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若冰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計劃博士後研究員
隨着時代的發展,我們的日常生活從以往的看報、飲茶、打牌,悄然地變成在手機程式看新聞、網上聊天和打機,不斷地和數碼產品打交道。當我們剛意識到這個時代讓我們再也沒有信息的藩籬時,阿里巴巴創始人馬雲卻說,我們已從資訊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IT)時代走向了數據科技(Data Technology,DT)時代,也就是所謂的「大數據時代」了。
全球數據中心市場 料2883億美元換句話說,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已經從通過技術降低獲取資訊的難度,變成了多維度的分析和利用大數據作為生產動力的時代了。
眾所周知,讓數據積聚和分析以產生巨大的經濟利益,最關鍵的要素就是數據處理的技術和速度,而處理數據的前提,自然就離不開數據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IDC)的建立。根據Arizton的研究,全球數據中心的市場規模預計在2027年達到2,883億美元;中國通信院2022年數據中心白皮書顯示,中國內地數據中心行業市場收入僅在2021年就達1,500億元左右,近3年來年均複合增長率(compound annual growth rate,CAGR)達30.69%。
對香港來說,擁抱DT時代,建立數據中心也是必須把握的時代重要機遇之一。香港GDP有57%都依賴於服務業,而在未來社會的變遷中,服務的重心已經開始從人與人面對面的溝通,轉變為通過大數據分析提供更好的用戶體驗,貿易、物流、金融等業務通過對數據收集分析,以更好地配置資源和節約成本。因此,如果不能緊跟這股技術的浪潮,香港未來將很難在這些優勢行業繼續引領潮流。
而且,數據產業並不會主動造成環境污染,卻對大量分析人員的需求要求頗高,而這也正好符合香港高校林立、對環保重視的優勢;另外,香港的網絡頻寬硬件上世界領先、供電可靠廉價、基礎設施抵禦天災能力強,這些都是香港建立資料中心的優勢所在。
特區政府顯然也注意到了數據中心對於香港的重要性,為了促進香港數據中心的建設,政府進行了很多的努力,特別是在政策上給予優惠,例如豁免收取更改工業大廈部分用途的豁免書費用、制定數據中心專用土地的措施等等。
但是實際上,環顧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發展,想要促成香港數據中心的地位發展壯大,這些還遠遠不夠。
內地「東數西算」 運算成本大降首先,香港面臨周邊眾多國家和地區數據中心的崛起與競爭。正如前文所說,全世界很多國家都在建立自己的數據中心,特別是亞洲地區。根據Cushman & Wakefield和科智諮詢的報告顯示,東南亞是全球資料中心增長最快的市場之一,每年15.3%的增速穩步前進,內地近年也在大力開發資料中心,目前大型數據中心就有32個、邊緣數據中心12個。
盡管內地東西兩地在經濟狀況、人才分布和資源方面並不平均,是建立數據中心的一大劣勢,但自從今年2月開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將會與其他有關部門推進「東數西算」工程,也就是通過新型的網絡體系,將經濟發達的東部所產生之數據,傳輸到土地資源和其他自然資源較便宜的西部地區進行運算和存儲,通過相互協調,從而大大降低了數據運算分析的成本。因此,雖然香港有着相對適宜的硬件環境,但是與內蒙古、甘肅、貴州等中西部地區相比,在成本上並沒有很大的優勢。
應對數據跨境法律 拓發展空間第二,更為棘手的問題是數據跨境的法律障礙問題。全世界很多國家對本國數據的流動政策,都逐漸從開放進入了一定的保護狀態,因此位於不同國家或地區伺服器之間的數據是否可以順利傳輸,變成了一個愈來愈複雜的問題,例如內地、印度、越南等都開始制定相關的法律,對個人數據進行分類,或者審查評估;又例如歐盟等地,在成員國內部放鬆數據流通障礙,僅對其他非成員地區或國家加以限制。
香港的優勢本就在於國際性,如果數據中心只服務香港本地產生的數據,則很難有很大的發展空間;面對國際數據流動中的法律障礙,香港無所作為,既不能融入數據的區域規則,面對有審查限制的國家和地區,也不能專業地開展數據跨境前的評估、跨境中的執行,以及跨境後的管理,那對香港在數據行業的國際性優勢,將是非常巨大的影響。
法律制定思路 須順應新時代第三,香港與數據有關的法律制定思路,也應順應新時代變化有所變動。當查看數據中心相關保護條例,我們只能搜索到《個人私隱條例》中部分對個人隱私信息的保護,而且其中關於個人資料跨境至香港以外地方的相關條文,至今還沒有生效。
也就是說,香港對於數據保護明確的法律保障很少,而僅憑數據中心或企業個體的承諾,堅持自由市場的路綫,卻已經與大多數國家對於數據的認知不一致。
現代的數據保護,並非僅是出於對個人隱私、消費者資訊安全的考量,還有對國家安全風險的防範。自2013年「斯諾登事件」美國被披露通過數據監視多國後,很多國家都開始意識到數據的流動關乎國家安全問題。一般所理解的數據,往往只是個人私隱信息,當一些金融、醫療健康等信息,盡管不是私隱信息,但依然屬於敏感信息領域,或影響國家安全的信息,亦需要得到應有的關切;就連一向反對數據當地語系化、倡導全球數據自由流動的美國,也在2021年由總統拜登簽署《保護美國人的敏感數據不受外國對手侵害》的行政命令,避免涉及美國國家安全的敏感數據出境。
如果香港自身的法律並沒有考慮和理解到自己及其他國家對於國家安全問題的顧慮,僅僅把注意力放在自由市場和個人私隱上,那麼可能就很難與其他國家在數據跨境流動上達成一致。
綜上所說,隨着時代的變化,一個新的大數據時代到來,各地對於數據市場的認知和處理,都比以前發生巨大的變化。香港雖然在數據中心方面有着一定優勢,但是也需要積極面對時代的巨變,在競爭中積極通過改變,抓住這個時代的新機遇。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