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學系的歷史可追溯到1956年。當年崇基學院創辦宗教研究和社會工作系,及後,於香港中文大學成立時,崇基學院成為創辦成員學院之一。當時的社會工作課程採納了北美傳統,以博雅教育和專業培訓並重為原則。其後社會工作課程與社會學合併成為社會及社會工作系。
香港政府於1960年邀請英國的楊哈士賓博士 (Dr. E. L.Younghusband)為本地社會工作培訓的未來發展提出建議。香港政府根據楊哈士賓博士的報告,就如何加強香港社會工作培訓方面,再從北美邀請莫先覺女士 (Miss M. E. Moscrop)、車綺珊教授 (Professor J. D. Chaisson) 和祈禮賢教授 (Professor A. F. Klein) 提供具體的意見和建議。他們於1963年發表的報告極為推崇當時崇基學院採用的社會工作課程模式,並建議香港中文大學創辦的社會工作學系採納該課程的模式。
香港中文大學開創先河,於1964年正式開始提供本地首個社會工作本科生學位課程。隨著香港社會服務不斷發展和香港對高級專業社會工作培訓的要求日益提高,社會工作學系開辦了一系列研究院課程:包括社會工作碩士課程、社會福利哲學博士課程、社會工作哲學碩士課程、社會工作學士後文憑課程、社會工作文學碩士、社會工作社會科學碩士課程、家庭輔導及家庭教育文學碩士課程及社會政策文學碩士課程。其後,社會服務管理文學碩士課程取代社會工作文學碩士課程,社會福利哲學碩士博士銜接課程取代社會福利哲學博士及社會工作哲學碩士課程。 我們社會工作學系在香港備受肯定,因此能吸引不少入學成績優異的學生。
社會工作學系以訓練優質社會工作專業及學術人才、建立與社會福利有關的知識,及貢獻香港社會發展為宗旨。本科課程目標旨在培訓對服務對象及社會公義有承擔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研究院課程則提供深造機會,培養社會福利界的專業及學術領袖。所有課程均著重培養學生獨立及批判的思考能力,對社會工作專業的人文價值和倫理的認同,對社會弱勢社群的關顧,以及對社會問題保持敏銳的觸覺。本系致力發展成為華人社會工作教育及研究領域的領導中心。
社會工作學系自創立以來共培育出約7,600名畢業生。他們大都任職社會福利機構的高層行政、中層管理和前線實務工作,為社福界作出貢獻。另一部分畢業生則於社會工作培訓機構擔任教授和研究員,他們的貢獻屢獲社會讚揚。此外,還有一些畢業生從事社會福利以外的領域,例如教育、商業、司法系統等,他們也取得相當驕人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