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建設及優化委員會
主席
許正德教授
當然委員
輔導長
陸敏聰小姐
院務主任
委員
張冠雄先生 何兆基教授 林漢明教授
中野幸江教授 譚少薇教授 譚偉平教授
學生代表一人 學生會代表一人
校園發展處代表一人 物業管理處代表一人

生效日期 : 2022年8月1日

 

(一) 職權範圍

  1. 為新亞校園(下稱“校園”),制定各項有關豐富文化、可持續環境和改善設施的計劃;
  2. 闡述與書院的使命和精神一致的校園設計及其長遠願景;
  3. 為書院社區的福祉,建議校園範圍的最佳使用方法;
  4. 為美化校園景觀及環境,建議各種實物捐贈,包括但不限於綠化,藝術和建築作品;
  5. 向院務委員會負責。

(二) 組織

  1. 本會委員人數不得超過十八人(不包括學生代表);
  2. 本會主席由院務委員會委任,秘書則由院務主任委任。

(三) 會議程序

本會無定期會議,主席視工作需要隨時召開。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