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硕士(艺术创作)课程旨在培育有志从事艺术创作之人士,课程结合艺术创作与艺术理论研习。专研范围包括绘画、雕塑、混合媒介、中国书画及篆刻。
课程通常为期两年,学生必须修毕至少24学分方可毕业。所有已获取录之学生均为暂取生,须于修毕第一年课程后接受评核,由学部决定能否继续。
1. 专题研究(12学分)
2. 香港艺术(3学分)
3. 专业实习(3学分)
4. 选修科目(6学分)
除以上之科目外,学生另需每学期选修论文研究及艺术创作科,直至毕业为止。
毕业要求
– 呈交一篇与其创作有关之论文。此论文应连同作品记录一同呈交,以作左证 ‧
– 就其专业范围举办一个毕业展览
– 同时通过论文及创作评估
– 通过口试
FAAS 5101 3 学分
目录学及研究方法
FAAS 5102 3 学分
研讨班:中国艺术专题
FAAS 5103 3 学分
中国书画理论
FAAS 5104 3 学分
独立研究
FAAS 5105 3 学分
晚期中国陶瓷研究
FAAS 5106 3 学分
帖学与碑学书法
FAAS 5107 3 学分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欧美艺术
FAAS 5108 3 学分
道教艺术与文物
FAAS 5109 3 学分
艺术史专题研究
FAAS 5110 3 学分
中国文人画史
FAAS 5111 3 学分
十七与十八世纪的中国及欧洲绘画理论比较
FAAS 5112 3 学分
古今欧美艺术理论
FAAS 5201 3 学分
专题研讨(一)
FAAS 5202 3 学分
专题研讨(二)
FAAS 5203 3 学分
专题研讨(三)
FAAS 5204 3 学分
专题研讨(四)
FAAS 5205 3 学分
香港艺术主题研习
FAAS 5206 3 学分
专业实习
FAAS 5207 3 学分
创作研讨
FAAS 5208 3 学分
艺术创作专题研究
FAAS 8161 3 学分
论文指导
FAAS 8121 6 学分
艺术创作
FAAS 8125 3 学分
论文研究
报读资格
除研究院规定的一般入学资格外(请参阅研究院网页),申请人须曾主修艺术。曾副修艺术或主修其他有关学科者,亦可获考虑。申请人须:
– 递交一篇研读计划(不少于1000字,以中文或英文撰写),说明申请原因及学术/创作取向。
– 递交10-15 件个人作品的影像记录 ( 一个不大于5MB的PDF档案) 。
– 被甄选后参加面试。
申请手续
1. 提交网上申请表格(https://www.gs.cuhk.edu.hk/admissions/programme/arts#master-of-fine-arts) 并上传以下文件:
i. 毕业证书副本
ii. 成绩单副本(备有评分制度及等级说明)
iii. 符合研究院「英语能力规定」的学历/资格之证明文件副本
iv.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发出)*
v. 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vi. 两位咨询人的机密推荐书 (透过研究院网上系统邀请两位咨询人经网上填写推荐书)
2. 上传以下附加申请材料至艺术学部档案收集系统。艺术学部将于申请截止日期前以电邮方式通知申请人上传方法。
i. 一篇研读计划
ii. 10-15 件个人作品的影像记录
3. 递交以下申请文件正本,而该文件须由肄业大学、英语考试机关直接邮寄至艺术学部。(请在信封封面列明申请编号、申请者姓名及欲申请报读之课程名称。)
i. 由肄业大学发出之成绩单正本(备有评分制度及等级说明)
ii. 符合研究院「英语能力规定」的学历/资格之证明文件正本(如有需要)#
*如申请人毕业于中国国内之大学,必须提交由学信网发出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参考学信网,网址为https://www.chsi.com.cn/xlcx/bgys.jsp。
# 申请者如选择提交TOFEL或IELTS成绩,有关官方成绩单正本必须由考试机构直接寄往艺术学部办公室,不接受发给考生本人的成绩单正本。
港币42,100元 (每年)
本系研究学部可为全日制研究式课程的研究生提供「研究生助学金」。获授研究生助学金之学生,将每月获取津贴,并须协助有关学部进行研究或教学工作。2015-16年度之研究生助学金约为每月港币15,000元至15,526元。有关「研究生助学金」的详情,可参阅研究院网页。
研究院对于报读研究生课程有什么要求?
艺术硕士(艺术创作)课程何时可提交报名申请?
研究式课程及授课式课程有何区别?
艺术硕士(艺术创作)(M.F.A.)及艺术文学硕士(M.A. in Fine Arts)课程有何区别?
我是来自并非英语作为主流语言的国家,我须如何证明我的英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