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思浩先生獲逸夫書院校董會依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11第1(e)段、第4段及第5段推選,接替李和聲博士出任大學校董,任期由2012年7月1日起至2014年9月9日止。
大學校董陸耀文先生及李劍雄先生的任期在2012年7月11日屆滿,依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11第1(n)段、第4段及第5段規定,黃顯榮先生及李劍雄先生獲校友評議會推選/再度推選,繼陸耀文先生及於李先生的現屆任期屆滿後出任/續任大學校董,任期均為三年,由2012年7月12日起生效。
資訊處 19.8.2012
范思浩先生獲逸夫書院校董會依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11第1(e)段、第4段及第5段推選,接替李和聲博士出任大學校董,任期由2012年7月1日起至2014年9月9日止。
大學校董陸耀文先生及李劍雄先生的任期在2012年7月11日屆滿,依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11第1(n)段、第4段及第5段規定,黃顯榮先生及李劍雄先生獲校友評議會推選/再度推選,繼陸耀文先生及於李先生的現屆任期屆滿後出任/續任大學校董,任期均為三年,由2012年7月1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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