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或向法院提出訴訟的權利
44) |
大學內部程序並不影響投訴人直接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的權利,不影響投訴人向區域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的權利,亦不影響投訴人向警方或其他調查機構投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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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假如該項投訴並非在所指控的事件發生後12個月內提出,平等機會委員會可決定不對被指控性騷擾的行為展開調查。假如投訴人決定對一項性騷擾的申索進行民事訴訟,投訴人一般須在性騷擾事件發生後24個月內向法院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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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如投訴人希望向法院提出訴訟,建議投訴人應於指定時限內進行。如投訴人希望將事件向警方舉報,並在程序上需要意見和協助,「歧視及性騷擾調停/投訴小組」召集人可以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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