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人权利
|
---|
| - 有权得到符合现时认可标准的医疗服务。
- 有权知道香港中文大学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资料及收费。
- 有权清楚知道您的病情、诊断、病情发展及治疗计划,包括常见的问题及其他可行的疗法。
- 有权知道处方药物的名称,以及药物在您的情况下会发挥的正常作用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 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药物、检验或疗法,并获知所作决定可能引起的后果。
- 有权征询其他医生的意见。
- 有权就个人的私隐权、尊严、宗教信仰及文化信念获得尊重。
- 有权获知有关您的病情及治疗方面的资料。
- 有权得到院方将您的病情资料保密。
- 有权向香港中文大学医院提出申诉,并得到迅速及公允的处理。
- 有权选择是否参与医学研究计划。
|
| 病人责任 |
| 在医院内,病人与医疗护理人员是有着医疗伙伴关系。除了上列的基本权利外,您对医疗护理人员及其他病人亦有一些基本的责任。要在医疗过程中担当积极和负责任的角色,您的责任包括:
: |
| - 应向医疗护理人员详尽地提供您的健康状况、过往曾患的疾病、敏感症及其他有关详情。
- 应遵从医生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程序及有关指示。
- 为顾及其他病人及医院职员的权利,应遵守医院所订定的规则。
- 应准时应诊,如不能依期赴诊,应尽早通知有关医院或诊所。
- 不应要求医疗护理人员提供不正确的资料、收据或病假证明书。
|
| | |
| 查询/意见
|
| 如您对本院的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即时向当值主管反映,亦可联络病人关系经理 (办公时间电话: 3946 6888) ,或以书面方式将意见邮寄到本院 (地址: 香港新界沙田泽祥街 9号) ,亦可透过电邮 general@cuhkmc.hk 与我们联络。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