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申請資格

課程要求

申請須知

背景

 

持續進修基金是香港特區政府為有志進修的成年香港居民提供持續教育和培訓的一項資助。多個本所課程已納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資助的名單。符合以下申請資格的學生可考慮申請持續進修基金以獲取部分學費資助。合資格的學生可獲發還6至8成的學費,每人可不限次數申請合共最多20,000港元的資助(適用於2019年4月1日或之後開設的課程)。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 

  1. 屬香港居民並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或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即在香港智能身份證出生日期下印有“A”(香港居留權)、“R”(香港入境權)或“U”(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的標記,包括持單程證從中國內地來港定居的人士。有關詳情,請瀏覽入境事務處網頁 http://www.immd.gov.hk.

  2. 在報讀課程開課時及修畢課程後遞交申請時,申請人的年齡均須介乎18至70歲(即年齡屆滿71歲之前)。

 

課程要求

為非華語人士而設的廣東話口語或中文閱讀課程 

 

持續進修基金只適用於特定包含中文閱讀元素的廣東話課程。自2020年1月起,華語人士也可修讀指定的廣東話課程並申請進修資助。

Foundation Certificate Programme in Chinese Reading
中文閱讀基礎證書課程

此課程獲香港資歷架構(資歷級別二)認可。

此課程已納入持續進修基金認可的受資助名單。登記編號:38C123634。

學生須修讀兩個各40小時的閱讀單元或三個各33小時的閱讀單元。課程的學習時間要求為最少80小時。按這裏查看科目詳情

 CEF 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
Foundation Certificate Programme in Integrated Chinese Communication for Workplace
職業中文綜合溝通基礎證書課程

此課程獲香港資歷架構(資歷級別二)認可。

此課程已納入持續進修基金認可的受資助名單。登記編號:38C123642。

學生須修讀最少一個閱讀單元及最少一個廣東話口語單元。視乎學習的時間安排,學生須修讀2至3個單元才能滿足課程要求的80課時。

按這裏看科目詳情

 CEF 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

普通話課程 

持續進修基金只適用於指定的中級至高級普通話課程,漢語水平考試預備課程為必修課程。 

 CEF 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

科目要求:

  • 最少修讀兩個科目(一個A組及一個B組科目);合共課時不少於80小時。

  • 出席率要求:每科目最少70%。

  • 評核要求:每科目及格。

  • 以上三個課程已納入持續進修基金認可的受資助名單。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並無載列課程的資歷架構註冊紀錄。

  • 按這裏看科目詳情

广东话证书及文凭课程 (华语人士对象)

 

本课程已加入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名单内。

 
 

申請須知

  1. 所有學生須根據持續進修基金要求,開課前須填妥並簽署持續進修基金之聲明。

  2. 持續進修基金不容許於同一課程中使用其他折扣或優惠。

  3. 通過持續進修基金課程所獲的大部分學分都不能轉移到其他資歷課程,包括證書課程、文憑課程及高級文憑課程。學生應在申請前先諮詢研習所職員。

  4. 學生應妥善保管與課程相關的收據,以作申請發還款項之用,並在修畢課程後親身前往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辦理手續。

  5. 發還款項的申請須於修畢課程後一年內遞交至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備註: 

  • 受資助名額有限,部分持續進修基金課程不會長時間接受報名。為提高獲發資助的機會,學生應根據持續進修基金要求制定彈性的上課及學習規劃。

  • 申請表格、申請指引及遞交申請表格前的覆核清單可從持續進修基金網址(www.wfsfaa.gov.hk/cef)下載。如有疑問,可致電持續進修基金熱線3142 2277或研習所辦事處。

  • 遵照持續進修基金對課程提供者的要求,我們設立意見及投訴處理機制 ,請按這裏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