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須符合以下六項條件:
- 由大學單位(書院、學系、學生事務處等)舉辦
- 不包含學分
- 累積參與時間不少於二十四小時
- 至少屬於I、C、A、R、E其中一個範疇
- 舉辦單位必須重視活動素質,確保其能達到舉辦的宗旨
- 舉辦單位必須保存學生參與有關活動的紀錄
I:人格與德育 (Integrity and Moral Development),例如個人成長課程、義務工作計劃
C:創意與知性 (Creativity and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例如領袖培訓計劃、工作實習計劃
A:生活藝術與美學 (Appreciation of Life and Aesthetics Development),例如學生文化大使計劃
R:人際關係與群育 (Relationships and Social Development),例如外展訓練課程、師友計劃
E:活力與身心健康 (Energy and Wellness),例如運動校隊、朋輩輔導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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