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簡介
教育碩士學位課程旨在提升資深教育工作者的探究和執行能力。課程設計讓學員選科時更具彈性,適合有志以更廣闊視野理解教育專業,或希望深入探究專修範圍的人士修讀。
教育碩士的「綜合課程」,可讓學員更靈活選修科目。另一方面,學員亦可按個別興趣,選讀本院四個學系開設的「專修課程」,以鞏固知識基礎,有利學員深入研習各專修範圍。
課程結構
(1) 修課要求
學員可選讀(甲)綜合課程,或(乙)專修課程,並按其要求完成課程。
學員須修畢最少30學分,包括教育研究法3學分。課程中所有科目均由課程與教學學系、教育行政與政策學系、教育心理學系及體育運動科學系開設。學員在導師之指導下,可自行選讀為不同範疇而設之科目,同時亦可在特定之研習範圍中進行「研習與報告」。
修讀辦法
(i) |
綜合科目
從PEDU科目系列中選讀6至9科(不包括實習、研討班、研習與報告及某些特設之學科。詳情請參閱各科概要。) |
18-27 學分 |
(ii) |
教育研究法
從下列科目修讀2科:PEDU6003-6004, 6401-6406 (PEDU6404及6405皆有先修科目, 學生請參閱學院手冊之學科概要。) |
3 學分 |
(iii) |
研習與報告
學生可選擇完成下列其中一科: PEDU6418, 6449, 6459, 6461, SSPE6901 |
0-9 學分 |
開辦科目
請參閱由課程與教學、教育行政與政策、教育心理及體育運動科學系所開辦之科目。
除原有的科目外,綜合課程另開設11科以普通話(或英文,視乎學系安排)授課的科目,並由課程與教學學系、教育行政與政策學系、教育心理學系及教育學院提供。有關科目除了提供另一授課語言給學員選擇,亦提供足夠的學科,讓入讀教育碩士「綜合課程」的學員能於一年內修畢所需學分。
學員可從六個專修範圍中選取其一,然後按其核心科、選修科、教育研究法及 / 或研習報告之要求,修畢最少30學分,方可畢業。
本專修範圍為對課程設計和發展有興趣的教育工作者及專業人員而設計,旨在協助學員從不同角度去掌握當代課程與教學設計和發展的理論、策略和意念,並且探究社會及教育各方面的變化對課程設計和發展的影響。
課程內容重視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主要探討的範圍包括:課程的設計理論、課程發展模式、課程評鑑、改革和實施策略、教學設計和研究,以及教育界領袖和行政人員在課程和教學範疇內所擔當的角色和任務等。
修讀辦法
(i) |
必修科目
從下列科目中修讀3至4科:PEDU6051, 6052, 6053, 6054 |
9-12 學分 |
(ii) |
核心(系內)選修科
從課程與教學學系開設之科目,及中國語文教育文學碩士課程、英語教學文學碩士課程及數學教育理學碩士課程之專修科目中,選讀1至2科。詳見科目總表。 [個別科目或須經有關導師批核,方可修讀。] |
3-6 學分 |
(iii) |
系外選修科
從本院其他學系或其他課程開設之科目中修讀1至4科 |
3-12 學分 |
(iv) |
教育研究法
從下列科目修讀2科:PEDU6003-6004, 6401-6406 (PEDU6404及6405皆有先修科目, 學生請參閱學院手冊之學科概要。) |
3 學分 |
(v) |
研習與報告
學生可選擇完成PEDU6459 |
0-9 學分 |
本課程為教育界及企業界在職專業人士而設,旨在讓他們進一步發揮資訊科技在教與學過程中的作用。為了更好回應對資訊科技提升教與學方面專業素養的訴求,課程內容注重理論及現代科技相結合,針對學校及其他不同的教育情境進行學習環境的設計及評估。本課程適合在職教師、公務員、課程軟件開發人員、資訊科技專業人士、教育產品設計師及培訓課程導師修讀。
本課程由以下三大「支柱」組成:
- 學習: 提供個人、團體或社群如何有效學習的基礎理論課
- 科技: 培養學員在教育範疇中應用相關的科技知識和技能
- 設計: 啟發學員在設計不同的學習環境時加以探索,學會運用創新科技為學習者設計個人化的學習歷程學
修讀辦法
(i) |
必修科目
從下列科目中修讀4科:PEDU6124, 6125, 6513, 6514 |
12 學分 |
(ii) |
選修科
從本院教育碩士學位課程或其他碩士課程開設之科目中修讀3科 |
9 學分 |
(iii) |
教育研究法
從下列科目修讀2科:PEDU6003-6004, 6401-6406 (PEDU6404及6405皆有先修科目, 學生請參閱學院手冊之學科概要。) |
3 學分 |
(iv) |
研習與報告
學生必須完成 PEDU6460 |
6 學分 |
本課程專為有志於深入瞭解教育體系的複雜課題、以及探索如何能在教育行政與政策範疇帶來正面改變的教育工作者而設。在教育體系的不同崗位上,無論是教師、校長、政策評論者以及官員,都需具備並能發揮領導才能,以處理大眾關心的重大課題。透過一系列由經驗出發、並具成效的方法,課程能增進學員的概念和分析能力,以期對當今教育政策與實踐的辯論以及對社會的深遠啟示有更全面及批判的理解。
本課程從本地及國際的經驗和文獻入手,以求在理論和實踐角度上取得平衡。學員可選擇以課堂修業的形式,或以課堂修業配合導師導引下的應用學習方式,研究上述的課題或其有關範疇。
修讀辦法
(i) |
必修科目
從下列科目中修讀4科:PEDU6011, 6205, 6209, 6211 |
12 學分 |
(ii) |
核心(系內)選修科
從下列科目修讀2至4科:PEDU6206, 6207, 6208, 6210, 6212, 6213, 6214 |
6-12 學分 |
(iii) |
系外選修科
從其他學系或課程開設之科目中修讀0至3科 |
0-9 學分 |
(iv) |
教育研究法
從下列科目修讀2科:PEDU6003-6004, 6401-6406 (PEDU6404及6405皆有先修科目, 學生請參閱學院手冊之學科概要。) |
3 學分 |
(v) |
研習與報告
學生可選擇完成PEDU6418 |
0-9 學分 |
本課程予以在職教師及其他教育工作者探索教育心理學前沿領域的機會,旨在為改進教育的實踐提供啟發和資源。以“學習”及“發展”這兩個相關的主題為座標,課程的設計回應下列關注:關於課堂學習及評鑑,有哪些新的知識?閱讀心理學及解難心理學如何能給教學活動帶來啟迪?有何良策可提高學生的動機,以及處理青少年的高危行為問題?基於新近的觀點,我們如何理解人類能力的本質及其多樣化發展形態 (如“才華”、“資優”和“學習障礙”)?教師自身的發展有哪些可能性,並如何成為學生發展的資源?
