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底,時任理工大學學生會會長林穎恒忙於籌備一系列有關雨傘運動四周年紀念活動之際,接到校方來電要召開緊急會議,會上要求學生會在24小時內拆掉由民主牆改成的「連儂牆」,校方強硬的態度讓林穎恒始料不及。那時的他仍不知道,這次民主牆事件最終讓他面臨停學處分。
記者|任蕙山 編輯|冼敏盈 攝影|冼敏盈
過往理大的民主牆長年使用率低,多用於學生會選舉宣傳或張貼候選內閣的黑材料,關於社會議題的言論寥寥無幾。林穎恒去年年初當選學生會會長後,渴望推動校內時事討論的風氣,去年九月適逢雨傘運動四周年,他把部分民主牆改為「連儂牆」,大幅刪減長達32條的民主牆使用規則,如刪除禁止人身攻擊、誹謗、侮辱性內容的條例,最終只保留三條規則:禁止商業活動宣傳、張貼者須留下學生編號及張貼日期,和學生會擁有最終管理權,望仿效金鐘示威者在雨傘運動用告示貼暢所欲言的做法。他相信民主牆理應體現言論自由,沒必要受諸多約束,言論空間應先擴到最大,遇到問題時才逐步收緊,「而非一開始就將大家綁在監獄裏」,即使是粗言、謾罵也應容納,學生不應因為某些字眼有礙觀瞻而噤聲:「無謂做偽君子,懂得分辨是非就好。」
理大連儂牆刪貼文規則 冀同學暢所欲言
連儂牆運作後,同學反應熱烈,牆上貼滿五顏六色的告示貼,大多是鼓勵的話,如「香港加油」、「勿忘初衷」,當中也有圍繞香港獨立的言論。「連儂牆」本只試行兩周,豈料運作不夠兩天,校方便以紅紙遮蓋部分民主牆,理大學務長莫志明更召見林穎恒,要求民主牆在24小時內恢復原狀。他隨即與校方爭論,解釋「連儂牆」的作用與民主牆無異,惟校方指沒有討論餘地,民主牆不能涉及港獨等敏感議題,只可作學術討論。
校方要求學生會移去「連儂牆」不果,遂將該部分的民主牆管理權收回,並在由歷屆學生會訂立和修改的民主牆守則下方貼上「釋義」,表示使用規則中的「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幹事會」應詮釋為「香港理工大學學生發展處」。民主牆守則列明「民主牆由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幹事會負責管理」,管理權理應歸於學生會。校方繞過學生會自行詮釋民主牆守則,干預民主牆管理,令林穎恒氣憤難平:「民主牆不是理應能容下所有言論嗎?」
縱使不涉及港獨問題,只就校政反映意見,理大學生會也曾就民主牆的管理與校方起爭拗。去年五月,理大突然解僱九名應用社會科學系半職導師,學生會在民主牆指責校方處理不當。校方認為標語有「冒犯性」,對高層無禮,要求學生會拆走。林穎恒慨嘆學生會制訂的規則成為校方控制民主牆的把柄,章則愈繁複,校方愈容易乘虛而入。
訪問當日,林穎恒回到理大民主牆,牆上布滿20多張標語,有聲援因衝擊校方高層辦公室而被處分的同學、有控訴理大教職員薪酬「肥上瘦下」、有揭示學生無薪實習窘況。民主牆標語密密麻麻,百家爭鳴,接近他心中理想的民主牆狀態。然而他對同學的表達自由,不感樂觀。
城大校方以誹謗、私隱為由移除標語
今年三月中,城大同樣上演了學生會與校方的民主牆管理權之爭。由城市大學署理學生會會長陳明睿貼上的「沒有民主的民主牆」大字報遍布城大每個角落,控訴校方強行移除有關城大教職員月薪「肥上瘦下」的燈謎,干預民主牆管治。陳明睿認為民主牆業權由校方擁有,授權學生會管理,關係如業主及租客一樣。民主牆使用規則由學生會制訂,不需經校方審核,當中訂明「幹事會保留任何有關民主牆之最終決定權」。
但近年校方常就民主牆言論諮詢法律意見,並以「避免承擔法律後果」為由,除去對校方不利的言論。城大學生會前外務幹事湯富昌憶述,去年學生宿舍陳瑞球堂的宿生會,反對舍監周愛華在宿舍安裝閉路電視,在民主牆貼上「城大獄吏周愛華,宿舍遲早變監獄」等標語。校方法律顧問指標語有害他人聲譽,或構成誹謗,而校方擁有民主牆業權,須承擔法律責任,學生會法律顧問認同此說,最後學生會移除標語。陳明睿認為民主牆作為捍衛言論自由之地,難免有抨擊校方的言論,損害他人聲譽無可避免,若民主牆的法律責任全由學生會承擔,他會保留這類異見。
