。
無罪亦被拒入境 家人病重難相見
即使被判無罪,也不代表能夠進入內地。2020年5月,律政司以藏有攻擊性武器等三條刑事罪落案起訴M(化名)。經審訊後,法庭判M無罪。2021年年底,因身在内地的長輩病重,指名要見M,M便提前做自費核酸檢測,預訂好過關名額以及内地的隔離酒店,最終還是失敗而回。
當時,M在深圳灣口岸的人工櫃檯過關,辦理入境手續的關員查驗時好像發現有異樣,便找了一名較高級的關員到櫃檯。及後,數名公安便帶他至一間面積只有兩平方米房間,房內只有一張石櫈。
一入房間,公安先是對M搜身,又拿出他袋內的所有物品,並翻查他的行李。另有兩名公安站在門口監視他,但皆沒有解釋拘留他的原因,也沒有說他被捕。M詢問究竟發生甚麼事,是否證件出現問題,但對方只答他「不知道」和「隊長正在處理。」眼見兩名公安未有多加理會,他只好坐在石櫈上等待。
近兩小時後,M終於等到答覆,「有個隊長級的公安拿着一張紙向我面宣讀不能入境的理由,大意是指我涉嫌在香港擾亂社會秩序,現在驅逐我出境,問我明不明白。」最終,M拿回被剪去一角的回鄉證,回到香港。
在內地的長輩知道M無法入境後,雖有難過,也無可奈何。M雖然預想到自己無法入境,但實際發生時,仍難免感到傷心。不過他坦言,是次經歷可以說是「劫後餘生」,慶幸自己至少能回到香港。他最壞打算是被內地拘留,想起「12港人」的遭遇,他擔心被拘留後無人知曉他的情況,也沒有人可以幫忙。因此出發去内地之前,他已找律師、社工、媒體和其他朋友幫忙留意行蹤,若情況不妙,希望仍能藉此向官方施加壓力。
被拒入境並非個例 議員要求合理對待
立法會議員張欣宇自2022年9月起,一直處理反修例運動人士無法申領回鄉證,或被內地遣返的個案。他收到的求助個案主要有兩類:一種是申請回鄉證後,在領取證件的一至兩日前,被中旅社告知申請失敗,但未有交代原因;另一種則是在關口前被剪回鄉證。他現時正在跟進20多個相關個案,當中佔最多的是被捕後未被落案起訴,卻依然無法進入內地。此外,也有被判無罪者或服滿刑的個案被拒入境內地。求助者的年齡不等,由最小的16、17歲,至中年都有。張說無論從哪一個角度來看,都不應該這樣處理反修例運動人士的入境申請,於是開始關注這類個案。
失去回鄉證限制多 影響整個家庭
求助者需要到內地的原因主要為探親、工作,以及管理在內地的財產。張欣宇稱,曾有求助人每一天都來找他,說家人病危,要見家人最後一面。又有求助人從事航空業,或者做銷售,所在公司在內地有業務,不能到內地會讓他失去工作。也有人在內地購買投資產品,被人剪掉回鄉證後,無法處理於內地的資產,包括保險、醫療及公司等。
張欣宇續指,還有個案自己是香港人,妻子是內地人,孩子也在內地出生。妻兒申請單程證,輪候時間已經完結,但因為丈夫失去回鄉證,無法完成整個申請程序,導致單程證申請失敗,現在妻兒只能拿探親簽證來港。然而,妻兒手上的簽證亦將因丈夫回鄉證被吊銷而無法續期,令他們一家團聚變得十分困難。接觸這麼多個案後,張欣宇發現情況非常嚴重,超出他的想像。他慨嘆整件事
「不是懲罰一個人,是在懲罰全家人。」
相關部門不予答復 唯保持樂觀繼續推動
每隔一至兩個星期,張欣宇便會將手上的新個案交給保安局處理。雖然保安局稱會轉介予內地跟進,但他至今仍未從相關部門得到確切答覆,目前未有太大進展。未來,他打算找一些在社會上具影響力的人,如全國政協委員或人大代表,直接向內地反映情況。
張欣宇表示,他向求助者表明,短期內情況並不樂觀,但他有信心長遠而言一定可以解決問題。「你做了一些(違法的)事,承擔相應的責任,我覺得沒有問題。但凡事都有一個合理的範圍,一輩子都不讓人回內地合理嗎?我覺得沒有人可以這樣說。」
保安局回應《大學線》查詢時表示,目前已收到約20個查詢或求助,會轉交至相關部門或機構跟進,但未有回應具體與哪些部門協商以及目前處理進程。記者亦向中旅社查詢部分個案無法申領回鄉證的原因,以及被吊銷回鄉證後能否再次申領,截稿前未獲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