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的

增进中国语言、文学及文化的专业知识;
培养语言文字、古代文献、古典文学和现代文学等学术范畴的研究能力;
提高语文能力,配合个人专业发展,回应社会需求。

课程要求

中国语言及文学系之「文学硕士」课程为兼读制之修课式课程,不设全日制,修业期限为二至四年。课程科目分为必修科和选修科,学生需至少修读八科科目(共24学分)。

1. 必修科目

「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一年级)及「讲论会」(二年级)

2. 选修科目

语言文字:

《说文解字》与现代语文学、《广雅》与《广雅疏证》、粤语普通话比较研究、粤语语法研究、汉英比较语法专题、汉语构词与句法研究、粤语音韵与诗词格律、汉语修辞与文体研究、语文学专题、语言学专题、汉语方言的比较研究

古代文献:

《论语》《孟子》研究、《庄》《荀》异同、杂家文献选读:《吕氏春秋》与《淮南子》、出土文献分类选读、互见文献与古籍研究、古代文献专题、古代文献专书

古典文学:

先秦神话、《诗经》、中国诗学、古典诗歌鉴赏与批评、盛唐世界、人生、艺术——杜甫、李白、王维三家诗面面观、「三言」研究、国变与文学、文化创新:明清之际诗人诗歌研究、汤显祖与《牡丹亭》、古典文学专题:韵文或散文、古典文学专题:小说或戏剧、古典文学专题:文学批评、中国文化专题、明清小说与视觉文化、清中期小说与文人文化、汉魏六朝诗选

现代文学:

「创造社」研究、中国女性文学研究、中国三十年代小说与文艺杂誌研究、中国新时期小说及文艺思潮、现代华文小说、张爱玲研究、余光中研究、香港文学研究、现代文学专题、现代作家专题、现代文学批评专题、比较文学专题、文艺思潮与港台电影

招生程序

报读本学部“文学硕士”课程之申请人,除须符合本校研究院规定之入学资格外,并须持有认可大学之学士学位,主修或选修中国语言、中国文学或其他有关学科。本课程每年九月起接受报名,申请人可经本校研究院互联网申请入学。

根据本校研究院及本学部规定,申请人须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请将申请文件亲身送交或寄予本学部(香港新界沙田香港中文大学冯景禧楼523室中国语言及文学学部),以便审理。已于研究院网上报名系统上载申请文件之申请人,亦须将文件纸本寄予本学部。

1. 所有大学程度学历之学业成绩表正本(须置于由修读大学提供之密封信封内;具香港中文大学学历者,则可提交中大发出之学业成绩表副本。如经由副学士入读大学之申请人,请同时提交副学士之成绩副本。)

2. 所有大学程度学历之学历副本(如属应届毕业生,则暂时毋须提供毕业证书副本);

3. 机密推荐书两份(机密推荐书纸本需由推荐人密封迳寄本学部;如申请人选择让推荐人经网上提交推荐书,推荐人须于研究院系统向其发出推荐邀请后30天内提交推荐书。)

4. 凡毕业于以非英语为法定语言之大学学位课程之申请人,需提交符合研究院英语能力规定之证明文件。有关详情可参阅本校研究院网页之“入学资格”

5. 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6. 报名费港币300元(请以信用卡于网上缴付报名费,并请留意款项有否成功过户。)

7. 如有需要,本学部将邀请申请人面试及提交中文自述一篇(1000字以内)。

2023/24年度入学:

2022年11月15日(第一轮)、2022年12月15日(第二轮)、2023年1月31日(第三轮)、2023年2月28日(第四轮)

两年修业期,每年港币60,000

按此下载课程简介(即将公布)

常见问题
“文学硕士课程”与“哲学硕士课程”有什麽分别?[展开]

“文学硕士课程”为兼读制之修课式课程(Taught Programme),不设全日制,修业期限为二至四年。“哲学硕士课程”则为全日制或兼读制之研究式课程(Research Programme),全日制修业期为二至四年,兼读制修业期为三至五年。

教学语言是什么?[展开]

“文学硕士课程”之教学语言一般为粤语或普通话,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

上课时间及地点?[展开]

