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页
- 兼读制课程
- 课程一览表
- 社会科学及教育
- 个人及儿童发展 - 学历课程
- Diploma Programme in 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特殊教育需要文凭课程
个人及儿童发展 - 学历课程
Diploma Programme in 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
特殊教育需要文凭课程
入读要求
入 学 资 格(1) 具 香 港 中 学 文 凭 考 试 五 科 第 二 级 ( 包 括 中 国 语 文 及 英 国 语 文 ) , 或 同 等 学 历 , 并 具 两 年 或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 或
(2) 完 成 本 院 的 「 辅 助 儿 童 及 青 少 年 成 长 技 巧 证 书 课 程 」 或 同 等 学 历 ; 或
(3) 年 满 21 岁 或 以 上 , 并 具 中 五 毕 业 程 度 。
导师
本院导师
教授语言
粤 语 ( 辅 以 英 语 )
时数
课 程 共 216 小 时 ( 约 18 个 月 完 成 )
上课地点
尖沙咀安年教学中心 / 尖沙咀东海教学中心
开课日期
2022年11月25日
上课日期
逢星期五
上课时间
19:00 - 22:00
报名费
$150
学费
$30,500
课程程度
文凭
1 简介
本课程旨在为家长、助人者及有志于家居或学校中支援有特殊需要的学童 ( 0 至 18 岁 ) 的人士提供基本训练。学员将可认识到学童的发展模式、特殊学习需要及行为障碍的成因,并到访特殊单位参观训练实况及参与实务训练。完成课程后,学员可以识别和评估学生的特殊学习需要和行为障碍,并发展出能够应用于在家校的教学策略及营造有利学童学习的环境,促进家校合作,实现全人发展之目标。
(本课程不属于社会福利署认可作幼儿工作员注册的培训课程,以及与 QKT 课程和 CE 课程无关。)
(本课程不属于社会福利署认可作幼儿工作员注册的培训课程,以及与 QKT 课程和 CE 课程无关。)
2 课程内容
本课程共包括以下七个单元 (共 216 学时)
单元一:特殊需要儿童的成长与发展 (30 学时)
单元二:辨识及评核特殊需要学童 (30 学时)
单元三:支援有特殊学习困难学童的策略 (33 学时)
单元四:支援有特殊行为困难学童的策略 (33 学时)
单元五:学校教育与家校协作 (30 学时)
单元六 *:训练特殊需要学童的实务技巧 (30 学时)
单元七 *:支援技巧专题研习 (30 学时)
* 单元六及七与香港耀能协会康复专业学院合办。
单元一:特殊需要儿童的成长与发展 (30 学时)
单元二:辨识及评核特殊需要学童 (30 学时)
单元三:支援有特殊学习困难学童的策略 (33 学时)
单元四:支援有特殊行为困难学童的策略 (33 学时)
单元五:学校教育与家校协作 (30 学时)
单元六 *:训练特殊需要学童的实务技巧 (30 学时)
单元七 *:支援技巧专题研习 (30 学时)
* 单元六及七与香港耀能协会康复专业学院合办。
3 上课形式
讲授、小组讨论、个案研究、专题研习及实务训练。
4 文凭颁授
学员符合以下规定,将可获发 「特殊教育需要文凭 」。(文凭颁发约在全部课程完成后第六个月。)
1. 学员须于每单元的课堂出席率达百分之七十或以上 ;及
2. 学员须于每单元考核合格
1. 学员须于每单元的课堂出席率达百分之七十或以上 ;及
2. 学员须于每单元考核合格
5 取录
学员取录与否由遴选委员会决定。
6 更改
如有需要,本院有权更改原定课程之导师、上课时间、地点及内容。
如报名人数不足,本院有取消课程之权利。
如报名人数不足,本院有取消课程之权利。
7 持续进修基金 (CEF)
本课程已加入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名单内。本课程在资歷架构下获得认可(资历架构第3级)。
CEF课程编号:35L121334
CEF课程名称:特殊教育需要文凭
CEF课程编号:35L121334
CEF课程名称:特殊教育需要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