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普通話速遞
最近,常常有騙取政府公援(gōngyuɑ́n)的個案發生。一些不符合資格的人士,隱瞞自己的資產,向政府申請各種援助。事後被發現,遭檢控,有的被判入獄;有的被判社會服務令。
低收入生活補助
公援也就是公共援助。去年在北京,聽說北京也開始有類似公共援助金的款項,用來支援低收入家庭,不過不叫公共援助金,而叫「低補dībǔ」,全名應是「低收入生活補助」。
在北京,申請「低補」,要過五關斬六將,審查相當嚴格。
申請須鄰居同意
首先當然是自己提出申請,然後是有關部門審查批准,最後一步香港是沒有的,這就是要通過申請者居住地的居民同意。好像在香港註冊結婚一樣,接受低補的準受助者的名單會被張貼在告示欄一星期,如果沒有人提出反對,申請過程正式結束。申請者可以正式領取每人每月約300元的「低補」。
試想,一個人每天在同一個地區出入,你是不是失業、有沒有房子在收租、每年外出旅遊多少次、家裡的生活水平大約如何,周圍的街坊鄰居大約是知道一點的。
這樣,好像前陣子,觀塘一家有多層物業收租的家庭,三年騙取二十多萬元政府資助津貼,他的租客如果知道他家申請資助,一定會出來反對;而一年九次外遊的海嘯鴛鴦的騙案也一定不會發生了。
有一次我在地鐵聽到這樣一段對話,一個背著一大包裝修材料的工人拿著電話,小聲地對著話筒說︰「老婆,福利署的人來時,你記住說我到朋友家去打麻將了。」
我不認識他,沒有辦法揭穿他的謊言,但他的街坊鄰居一定知道他每天在上班。
還有一名同學說︰他的一名大學同學每天上學都有私家車接送,每年暑假都去外國旅行,但卻申請到政府的助學金。畢業後知道,他的父母辦了假離婚,母親是家庭主婦,沒有收入,這樣便符合申請資格了。
香港如何防止這些騙案呢?北京的做法是不是可以效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