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政府重啟《版權條例》修訂工作,今年2月尾結束公眾諮詢。昔日曾掀起軒然大波、俗稱「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如今捲土重來,二次創作者除了要面對模糊依舊的豁免定義,還有案例漸增的《國安法》及煽動罪。在政治陰霾急劇蔓延下,讓港人暢懷歡笑、一吐怨氣愁緒的二創音樂會否愈見愈少,甚至淪為絕響?
記者|何諺琳 編輯|張翠珩 攝影|張翠珩
Jackz由2014年起積極投身二創音樂, 2019年更開始為他感興趣的連登討論區網民改詞製作音樂影片(MV),YouTube頻道至今累積近10萬訂閱。他的創作多圍繞時事,例如他曾利用多條新聞訪問片段和音軌,剪接出「前任特首梁振英被唱歌」等惡搞影片;現時亦常從政治、疫情相關的連登改詞作品取材,包括調侃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宴爆疫事件的《MegaHung》(原曲:Anson Lo盧瀚霆《Megahit》)。
Jackz投身二創,本想引起觀眾共鳴、娛己娛人,但在多條法例紅線步步進逼下,他顧慮頻生,連番為創作設禁:「也擔憂變相被針對。」
敏感二創倒數中 憂以言入罪或將「收山」
去年年尾,同為二創者的高登音樂台改寫歌曲《墮海唔好搵》(原曲:MC $oHo & KidNey《跌嘢唔好搵》),被建制派點名批評,指歌詞諷刺殉職水警,散播仇恨,要求循《港區國安法》或其他條例追究。見此新聞,Jackz有感憂慮,避免創作與警方有關的作品。
到了今年年初,歌手阮民安及飲品店「初凝・芝茶」兩名負責人涉嫌在社交平台抨擊防疫政策而被控煽動意圖罪,使Jackz再次感受政權殺雞儆猴:「新聞有點驚嚇,像『殺到埋身』」。認真審視頻道作品後,他決定再將五支提及抗疫政策的MV下架,希望保障自己及一同創作的網友。
現時,Jackz的頻道尚餘八支以時事為題,且與連登詞人、歌手合作的二創MV。掣肘處處,熱愛二創的Jackz深感唏噓,他認為《國安法》框架太闊,害怕部分歌詞字眼敏感,被視為煽動對政府的仇恨,誤觸煽動罪。他又指,家人有訂閱他的頻道,重看過往部分作品後,也認為不宜保留,更不希望他繼續剪接議論政治、批評政府的片段。Jackz明白風險:
「隨時可以以言(片)入罪。」
多年來,一則則「神剪接」、「香港人創意無限」的留言,是Jackz二創的最大動力。早在2015年《版權條例》修訂時,Jackz已擔憂草案通過後,其諷刺或惡搞作品會被影片、歌曲的版權持有人視為侵害經濟利益,向他提控。但當時修訂遭擱置,頻道觀眾亦渴望繼續看其二創作品,才令他走下去:「這幾年,香港人的確需要一些可以笑及抒發情緒的空間,剪接的片段都是想娛樂大家。」
今次政府重推修例,加上紅線處處,本來正職繁忙、但仍堅持二創的Jackz大感無力。撇除物色素材及微調,Jackz一般需要至少三小時製片。他考慮減少剪接時間,將原本時長約三分鐘的影片縮短一半,除非題材及歌曲十分吸引,否則再出全首MV的機會不大,更預料將在今年底或下年「收山」。即使最後選擇繼續創作,他或會改發一些娛樂性較重的片段,並減少時政相關的出品:
「限制只會愈來愈多,言論自由只會愈來愈可貴。」
紅線飄移似「公我贏字你輸」 昔日反對空間不復見
Jackz剪接的第一首連登二創歌曲MV,是由網民Uncle7ku6(網名,下稱Uncle)主唱,曾下架的曲目亦有Uncle的作品。投身二創已近七年的Uncle明白創作者的恐懼:「當連人身安全都未必保障到,他(二創人)要退出這件事也合情合理。」他又認為,令創作者卻步的不只法例,還有籠罩社會的低迷氛圍。二創多與時事息息相關,題材貼地,但有其他同好向Uncle道,近年的時政議題已不再好笑,即使仍能保持共鳴,選材上卻難以自娛,未能滿足創作初衷,其實不太想繼續寫詞創作。
