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ysical Education Unit - 使用體育設施的防疫措施

使用體育設施的防疫措施:

因應《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 599F 章)之更新,由 2022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起,本部將實施以下措施,直至另行通知:

1. 體育設施入口將安排體溫檢查,使用者須進行體溫檢查後才可進入;

2.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 599L 章)及相關行政指令的規定,進入場地前需利用智能電話掃瞄「安心出行」及「疫苗通行證」/ 醫學豁免證明書二維碼;

3. 於體育處所內進行體育活動時毋須佩戴口罩,惟進入體育處所及運動前後仍需佩戴口罩(淋浴時除外);

4. 羽毛球場、網球場及乒乓球枱每場/枱只可容納最多四位人士使用,每間壁球室只可容納最多 2 位人士使用,不設觀眾席;

5. 為符合政府對群組聚集的規定,進行小組運動時不得超過 8 人 (體育處所工作人員/教練除外),而每組之間相距至少 1.5 米;

6. 隊際運動項目場地/球場於任何時間進行比賽或對賽訓練時的球員及裁判人數上限,應遵照相關隊際運動的比賽規則;

7. 各體育設施附設之更衣室以「隔一個,開一個」方式開放淋浴間或花灑頭,讓使用者之間保持至少 1.5 米的社交距離;

8. 為保持社交距離,各健身室使用人數均設上限。詳情如下:

健身室  最高使用人數(同一時段)
大學健身室  26 人
新亞書院健身室  8 人
聯合書院健身室  8 人
逸夫書院健身室  12 人

9. 使用健身室每整點為一節,如健身室內人數已達上限,欲使用人士需於門外排隊等候至有人離開或該節完結後才可進入。每節完結後所有使用者均需離開,並讓正等候人士使用。如下節使用人數未達上限,使用者需於健身室入口重新登記才可繼續使用;

10. 使用者每次進入健身室時須帶備香港中文大學體育部發出之健身室使用證明及學生證/職員證/校友證明及量度體溫,並於健身室入口處利用智能電話掃瞄「安心出行」及「疫苗通行證」/醫學豁免證明書二維碼方可進入。

11. 除以上措施外,使用者亦須遵守《場地使用守則》及《健身室使用者守則》。

體育部

2022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