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研究院中國語言及文學學部開設哲學碩士課程,為有志從事學術研究之學生在語言文字、古代文獻、古典文學和現代文學等學術範疇提供學術專業課程並培養其獨立研究能力。
香港中文大學研究院中國語言及文學學部開設哲學碩士課程,為有志從事學術研究之學生在語言文字、古代文獻、古典文學和現代文學等學術範疇提供學術專業課程並培養其獨立研究能力。
「哲學碩士」課程為全日制或兼讀制之研究式課程,全日制修業期為二至四年,兼讀制修業期為三至五年。
1. 必修科目
「講論會」及「碩士論文指導」。
2. 選修科目
全日制及兼讀制哲學碩士研究生均須選修最少三科由研究院中國語言及文學學部認可之科目。
3. 由導師指導撰寫學位論文
報讀「哲學碩士」課程之申請人除須符合本校研究院之入學資格外,還須持有認可大學之學士學位,主修中國語言、中國文學或其他有關學科。申請人須經本校研究院網上系統申請入學。
申請人除需要提交研究院要求之申請資料外,還須提交下列文件之電子檔,檔案請以「便攜式文件格式」(PDF)儲存:
1. 碩士論文研究計劃書* (嚴格限制於於5000字內,可包括題目、研究範圍、組織及研究方法等),參考書目另列。
2. 相關專業之學術代表作一種(已發表或未發表)。
3. 中文自述一篇(不多於1000字)。
* 申請人另需提交研究計劃書之「DOC 文件格式」電子檔,並於篇末列出正文字數。本學部將嚴格執行字數規定,凡超過字數上限規定之研究計劃書將不獲評審。
哲學碩士」課程為全日制或兼讀制之研究式課程(Research Programme),全日制修業期為二至四年,兼讀制修業期為三至五年;「文學碩士」課程為兼讀制之修課式課程(Taught Programme),不設全日制,修業期限為二至四年。
除須符合本校研究院之入學資格外,「哲學碩士」課程之申請人須持有認可大學之學士學位,主修中國語言、中國文學或其他有關學科;而「文學碩士」課程之申請人須持有認可大學之學士學位,主修或選修中國語言、中國文學或其他有關學科。
本學部課程一般於每年9月至12月招生,請留意本校研究院之最新招生消息。
英語能力規定為本校研究院入學要求之一,一般必須符合此規定始能入學,其中要求IELTS總成績不低於6.5分;或TOEFL網絡考試不低於79分。
根據研究院之規定,若申請人(1)持有由香港之大學頒發之學位及提交其證明;或(2)所修讀之學位課程以英語為教學語言並提交由院校出具之證明文件,則符合研究院之基本英語能力要求,毋須另外提交英語能力證明。
有關詳情可參閱本校研究院網頁之入學資格,網址如下:https://www.gs.cuhk.edu.hk/admissions/admissions/requirements。
根據本校研究院入學要求,不接受申請人以國內英語六級考試成績作為英語能力證明。
根據本校研究院入學資格規定,申請人如提交TOEFL/IELTS之成績作為英語能力證明,必須提交由考試機構直接寄往本大學的成績單正本,始符合研究院英語能力要求。如申請正本需時或擔心寄失,申請人亦可同時將成績單副本寄至本學部以供參考。
為免因院系填寫不正確而寄失TOEFL成績單,台端只須選擇寄送香港中文大學研究院(代碼:0812)即可。如必須填寫院系,請選其他院系(代碼:99)。
申請人須提交推薦書兩封。請下載研究院提供之機密推薦書表格供推薦人填寫,並由推薦人直接寄出,或以密封加簽形式,由申請人連同其他文件直接寄往本學部。申請人亦可選擇於研究院網上系統填報推薦人資料,由系統以電郵向推薦人發出邀請,推薦人須於電郵發出日起30天內於網上遞交推薦書。
本學部歡迎任何符合資格之人士申請報讀。申請人如未畢業,請提交最近期之學業成績單,成績單須由所就讀大學直接寄往本學部,或以密封加簽形式,由申請人連同其他文件直接寄往本學部。
本系一般由助理教授及以上職級之教授擔任論文指導老師。
本學部哲學碩士研究生之導師將於學生成功入學後,由學部根據其研究範疇及導師意願分配,非由教師個別招生,故申請人毋須事先與個別導師聯絡。
本學部課程不設筆試。如申請人通過本學部之初步審核,或須參加面試;如未能親臨面試,亦可以網絡視像會議形式進行,屆時本學部將再行通知申請人。
大學設有研究生助學金(Postgraduate Studentships),提供予修讀研究式課程之全日制學生,毋須特別申請。有關助學金詳情,請參閱研究院網址:https://www.gs.cuhk.edu.hk/admissions/scholarships-fees/scholarships 。
本學部將於截止後進行遴選,結果大約將於2至3月公佈,獲取錄之申請人將於8月底前收到研究院正式發出之入學通知書。未獲取錄者恕不另函通知,屆時請登入研究院申請系統(https://www.gradsch.cuhk.edu.hk/OnlineApp/login.aspx)查閱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