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理念和願景
書院與國內外多間大學設立學生交換計劃(一年期/一學期)及暑期文化交流計劃,讓學生前往世界各地的知名學府學習及體驗不同的文化生活。本委員會主要負責監督學生交換計劃(一年期 / 一學期)及暑期文化交流計劃之運作及擔任面試遴選工作。
(一) 職權範圍
1. 檢討過去一年所舉辦的學生交換計劃(一年期 / 一學期)及暑期文化交流計劃﹔
2. 檢視本年度所舉辦的學生交換計劃(一年期 / 一學期)及暑期文化交流計劃,並提出適當建議﹔
3. 擔任學生交換計劃(一年期 / 一學期)及暑期文化交流計劃的面試遴選工作﹔
4. 處理本院院務委員會交辦之其他工作。
(二) 組織
1. 本委員會人數最多不得超過15人(學生代表不計在內)﹔
2. 本會主席由院務委員會委任,秘書由院務主任委任及輔導長為當然委員。
(三) 會議程序
1. 本會每年最少舉行會議一次﹔
2. 主席視乎需要召開臨時會議。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