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網址
- 主頁
- 常用網址
- 委員會
- 設有學生代表之大學委員會名單
- 香港中文大學校友會聯會學生活動基金委員會
第二菜單開始
內文開始
香港中文大學校友會聯會學生活動基金委員會 | ||||||||
權責及組成: | ||||||||
宗旨 | ||||||||
香港中文大學校友會聯會為協助母校推動各項學生活動,於一九九零年初成立學生活動基金籌募委員會,協助母校為學生團體籌集活動經費。基金之利息用以贊助中文大學學生會、書院學生會及其他學生團體舉辦活動、學生領袖之訓練費用、個別學生或學生團體參與國際性會議及賽事、以及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其他項目。 | ||||||||
申請資格 | ||||||||
凡香港中文大學全日制本科生或校內註冊學生團體均可申請。 | ||||||||
基金之管理 | ||||||||
基金由中文大學校友會聯會邀請下列人士組成之委員會管理: 基金會原則上每學期開始時接受申請一次。年中如有特別需要者可向學生事務處遞交申請書,管理委員會得視乎基金運用情況個別作出決定。 |
||||||||
獲贊助者之義務 | ||||||||
活動結束後兩個月內,獲資助者得經由學生事務處向管理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及財政報告一份存案,學生會則需於卸任後兩個月內提交全年活動及財政報告備案。 | ||||||||
秘書處聯絡資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