事隔一年,同類事件再次上演。今年二月,城大教職員協會在民主牆上張貼標語,不滿教職員薪酬肥上瘦下,標語提及校長及基層員工月薪金額。校方以標語披露個人私隱為由,要求學生會移除。學生會法律顧問告知陳明睿,大學是公營機構,不應受私隱條例規範,標語無違法。但陳明睿還是建議教職員協會,可將「城大校長」一字改為「城大最高薪人士」,並與校方解釋張貼標語的理據,但校方仍指示保安撕走標語。
陳明睿指校方一向對民主牆密切監管,保安會拍照記錄貼在牆上的標語,學生事務處職員再轉發相片給他,提醒他除下過期、違規標語,並留意新標語,即使該標語不涉任何違規問題。陳明睿曾在民主牆貼標語時,即有數名保安員上前拍照,並向他索取學生編號。城大學生會同意民主牆使用者須留下真名及學生編號,陳明睿承認曾移除沒留下姓名的標語,勸同學要對言論負責,敢做敢認,不應該害怕校方秋後算帳。
中大:留言者可用化名 校方憂言論影響校譽
近年中大校方也屢次干涉民主牆管理。2017年,校方曾以港獨言論違法為由,拆去民主牆上「香港獨立」的標語。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指,即使標語沒觸犯守則,但牽涉政治敏感話題,如六四、習近平等,校方也會要求學生會移除。
去年民主牆出現以粗口辱罵特首林鄭月娥的標語,不滿她譴責學生談港獨。校方以損害校譽為由,自行拆除標語。區倬僖雖然不滿校方繞過學生會「執法」,但也無能為力,只能透過訴諸公論,向校方施壓。縱然如此,另一位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子灝認為,民主牆由學生會管理有其重要性,學生會重視公眾利益, 不會如校方承受政治壓力,確保民主牆的中立性。
相較城大及理大,中大學生會不能自行修改民主牆的規則,需經由學生及教職員組成的師生中心管理委員會表決。現行守則要求張貼者「寫下署名」,但訂立規則時並未釐清何謂「署名」,令條例出現灰色地帶,使用者不必留下實名,花名、字跡潦草的簽署亦可接受,難以追究張貼者身分。校方曾建議推行實名制,冀同學為言論負責。區倬僖擔心實名制令張貼者被秋後算帳,堅拒實行。他直言只要同學自律,民主牆便不需設規則。
梁家傑:言論自由非放任 校方應海納百川
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指,言論自由非絕對放任,不得涉及誹謗或誤導公眾的言論,否則或會犯法,屆時民主牆使用者、管理者和擁有人均須負法律責任。他認為,院校要求在民主牆推行實名制無可厚非,否則難以追究張貼違法標語者的法律責任。
但他同時質疑,校方有時以誹謗為由要求學生清拆標語是「靠嚇」,學生會有很多抗辯理由,如標語為公允評論(fair comment)或是有理可據(justification)等。他又認為,無法例列明港獨違法,相關言論亦非違法,因此不應為民主牆設討論禁區,禁止港獨等政治意識形態等議題。他覺得,大學作為培養人才的教育機構,在處理民主牆事件上,應有海納百川的胸襟,不要將大學「中學化」,並籲學生享受民主牆的言論自由,同時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記者多次向理大、城大及中大查證學生對校方民主牆管理手段的質疑,城大指大學尊重言論自由,民主牆使用者須以負責任及守法的態度使用民主牆,並遵從使用守則。中大則表示民主牆是大學透過師生中心委員會授權中大學生會代為管理,學生會按民主牆管理守則處理相關事宜,校方只會在特殊情況下,先與管理者(學生會)溝通,再按情況處理。理大則拒絕回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