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院教職員 - 李行健先生
書院教職員
李行健先生
李行健先生教授法學並成為執業大律師長達十年,執業範疇主要為衡平法和商務法,對涉及不當得益和信託的索償案件有濃厚的興趣,並且對處理與受信責任以及與第三者責任有關的索償經驗豐富。 他對刑事訴訟方面也很有經驗,經常進行的檢控或辯護工作涵蓋多種罪行。 李先生現時任教「不當得益」、「公司法」、「證據法」,以及法學專業證書各個與訴訟有關的課程。 詳情請參閱學系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