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第3卷(Vol. 3).pp. 112
Evaluating and Encouraging Teacher Effectiveness
教師效能之評鑑與促進
Linda DARLING-HAMMOND with Lisa HUDSON(林達‧達玲哈雯、麗莎‧哈得遜)
Abstract
N.A.
摘要
這篇文章主要是討論美國的研究家在如何更好地評鑑及鼓勵教師的效能各方面的心得。這篇評論的一個基本前提是:教學是一種具有內在標準與及主觀性的經驗。因此考察教師的效能很可能亦包括了對他們影響力的要求與評價的主觀看法。在還未有對教師效能的評鑑方法深入發展之前我們應當首先對學生的學習目標清楚地闡明。再者,這些學習目標已經隨着時間而有所改變。現時美國教育改革的焦點在于教學作為是提高教育水準的一個決定因素。因此近年來很多的研究工作都放在教學及其效能這個方面。這篇研究報告透示了教學之間的內在複雜性。例如「效能高」的教學會因為不同的學科、級別、學生的特點與及學習目標等因素而改變。如果把這些改變的性質都考慮到,那麼研究工作便需要有「廣角鏡」般的遼闊視野去考察教學及其效能。
過去,研究的焦點集中在教師的行為與及特點方面去章鑑乎教學效能。得出的結果往往是毫無結論或是矛盾百出。在眾多的原因當中,我主要認為是由於一般性的評鑑方法,用來量度教學的效能,往往會忽略了它的內涵的特性。近期的研究已多考慮到不同的教學目標、教師的行為及教學內在因素之間的關聯性,從而這些矛盾開始得到解決。
這些教學「內涵特點」的觀點對於如何評鑑教學具有深遠的影響。教師行為的適合程度與及效能往往因為不同的學習情況而有所改變。因此評估教學的效能,不能祇對教師的行為用一個簡單的逐項點算方式,而必須運用一些比較複雜的工具和程序。評鑑工作重要的因素亦包括:評估人員的專業特長,評估工作進行的形式與及評估標準的應用。而對於這些因素的要求,亦與評鑑的目的有關。例如,評鑑的目的是為了教師的改進,可能解僱的準則,對應有技能的鑑定,抑或是對效能水平更細緻的區分?
各項教育政策,例如學校的結構,對教師及學生的要求等,對於教學的效能,都會產生影響。這些政策,包括教育研究政策,一定要對教學效能的準則與及目標,作出適當的回應及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