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制 • 僧制 • 王制 —— 中國佛教的制度構成
在中國佛教史上,僧團自身擁有其完備的僧伽制度,所謂佛制戒律,祖訂清規。然而,中國自古是一個皇權至上的國家,不允許在政權的掌控以外,另存一個有勢力的集團或社會組織。
佛教傳入中國,當教團組織發展到一定規模的時候,政權為了加強對佛教的控制,便逐步在佛教教團之上設立了一套僧官體系和僧籍管理制度。由此叢林管理制度可以分為僧團內規範:即傳自印度的戒律與中國祖師制定的清規;僧團外規範:即由歷代政府設置的僧務機構制定並頒佈實施的各項宗教政策與管理條例。這兩方面的規範相輔相成,戒律規範既影響著政府宗教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同時政府法令也制約和控制著佛教僧團的運行與擴展。
講者
溫金玉教授 | 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教授
溫金玉,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教授,淨土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曾任東京大學外國人研究員、香港大學佛學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兼任中國佛學院等多所佛學院研究生導師,現為香港珠海学院佛學研究中心客座教授。研究方向為中國佛教制度史與淨土學,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中國佛教制度史研究》、一般項目《中國僧制史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項目《中國律宗研究》等,目前主持《中國淨土信仰史》課題研究。出版並發表多部著作與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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