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參考

甚麼是指定參考?

指定參考乃支援校內教學工作的核心圖書館服務之一,確保能提供同學予主要和大量使用的學術資源。為讓更多同學可更快地使用到與課程相關的資源,指定參考資料皆只供短期借閱。在檢索易中以課程講師、課程名稱及課程編號皆可檢索到指定參考館藏的記錄。相關的電子書和電子期刊文章的連結亦包含在指定參考書的搜尋功能內,歡迎教員使用這服務。詳情請閱存放指定參考指引

指定參考放在那裡?

指定參考種類 存放位置
被選為指定參考之圖書館書籍 大學圖書館、崇基圖書館及建築學圖書館均把資料存放於開架指定參考區,讀者可透過自助借書機自行借閱所需資料。其他分館則置放資料於其服務櫃檯。
被選為指定參考之圖書館多媒體資料 大學圖書館把資料存放於開架指定參考區,讀者可透過自助借書機自行借閱所需資料。其他分館則置放資料於其服務櫃檯。
教研人員之私人教材 大學圖書館及所有分館均置放於服務櫃檯

我可借閱多少項參考資料?

每人每次以三項為限。

指定參考的逾期罸款是多少?

指定參考資料之逾期罰款為每項每小時港幣一元。

指定參考—存放指引

指定參考服務是有整個教學循環和課程的一部份。為確保存放在指定參考的資料為最新並配合課程,每一學期都會再考慮是否使用這些資料,而不適合的將會抽出重新予以流通之用。

如何存放指定參考書

如欲把課程資料放於圖書館指定參考區,請填寫申請指定參考表格。

指定參考種類 申請表格
圖書館書籍、教研人員私人教材 申請表 (印刷本指定參考)
電子書、圖書館訂閱資料庫的電子期刊文章 申請表 (電子指定參考)
圖書館多媒體資料如數碼影像光碟、影片光碟 申請表 (視聽資料指定參考)

步驟﹕

  1. 請在表格上方輸入課程資料。若沒有課程編號或課程名稱請輸入 “沒有”。表格中所有的欄目皆必須輸入
  2. 印刷本及視聽指定參考資料,你可選擇以英文或中文輸入指定參考的資料,包括作者、書名、索書書號、借閱規定等,最後按 「提交」 鍵。欲申請多於一個複本,請於表格底部的 Add More Record 選項點選 Yes。講義、期刊文章、功課和私人藏書等亦可存放在指定參考。提交申請表格後,請把欲存放為指定參考的資料交往指定之圖書館。
  3. 電子指定參考,在版權條例保障下,只有圖書館訂閱的電子資料庫所提供的電子書及文章,能列入電子指定參考資料。

印刷本及視聽指定參考資料的借閱期限?

印刷本及視聽指定參考資料只供短期借閱,由兩小時至七天不等。

可否放存放私人的期刊文章或藏書之章節?

版權條例 (香港法例,第五百二十八章) 規管所有影印或複製受版權保護的資料的行為。如圖書館認為此類行為涉及侵犯版權法,有權拒絕影印此類資料。

存放指定參考資料所需時間

一般而言,處理程序會在圖書館接獲申請後兩個工作天內完成。然而在學期初,由於圖書館需在同一時間處理大量指定參考資料,請容許較長時間以完成手續。以下情況亦有可能引致處理時間延長:

  1. 於上課日開始後才提交申請
  2. 所需之書籍圖書館暫未能提供
  3. 申請要求欠完整說明

圖書館會按接獲申請的先後次序處理資料,在學期開始後才接獲的申請並不獲發任何優先權。

我可以取得本人存放之資料的借閱統計嗎?

每學期結束後,圖書館會發放指定參考資料的流通數據予有關教師以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