修讀辦法
(i) |
必修科目
從下列科目修讀4至5科:PEDU6048, 6502, 6504, 6506, 6508, 6509, 6512 - 6516, 6705 |
12-15 學分 |
(ii) |
選修科
從任何學系或課程開設之科目中修讀2至4科 |
6-12 學分 |
(iii) |
教育研究法
從下列科目修讀2科:PEDU6003-6004, 6401-6406 (PEDU6404及6405皆有先修科目, 學生請參閱學院手冊之學科概要。) |
3 學分 |
(iv) |
研習與報告
學生可選擇完成 PEDU6449 |
0-9 學分 |
心理學家佛洛伊德據稱曾形容教養孩子為跟治理國家一樣艱難的「不可能的任務」。為人父母的在執行此任務時,既對子女產生深遠、甚至是一輩子的影響,同時自己也經歷重大改變。家長的想法和行為一方面不斷受他們身處的社會及文化背景所影響,另一方面也回應著成長中的子女以及子女身旁的其他人和事。了解家長教養子女背後的各項因素,對致力推廣幸福家庭生活以及兒童良好發展的前線工作者尤為重要。
本課程旨在培訓教育工作者和其他服務家庭的前線工作者,讓他們更有效地為家長提供專業服務。學員會從多個角度了解家長教養子女的方法,包括背後的成因、原理,以及對家長自身和子女的影響。學員亦會掌握到輔導家長的基本技巧。另外,透過一系列的核心選修科,學員將更全面掌握育有不同成長階段及有不同心理和學習需要子女的家長所面對的機遇與挑戰。
修讀辦法
(i) |
必修科目
從下列科目中修讀3至5科:PEDU6701, 6704, 6705, 6706, 6707 |
9-15 學分 |
(ii) |
核心選修科
從下列科目修讀2至3科:SSPA6304, SSPA6203, MECM6301*, MECM6302*, PEDU6213, 6502, 6504, 6506, 6512, 6516。詳見科目總表。 [*個別科目須經有關課程或專修課程批核或安排,方可修讀。] |
6-9 學分 |
(iii) |
系外選修科
從本院其他學系或其他課程開設之科目中修讀1至3科 |
3-9 學分 |
(iv) |
教育研究法
從下列科目修讀2科:PEDU6003-6004, 6401-6406 (PEDU6404及6405皆有先修科目, 學生請參閱學院手冊之學科概要。) |
3 學分 |
(v) |
研習與報告
學生可選擇完成 PEDU6461 |
0-9 學分 |
本課程旨在提供體育運動科學方面的專業學習,加強學員對體育運動科學中各重要學科的理解,使他們能在所從事的體育教學工作中靈活運用所學,並進行研究。本課程共有八個探究範圍可供學員選擇:運動心理學、運動生理學、運動生物力學、體育運動課程之政策、設計與實踐、運動教育學、運動社會學、健康體適能及體育運動測量。
修讀辦法
(i) |
選修科目 I
從下列科目修讀1至6科: SSPA6204, SSPA6301, SSPA6302, SSPA6305-6307 |
3-18 學分 |
(ii) |
選修科目 II
從下列科目修讀2至7科: SSPA6103, 6201-6203, 6205-6208, 6303-6304 |
6-21 學分 |
(iii) |
選修科目 III
從本院其他學系或課程開設之科目中修讀1至5科 (PEDU6404及6405皆有先修科目, 學生請參閱學院手冊之學科概要。) |
3-15 學分 |
(iv) |
教育研究法
SSPA6101 |
3 學分 |
(v) |
研習與報告
學生可選擇完成SSPE6901 |
0-9 學分 |
(vi) |
專修導讀
SSPE6701 |
0-3 學分 |
(2) 其他要求
(a) 學員的累積平均積點必須不少於2.0,方可畢業。
(b) 學員每個學期必須達到研究院的評審要求。根據學則13.0中“成績低劣及退學”,研究生於上一學期的累積平均績點少於 2.0,該生次學期將被列為試讀生。詳情請參閱研究院網頁:http://www.gs.cuhk.edu.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