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天氣安排
教育局就惡劣天氣宣佈停課的安排不適用於本院課程。敬請留意本院以下安排:
當八號或以上之颱風信號、在超強颱風後發出的「極端情況」公布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於╱預定於下列時間或以後生效+,下列之課堂、考試及講座將取消:
信號╱公布於╱預定於下列時間或以後生效* | 受影響之課程 | 停課節數/時間 |
上午七時 | 日間課堂、考試及講座 | 上午各節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二時) |
中午十二時 | 日間課堂、考試及講座 | 下午各節 (下午二時至下午六時) |
下午三時 | 夜間課堂、考試及講座 | 晚上各節 (下午六時至下午十時) |
+ 資料分別由香港天文台及政府提供。
* 即使八號或以上之颱風信號、「極端情況」公布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已於開課╱開考╱講座開始時間前取消。
已開始之課堂/考試:
信號╱公布 | 課堂 | 考試 |
當八號或以上之颱風信號或「極端情況」公布生效時 | 立即停課 | 除非考試場地對考生安全構成威脅,否則考試繼續進行 |
當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 | 立即停課;師生宜逗留在安全地方,直至天氣及交通情況改善為止 | 除非考試場地對考生安全構成威脅,否則考試繼續進行 |
有關各項課程之停課╱考試╱講座取消安排,本院將會盡快公布,敬請留意本院網頁:cuscs.hk。補課及補考安排之細節,本院將會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