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團體舉辦校內非牟利售賣活動申請 Student Ameninities Section - C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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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團體舉辦校內非牟利售賣活動,籌募款項,必須緊守以下規則:

  1. 學生團體如擬進行籌款活動,須先向中大學生事務處主任或各有關書院輔導主任提交書面申請,獲書面核准後方得進行。
  2. 學生團體進行籌款活動,應有特定目的及計劃,不得籌募常年經費。
  3. 學生團體,如需印發刊物及招登廣告等,不得委託校外機構或個人代為進行。
  4. 學生團體籌款活動之一切收支,須由該團體之負責同學於指定期內呈報學生事務處或書院輔導處複核,並須以認可之方法及在指定期間內,對該團體成員公開之。

 

學生團體校內非牟利售賣活動注意事項

  1. 不可以涉及商業宣傳活動
    商業宣傳活動例子
    •飲品推廣的義賣活動
    •宣傳某旅行社的低價旅行套票
    •新雜誌的發售活動
  2. 活動必須由該學生團體成員負責
  3. 申請表必須附有詳細活動計劃書及財政預算,申請者必需列明款項餘額的使用計劃,如為中大同學舉辦一個免費健康講座、帶新移民小童們參加香港中文大學等等
  4. 申請批准不等如獲得使用場地批准信
  5. 如義賣食品,必須注重食物及環境衛生。請在申請表上詳細列明如何確保食物衛生安全。(預防細菌性食物中毒

 

申請辦法

請電郵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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