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藥三分毒 - 吳梓新博士

文章來源:晴報專欄 - 中大醫說 27/09/2018

吳梓新博士

香港中文大學中醫學院高級講師、註冊中醫師

是藥三分毒

2018/09/27

莊子曰︰「通天下一氣耳」,天地之間無不由氣所化生,又因陰陽稟受之不同而有各自的呈現和偏性。中醫以此角度認識自然之物,並在數千年間累積利用自然產物的偏性以糾正人體陰陽狀態的經驗,形成了中藥學豐富的理論體系。

根據中藥藥性理論,藥物必有其偏性,正如清代名醫徐靈胎云︰「凡藥之用,或取其氣,或取其味……各以其所偏勝而即資之療疾」。如受寒時用藥性辛溫的生薑以散寒,廣東人飲用涼茶以清熱等,都是運用藥性治病的例子。但有利必有其弊,藥物如不按醫理運用,其偏性又可以對人體造成不良影響。古人很早便認識到這點,在《周禮》中記述︰「醫師聚毒藥以共醫事」,又有謂「是藥三分毒」,都是說明醫師手中的藥在本質上也可以是害人之毒,其關鍵在於是否運用得宜。

今時之人或許會認為中藥因來自於天然,性質溫和,所以多用無害,甚至不考慮個人體質,長期服中藥「補品」以為能延年益壽。固然天然之物有較平和者,好像我們日常食用的五穀、果菜、禽畜等,但亦有進食過多而致病的情況,如多吃荔枝後容易咽痛,多吃西瓜作洩瀉等。更何況是具有大小不同偏性的藥物?

《內經》云︰「聖人之所以全民生也,五榖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而毒藥則以之攻邪。故雖甘草、人參,誤用致害,皆毒藥之類也」;又云︰「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穀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說明養生當以日常食物為主,而非治病之藥,使用具偏性的藥物時更應小心,以免誤服傷正,得不償失。

(以上為香港中文大學中醫學院20周年院慶科普文章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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