是次政府再推修例,修訂計劃以2014年草案為基礎,指定網上侵權行為將會刑事化,涉及戲仿、諷刺、營造滑稽及模仿、評論時事,以及引用版權等作品則納入豁免。
面對無形政治禁區,Uncle坦言創作人有很大顧慮。他細閱草案條文,只得出「模糊」二字:何謂戲謔?何謂評論時事,可獲豁免?他直言有太多問號、太廣闊的灰色地帶:「我不知道我再做下去會否令我有牢獄之災。」他憤慨地形容現狀如「公我(政府)贏,字你(二創界)輸」,認為龍門搬弄、標準底線、下刀權利都在政府手上,不由創作者拿捏。
Uncle 憶述,2015年港府修訂《版權條例》時,他曾連同32名二創歌手,一人一句合力唱出改編歌曲《心聲的引子》(原曲:王力宏《你不知道的事》),趕於草案二讀前推出、又到立法會靜坐,表達不滿。如今疑慮未釋,草案原封不動地成為修訂基礎,當年助網民表達反對聲音的議員如陳志全、毛孟靜等現已不在議會,加上更多人畏懼發聲,Uncle感覺市民和二創界的話語權及反對空間已所剩無幾。
自由收窄,壓力漸增,但Uncle堅定地重複道:「我是不會因為害怕而改任何一個字,或不唱任何一首歌。」對他而言,二創為文化載體,能記錄時代,所以只要是最精準的用詞,即使是「禁語」,Uncle都覺得毋需忌諱:
「因為創作本來就需要這樣的隨心,你才會有力量繼續做你喜歡的事。」
一份熱愛 一種記錄 決不虛作無聲
二創歌曲看似搞怪離奇,對創作者而言卻別具意義。連登網民郭卓年(網名)同樣曾與Jackz合作,演唱《葵涌有圍》(原曲:呂爵安、邱鋒澤《一表人才/年青有為》)等作品。他在2021年的後國安法時期,才開始將連登上的二創歌曲錄音上載。談及創作緣由,他自言說不清,但猜想是社會風氣日益壓抑,才想以輕鬆趣怪的二創音樂抒發情緒,自娛外亦娛樂聽眾。政治環境每況愈下,他不想放棄二創:
「這件事是自己喜歡的,沒理由因各樣事情去改變。」
Jackz的另一位拍檔——坑口林家謙(網名)創作時間則較長,在2016年連登尚未出現前,已有演唱高登討論區上的改詞作品,現則主要活躍於連登。他認為網絡及現實世界的時政二創作品,是歷史記載,保存了某一年發生的某件事、當時的人如何看待事件及生活環境如何等。不過他觀察到,現時二創少了像以往般可宣傳思想的元素,多只純粹描述事件。他演唱的連登改詞作品《糟糕竹篙》(原曲:林奕匡《高山低谷》)便是一例,單純記述竹篙灣惡劣的食物質素,歌詞間較少流露主觀感受,又坦言演唱時會避開某些敏感字眼。他曾為自我審查的行為感掙扎,但再三沉澱後,仍不改創作初衷:
「難道條例無限收緊,我就不再唱嗎?」
憑著一份鍾愛、執著,兩位連登網民都不願妥協,望可繼續為亂世留聲。
「高登」式幽默應對 嘲弄貫徹創作
二創音樂以詼諧方式揶揄嚴肅政事,教人一解悶氣;高登音樂台便貫徹二創態度,以幽默應對威脅。高登音樂台於2017年由四位高登網民成立,取名自成員對「高登討論區」一名的眷戀,隨後亦相繼有網友加入、退出。他們至今產出200至300首原創及二創歌曲,當中諷刺時弊的作品佔八成。
去年9月,他們二創的《墮海唔好搵》,遭時任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批評,指煽動大眾對警隊和政府的仇恨。高登音樂台總監、創台人之一QB(網名)坦言:「那時期真心害怕。」被建制派抨擊,加上身邊親朋好友擔心,音樂台決定下架《墮》一曲,並大減產量,推卻不少訪問,以防「槍打出頭鳥」,成員亦有共識以後要避免警方相關題材。
