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向覺得我們只是一個員工號碼,(國泰)不會理解我們的個別需要,亦沒考慮(疫苗)是否適合員工。」9月初,國泰航空以未接種新冠疫苗或未提供不宜接種疫苗證明為由,解僱相關機組人員,包括正在餵哺母乳、要求延遲接種疫苗的郭小姐。她在國泰已工作接近八年,如今卻因尚未接種疫苗而被解僱。
本地疫情漸已放緩,但航空、服務業等相繼收緊疫苗接種的規定,部分公司更強制僱員打針。當社區感染風險已大幅降低,企業卻依舊為了「谷針」,忽視員工的個人選擇。有身體狀況不佳的員工甚至擔心「無飯開」,寧願冒著生命危險,也要接種疫苗。
記者|黃子希 編輯|何諾兒 攝影|黃子希
因應機管局的規定,國泰航空於8月1日發電郵,要求機組人員於9月前接種兩劑疫苗,或提供不宜接種的醫療證明。有八年空姐資歷的郭小姐餵母乳一年多,知悉公司要求後,由於擔心疫苗會影響母乳,隨即向人事部申請豁免,並附上醫生證明,醫生亦列明「需更多研究助證疫苗對正在哺乳的媽媽絕對安全。」
國泰於8月20日發電郵重申,員工須具合理醫生證明。她向人事部表明,若公司認為哺乳不是合理原因,她願意在「斷人奶」後打針,惟兒子戒奶需時,希望能延至12月前完成接種。對方當時指正在審核許多個案,未能給予確切答覆。
9月1日,國泰再發電郵,稱即將解僱未打疫苗員工,郭小姐亦馬上聯絡人事部,但對方只稱仍在審核個案。人事部翌日回覆指,僅科興疫苗指明不適合哺乳媽媽施打,復必泰則沒有相關標示,認為她可以接種復必泰疫苗。郭小姐其後再查詢疫苗副作用的賠償安排,還未等到回覆,她就在七日後遭解僱。
國泰拒調職 「一刀切」解僱
郭小姐指國泰當時對外聲稱,如果員工不適合接種疫苗,可安排內部調職。因此,她不解公司為何直接解僱機組人員,拒絕讓員工選擇後勤職位。由於國泰規定,全體員工須於12月前打針,郭小姐曾提出在斷奶後打針,期間可暫時調任文書或登機櫃台,但仍被解僱,她直言:
「不明白公司為何要一刀切,我覺得根本就是為了『交數、交人頭』。它(國泰)永遠不會聽別人說,自己想怎樣就怎樣。」
復聘機會渺茫 勞工處:應為僱員安排調職
突然被解僱的郭小姐頓失方向,現時無可能立刻找到新工作。自停飛以來,她每月僅收到一萬多元底薪,只能勉強維持生計。被解僱之後,唯有考慮轉行,從未想過要求復聘。她無奈地說:「根據公司以往的作風,他們一旦出了(解僱)信就說什麼也沒用。」
她唯一的訴求,只是希望公司在解僱信中刪除「terminate(中止)」一詞。
「這是員工犯了嚴重過錯時才會用到的字眼。」
她不認為延遲打針是嚴重過錯,這用詞或會影響日後求職,因此希望國泰能改用較溫和的字眼,但未獲回覆。郭小姐已與其他被解僱同事,向勞工處及平機會申訴,勞工處目前已協助她們約見國泰代表。
《大學線》曾電郵詢問國泰,為何未為郭小姐安排調職,反被解僱,以及一共解僱了多少人,惜未有回覆。《大學線》亦向勞工處及平機會查詢,雙方均沒有正面回應事件,僅指出僱主應為不宜接種疫苗的僱員安排其他工作,例如調職、以定期檢測取代疫苗等。平機會指,若僱主解僱未接種疫苗僱員,且未提供便利或豁免予特定僱員,如懷孕或患長期病並具醫生證明的僱員,便可能屬不合理,或會受法律挑戰。
地盤政策朝令夕改 唯靠打針保收入
就算僱主沒施壓,有員工亦因行業要求而接種疫苗。年近50歲的程先生任職環保車司機逾七年,負責將地盤建築廢料運送至堆填區。運輸公司會按工作數量計算薪金,司機每完成一份工作,就能獲得約150元報酬。
程先生是家中唯一的收入來源,為養活一家三口,他每天工作20小時。長期睡眠不足,加上有煙酒習慣,他憂慮自己無法承受疫苗的副作用,故從未想過打針,但他的決定在一次被拒諸門外後徹底改變。
9月初,他如常到達機場禁區內的地盤,地盤卻在沒有事前通知下,規定所有人要完成接種兩劑疫苗才能進入。未有接種疫苗的程先生吃了一記閉門羹,要放棄那宗工作,無奈折返。
為了維持收入,他唯有立刻預約打針。接種第二針後,他出現關節痛、乏力等症狀,持續約六天。他亦覺得打針後體力下降了,比以前更易疲倦,但為了生計,不論是冒險打針抑或抱恙工作,他亦要「頂硬上」。程先生指各地盤防疫規定不一,以機場的要求最為嚴格,其他地盤只要求打針或定期檢測,有些甚至不需檢測。面對政策不一,他慨嘆:
「不知明天有甚麼政策會改,我們不知道,那我做了(打針),我是否不用害怕呢?沒有人知道,唯有去到門口才知道。」
社工:工友投訴沒預期強烈
街坊工友服務處勞工幹事顏烈洲表示,工友反對強制打針的聲音不如預期般強烈,至今僅收到約30宗相關查詢及求助。但職工「自願」打針,不代表當中沒有剝削。疫情期間,不少工友遭僱主凍薪停職、八折支薪,甚至須與同事平分工作時數,令許多基層工友苦不堪言。政府現時設立疫苗氣泡,員工接種疫苗後,便可放寬餐廳等處所的營業要求,對於打工仔而言,打針等於能夠賺回原來的收入,便毫不猶豫地接種疫苗。顏烈洲指:
「他們不在乎打針風險,打完針都不知什麼時候死,但不上班、『冇飯開』、無地方住、交不起租,『即刻死俾你睇』。」
顏烈洲續指,年紀大的工友較多有三高、慢性心臟病或曾經中風的問題。他們主要任職地盤、清潔、保安等行業,憂慮身體狀況會否不宜打針。但公立醫院門診幾乎一面倒鼓勵人打疫苗,顏烈洲唯有建議他們諮詢私家醫生,付不起診金的工友只好冒險打針。他又指,僱主很少因疫苗問題解僱基層員工,但會要求員工每週自費檢測或放無薪假期。不少員工為保生計,唯有選擇接種疫苗。
醫學倫理專家:工作是核心權利
香港中文大學生命倫理學中心總監區結成醫生指出,工作是不能被剝奪的核心權利之一。僱主強制員工打疫苗時,須保障其工作的權利,若員工不適宜打針,可將其調職。
「如果不打針就連工作也沒有,令僱員連工作的權利也失去。這種情況下,個人權利不是說放輕就能放輕。」
對於郭小姐被國泰解僱一事,區醫生指,如她擔心接種疫苗會影響母乳,可以在打針前後數天暫停餵哺母乳。但他強調,即使部份職工的顧慮或不具醫學基礎,但僱主亦要通情達理,逐一檢視個別個案的考量,不能因行政方便而統一處理所有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