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本系系務會決案︰
「如學生未經請假而嚴重缺課者,請教師提交系方處理,系方當即向缺課之學生發出書面警告,有需要時加以輔導, 如該生仍繼續缺課,超逾授課時數三分之一者,系方得決定是否將該生該科之成績作不及格論。」
決案適用於全部大學中文核心科目,各班教師當切實執行。
學生於每次課堂均須在上課簽到表簽名,以示出席;學生倘有合理缺席理由,務須儘快通報科任教師,並提交相關證明,再由科任教師視乎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以上各項,至希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