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中心管理委员会
权责及组成:
主席:
由大学校长委任
委员:
财务长或其代表
学生事务处处长或其代表
物业管理处处长或其代表
体育部主任或其代表
膳堂管理委员会主席
服务单位管理委员会主席
书店管理委员会主席
庞万伦学生中心管理委员会主席
中大教师协会代表一人
中大职员协会代表一人
中大学生会会长或其代表
中大学生会提名三人
全日制研究生代表二人,由学生事务处处长推荐
秘书:
由学生事务处处长委派
职责
- 制订师生中心(包括范克廉楼、富尔敦楼、李慧珍楼及庞万伦学生中心内供师生使用的地方)之管理政策
- 按大学有关规定分配师生中心内用地
- 订立师生中心之行政规则及措施
- 监察师生中心内设施的使用及向大学提供有关改善的建议
- 监察及定期检讨师生中心内之一般管理事宜
- 监察康本国际学术园内之大学书店及咖啡室之运作与服务
- 向行政事务委员会提交报告
附属委员会
秘书处联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