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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中心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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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中心管理委員會

師生中心管理委員會

權責及組成:

主 席
由大學校長委任
委 員: 
財務長或其代表
學生事務處處長或其代表
物業管理處處長或其代表
體育部主任或其代表
膳堂管理委員會主席
服務單位管理委員會主席
書店管理委員會主席
龐萬倫學生中心管理委員會主席
中大教師協會代表一人
中大職員協會代表一人
中大學生會會長或其代表
中大學生會提名三人
全日制研究生代表二人,由學生事務處處長推薦

秘書: 
由學生事務處處長委派

職責

  1. 制訂師生中心(包括范克廉樓、富爾敦樓、李慧珍樓及龐萬倫學生中心內供師生使用的地方)之管理政策
  2. 按大學有關規定分配師生中心內用地
  3. 訂立師生中心之行政規則及措施
  4. 監察師生中心內設施的使用及向大學提供有關改善的建議
  5. 監察及定期檢討師生中心內之一般管理事宜
  6. 監察康本國際學術園內之大學書店及咖啡室之運作與服務
  7. 向行政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附屬委員會

  1. 膳堂管理委員會
  2. 服務單位管理委員會 
  3. 書店管理委員會 
  4. 龐萬倫學生中心管理委員會

秘書處聯絡資料:

負責人:潘潔盈女士
電話:3943 7210
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