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路遙 全國人大、一行三會逐關闖
有關部門對改革前海法院滿懷壯志,未來已計劃引入港籍法官擔任審判長,但要著手卻不容易,「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示範區實施綱要」課題組成員、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黃輝指,改革最大難度在於獲得中央各部門首肯:「立法方面,如要擴大香港法律的適用範圍,就要得全國人大常委同意,金融監管政策方面,就要接觸一行三會(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及保監會)。」他表示,小組下個月將赴京與國家部門交流,預計整個改革過程漫長,年內難以引入港籍法官。
敗者若上訴 港籍陪審員無法參與
此外,港籍陪審員雖熟悉法例,能確保判決公正,或有助減少上訴。但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指,前海法院屬中國法院體系中最低層的基層法院,並無終審權。如其中一方不服上訴,案件將上訴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屆時港人陪審員便無法參與審理。另外,城大教授顧敏康亦提醒,前海法院作出的判決在香港並無法律效力,港人在香港或前海立案前宜先徵詢律師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