2020年6月30日,《港區國安法》正式實施,其後半年內陸續有三至四名成員,因政治氣候敏感而退場,並要求刪除頻道上有份參與製作的作品。四名創台元老接受請辭,並隨即下架相關的50條影片,保障合作夥伴。
但比起《國安法》,QB對煽動罪較有顧慮。他曾花時間研究案例,認為構成煽動與否並非基於文本,而是受眾詮釋,並由法官定奪,創作人更難掌握準則。因此,他們創作時會避免激進言辭,並加入具「愛國愛港」色彩的片段和歌詞,從另一方式調侃時事;也會叫詞手不要公開情緒表露無遺的作品,或稍作修飾才發布:「都是一個自閹的過程。」縱然擔憂,QB不想過分避忌:
「不到自己控制,無謂令自己這麼害怕。」
QB尊重成員的創作自由,他直言即使是批評政府的歌曲,音樂台「基本上可以出(公開)的全部都出」,下架影片也只會封存:「坦白說,也是文化的一部份,一旦刪除便沒有了。」如今《版權條例》修訂,創作再添考慮,但QB指原創歌手如鄭敬基、李彩華也曾翻唱音樂台的二創歌曲,他所認識的唱片公司職員亦有聽他們的作品,坦言大家一直有共識,音樂台的目的並非盈利,只是求個樂趣,更可為原創帶來討論熱度,深信唱片公司不會主動提告。
「求樂趣」的理念貫徹高登音樂台,QB也不諱言:「嘲弄是我們最大的創作動機。」他們形容自己純粹是好事之徒,既恥笑他人,也自嘲——有成員到海外留學,會在歌曲中嘲笑成員「走佬」、「著草」。又會嘲笑高高在上,但其身不正、其位不稱的權貴:「除了落井下石,笑你之外,我還有甚麼可以做?」他直認想法市井,但笑說:
「(我們只是)宣洩怨氣吧!」
無論環境多壞,QB深信針對時事的二創音樂不會消失。二創成本和門檻不高,就像他們最近諷刺政府向全港市民發緊急手機短訊的《香港緊急》(原曲:香港早晨片頭曲),只花兩至三小時便完成改詞、錄音和剪片。他亦相信處處都有嘲弄的可能,即使不以權貴為調侃對象,仍有滿足政治需求的方法:「我可以笑政治冷感的人,也可以是我笑自己政治冷感,亦可以笑整個政治環境越來越差。」
湯家驊:以常識理解法律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上的豁免字眼難有完美定義,並會因應社會文化而改變,建議市民以常識理解。
至於《港區國安法》,他指出如果作品沒有觸碰分裂國家議題,便不會干犯分裂國家罪。而顛覆國家政權罪須有非法行為作檢控前提,如創作者干犯《版權條例》或任何法例,該違法行為又旨在組織、策劃顛覆國家政權或特區政府,便有機會同時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
另外,他指出煽動罪針對犯罪意圖,要視乎環境證供及被告一般言行推論是否違法。煽動罪列明不可侮辱中央政府及其領導人、製造仇恨、呼籲推翻政府,令民間不同群體產生敵視或仇視等。他建議以常理理解行為有無機會引起仇恨;而純粹指出特區政府錯誤行為,並要求合法地更改,則會被視為合法的辯解而非罪行。
湯家驊補充,如討論區管理人得悉有改詞帖文觸犯法律,而容許該犯罪行為在討論區存在,便有機會干犯協助或串謀相關罪行,但同樣要審視環境證供判斷。他亦明言,討論區管理人有機會要供出創作會員的資料,但如管理方身處海外,則難以執法。
商經局:擬上半年提交修訂條例草案
本刊記者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查詢更新版權制度進展,當局回覆指,諮詢期間共收到約60份意見書,計劃在4月簡介公眾諮詢結果及更新版權制度的未來路向,目標於今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版權條例》的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