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架構
(2) 實習前簡介會
- 介紹工作前的準備及加強學習成果的途徑
- 指導在工作環境內的基本溝通技巧
(3) 工作實習(約4-8星期)
- 六月至八月
- 實習生將獲分配到不同機構進行實習
- 學系會與實習機構保持聯繫,以評估學生表現及實習情況
- 學系會與實習生保持聯繫,並給予支援
(4) 實習結束後檢討會
- 與實習生分享實習經驗
- 收集實習生的意見,並作為日後改善本計劃的途徑
(5) 實習完畢
- 學生必須在實習完成後十四日內提交一份書面報告及實習週記
- 實習結束後,系方將寄發一份「實習生工作評估表」予各機構之負責人填寫,以評估學生表現
- 學生可以向學系申請一份暑期實習證明信,以增強個人資歷,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甲)參加實習工作之出席率達80%或以上
(乙)「實習生工作評估表」內之工作表現達良好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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