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
(2020至21年度及以後入學學生適用)
持高級文憑或副學士學位之入學學生須按下表修畢所需學分,始准畢業:
(2020至21年度及以後入學學生適用)
持高級文憑或副學士學位之入學學生須按下表修畢所需學分,始准畢業:
修讀科目 | 持高級文憑之入學學生 | 持副學士學位之入學學生 |
---|---|---|
1. 主修科目 | 學分 | 學分 |
i. 運動科學與健康科目 | 38 | 38 |
ii. 技術科目 | 3 | 3 |
iii. 研究 | 6 | 6 |
iv. 實習 | 2 | 2 |
v. 選修科目 | 6 | 6 |
2. 大學要求 | 學分 | 學分 |
i. 英文 | 5 | 2 |
ii. 大學通識 |
||
- 通識教育基礎課程 |
3 | 3 |
- 其他通識教育 |
3 | 3 |
iii. 書院通識教育 | 2-3# | 2-3# |
iv. 其他選修科目 | 0-1 | 3-4 |
v. 體育 | 學分豁免## | 學分豁免## |
總計: | 69 學分### | 69 學分### |
# 2-3分取決於不同書院要求
## 學生如已修畢3學分核心技術科目,可申請豁免修讀1學分的大學核心體育課程要求。學生須就豁免提出申請。獲豁免修讀某科目的學生須修讀其他科目以符合學分的要求。
### 學生須至少修畢六十九學分方可畢業,惟個別學生畢業所需學分得因應科目及學分豁免的差異而有所不同。
高級文憑之入學學生
學生須至少修畢科目69 學分,始准畢業,包括以上主修科目55學分,通識教育科目8-9學分,語文科目5學分及其他選修科目0-1學分。
副學士學位之入學學生
學生須至少修畢科目69 學分,始准畢業,包括以上主修科目55學分,通識教育科目8-9學分,語文科目2學分及其他選修科目3-4學分。
## 學生如已修畢3學分核心技術科目,可申請豁免修讀1學分的大學核心體育課程要求。學生須就豁免提出申請。獲豁免修讀某科目的學生須修讀其他科目以符合學分的要求。
### 學生須至少修畢六十九學分方可畢業,惟個別學生畢業所需學分得因應科目及學分豁免的差異而有所不同。
高級文憑之入學學生
學生須至少修畢科目69 學分,始准畢業,包括以上主修科目55學分,通識教育科目8-9學分,語文科目5學分及其他選修科目0-1學分。
副學士學位之入學學生
學生須至少修畢科目69 學分,始准畢業,包括以上主修科目55學分,通識教育科目8-9學分,語文科目2學分及其他選修科目3-4學分。
主修課程要求
(2020至21年度及以後入學學生適用)
主修科目 | 持高級文憑之入學學生 | 持副學士學位之入學學生 |
---|---|---|
1. 必修科目: | 學分 | 學分 |
(a) 運動科學與健康核心科目: PHPC1001, SPED2520, 2540, 2600, 2610, 2710, 2720, 2810, 3430, 3820, 3910, 3920, 4570 |
38 | 38 |
(b) 技術科目: SPED2010, 2110, 2141 |
3 | 3 |
(c) 研究: SPED 3630, 4900 |
6 | 6 |
(d) 教學實習: SPED 4201 |
2 | 2 |
2. 選修科目: | 學分 | 學分 |
(a) 運動科學理論科目 下列科目至少一科: SPED3550, 3731, 4560, 4640, 4830 |
3 | 3 |
(b) 健康理論科目 下列科目至少一科: CHPR3002*, 4012*, PHPC 2007*, 2009* |
3 | 3 |
總計: | 55 學分 | 55 學分 |
註:SPED2000及以上程度之主修課程要求科目及有*的科目將會計入主修科目之平均積點,並用以釐定學位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