“文学硕士课程”之上课时间一般安排于周一至周五下午六时半,地点为新界沙田香港中文大学校园。

是否设有奖学金?[展开]

“文学硕士课程”设有奖学金,每学年结束后颁发予成绩优异之学生。

何时开始招生?[展开]

学部一般于每年9月至翌年1月为来年度之“文学硕士”课程招生。

“文学硕士课程”申请为何有四个截止日期?[展开]

本课程分四个阶段收生,目的旨在尽快进行遴选,减低合资格申请人等候申请结果时间,并尽快获得取录通知。

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否申请报读“文学硕士课程”?[展开]

由于本“文学硕士课程”为兼读制课程,每星期上课约两至三晚,非本地之申请人如获取录,须自行办理来港就读签证事宜。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兼读制课程之学生签证(Student Visa)时,将或限制申请人只能于每周上课日来港,甚或要求申请人于下课后即日离港。有关申请入境、办理来港签证详情,可浏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页(http://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study.html)。

是否接受应届毕业生申请?[展开]

本学部欢迎任何符合资格之人士申请报读。申请人如未毕业,请提交最近期之学业成绩单,成绩单须由所就读大学直接寄往本学部,或以密封加签形式,由申请人连同其他文件直接寄往本学部。

通过研究院网上系统提出申请后,可否于截止日期后才补交申请文件?[展开]

本学部将于截止申请后立即进行遴选,如延迟提交申请文件,将无法进行遴选程序,故请尽量于截止日期前将所有文件寄抵本学部。倘个别文件申请正本需时,亦请先行提交副本以供学部参考,惟最终仍以正本为准。

学部对推荐人身份是否有特别要求?[展开]

本学部对于推荐人身份并无规定,申请人可选择能就其学术能力提供具体意见之推荐人。

若在研究院网上系统错误填写了推荐人资料,应如何修改?[展开]

学部无法替申请人修订推荐人资料,但可取消推荐人整项资料,让申请人重新填写。申请人需以电邮方式向学部申请取消业已提交之推荐人资料(届时请于电邮内提供申请人之身份证号码以供检核),及后再由申请人重新输入推荐人资料。

推荐人可否逾期提交机密推荐书?[展开]

如申请人选择于研究院网上系统填报推荐人资料,由系统以电邮向推荐人发出邀请,推荐人须于电邮发出日起30天内于网上递交推荐书。惟按研究院网上系统之设定,填写推荐书之期限过后,推荐人将不能再于网上系统提交推荐书。届时申请人可自行登入其申请帐号,下载推荐书表格供推荐人书面填写。

如申请人选择以纸本形式提交机密推荐书,申请人原则上可于截止日期后两星期内提交。

请申请人注意,本学部会于截止报名后展开遴选,为方便评审委员审核申请人之资料,请尽量请推荐人于截止日期前提交推荐书。

英语能力证明是否必须提交?[展开]

英语能力规定为本校研究院入学要求之一,一般必须符合此规定始能入学,其中要求IELTS总成绩不低于6.5分;或TOEFL网络考试不低于79分。

根据研究院之规定,若申请人(1)持有由香港之大学颁发之学位及提交其证明;或(2)持有由英语国家之大学颁发之学位及提交其证明;或(3)所修读之学位课程以英语为教学语言并提交由院校发出之证明文件,则符合研究院之基本英语能力要求,毋须另外提交英语能力证明。

有关详情可参阅本校研究院网页之“入学资格”(http://www.gs.cuhk.edu.hk/page/EntryRequirements)。

可否提交个人之IELTS/TOEFL成绩单正本作为英语能力证明文件?[展开]

根据本校研究院入学资格规定,申请人如提交TOEFL/IELTS之成绩作为英语能力证明,必须提交由考试机构直接寄往本大学的成绩单正本,始符合研究院英语能力要求。如申请正本需时或担心寄失,申请人亦可同时将成绩单副本寄至本学部以供参考。

中文自述是否有特别要求?[展开]

本学部对申请人之中文自述并无特别格式要求,内容可关于申请人之学习能力、研究兴趣、研读意愿等。

何时及如何知道遴选结果?[展开]

“文学硕士课程”之遴选结果一般于4月底于研究院网页正式公布,未获取录者恕不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