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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金淺趣

再談託管服務

個人投資者或散戶通常都使用股票經紀提供的託管服務。在這種情況下,股票經紀會相對掌握買賣的全盤資料,包括買入價、賣出價及利潤等。

機構投資者則大多不欲見到這種透明度及獨家服務,所以主權基金、家族基金、對冲基金等都會同時委任多過一個經紀及託管人,使任何一個經紀或託管人都不會得到全盤資料。

假設有一個家族基金CTMF,在處理其證券買賣上非常低調,它可以委聘三間經紀行 B1、B2及B3和兩間託管人公司C1及C2替其辦事。首先,CTMF透過B1買入一批滙豐股票,並指示B1把股票交到C1託管。跟着,CTMF又透過B2買入另一批滙豐股票,並指示B2把股票交到C2託管。最後,CTMF把其擁有的一定數量滙豐股票透過B3賣出,並指示B1及B2把相關數量的股票交給B3以便完成交易。

在這個流程裏,B1及B2均做了一次買入交易,B3做了一次賣出交易,C1及C2則尚保管着一些股票。沒有一個經紀或是託管人對數量、價格、利潤全面掌握,CTMF好像在其滙豐股票的組合外面放下了一個帷幕,令外人參不透內裏乾坤。

不委任獨家代理人的另一個好處,是當服務質素下降或是服務費偏離市場水平時,CTMF也可以轉換代理人,而不會嚴重影響其投資計劃。

從投資者的角度看,在委任投資代理人上作出適當的對沖,可以有更多好處及彈性。

本文出自《中大通訊》第498期(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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