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關靖豐

當我們觀察學校的架構和財政,就不難明白校方不單是在日漸肅殺的社會形勢見風駛舵,更是於各方面受權力機構掌控,以及財政壓力下,不得不捨棄大學應有的模樣,配合威權打壓學術自由及公民社會。

大學之首早染紅

雖說校長可能是在聽取 AAPC、公關和其他行政人員的意見後,才決定對「朔夜」及其成員窮追猛打,但於 2 月 3 日,除了校方首次發表針對「朔夜」的聲明外,校董會主席梁乃鵬亦代表校董會發聲明,指校方「絕不容忍任何違反大學規則及多元共融精神」等的行為,並「強烈譴責校內外人士為表達政見」將「污名強加於學校上」。由此可見,校董會在事件中並非沒有角色,作為學校最高權力機構,其影響力也不容忽視。

校董會地位高於校長,權力範圍亦更廣。其職權包括財政及人事決定,如接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下稱 UGC)撥款、審批大學財政報告、任命校長和聘請教職員等。而在任命新任校長前,校董會需聽取校長遴選委員會的意見,不過這個委員會中,有四名委員來自校董會,三名是教務會成員。由此可見,從聽取意見到任命,整個程序也在校董會的掌握之內。而觀乎校董會在財政與人事方面的權力,以及與校長的關係,不難發現校長彷如學校的 CEO,校董才是掌握學校最高權力的董事。

校董如此超然又無孔不入的權力,到底從何而來?中大校董會如其他大專院校一樣,特首是必然監督,負責委任校董會主席和部份其他成員(即由「監督委任」產生的校董)。經監督委任的人士與其他校董會成員,可以在香港居民之中,再選出 6 名校董會成員。換言之,特首可以委任「自己人」進校董會去委任更多「自己人」。這些「校董會由香港居民中選任」和「監督委任」的人士,甚至包括中共國政協委員。他們財力雄厚且親共,而現任委員有能力協助同屬親共派人士,包攬所有「立法會官守議員以外之議員互選」的席位。

校董會成員不但有權力處理校政,部份更是中大的捐款人,掌控大學的財政來源,對校政的影響力龐大。他們的捐款主要予校方作非學術用途,如興建教學樓、舉辦活動等。有前校董指出,這些捐款人一直有動員其他親威權校友向校方施加壓力,並威脅減少捐款。校長及其他管理層感受到壓力,就更有理由加大力度打壓校內政 治事件。

校董會以往不太干預校政,只決定大學發展的大方向,就「一籃子」議案綑綁拍板,以及擺出支持校長決策的姿態,但其實一直處於政權控制下。自梁振英成為特首並出任當然監督起,開始利用本來就握在手中的權力助政權干預校政,大學監督不再只是象徵式和儀式性。一位前校董形容,梁振英一出任監督,就欽點中大背景較以往校董少的梁乃鵬成為校董會主席。而在「朔夜」的事件中,校董會主席就打破了薄弱的自我克制,發聲明支持校方決定。如沒有一眾「老細」的支持,校方不會不惜撕破尊重學生自治的面具,如此明目張膽地打壓廣受支持的幹事會。

儘管中大尚未如香港大學般,由黨委出任副校長,但與中共關係密切的人士早已在制度安排下進佔校董會;加上校董會並無同級機構可制衡,權力龐大而廣泛,中大的學術自由從來都岌岌可危。當學生站出來聲討政權和批評配合威權的學政時,充滿政治色彩的校董會就有動機和能力經學校行政管理層向同學施壓,甚至採取行動。

財政受制須屈從

校方的第一次聲明雖然不乏威嚇意味,卻未有嚇退「朔夜」。然而第二次聲明已不再如首份聲明般僅針對參選內閣,更威脅整個學生會架構。校方的反應在短短三個星期內提升至這個層次,令學界和社會譁然。但當校方正尋求政府撥款,或者我們能明白校方除了受到不同持份者唆擺,更面對財政壓力,才不惜將幹事會趕盡殺絕。這不是空穴來風的猜測,在其他院校也早有先例。

校方向 UGC 申請 14 億撥款,由於撥款金額超過 10 億,需由立法會審批,原訂於 2 月 26 日議決。然而,有傳媒於 25 日發現校方已撤回有關撥款申請,而校方也於同日發表與學生會「割蓆」的聲明。

從上年年尾,周浩鼎、葛珮帆等親共派立法會議員其實一直在審議過程中,質問校方若以撥款興建新設施,能否確保設施在未來潛在的政治事件中不受破壞,亦借機批評校方處理反送中引起的校內事件和懲處不力。傳媒更引述親共派議員指,中大校方為免撥款申請被否決的尷尬情況發生,才暫時撤回申請,而校方也向傳媒承認撤回申請是為了有更充裕的時間說服議員。校方發出聲明後,親共派立法會議員兼中大校董麥美娟和張宇人立即表示支持校方決定。這樣一來,校方對「朔夜」的打壓就不難理解為以行動「說服」親共派,以換取撥款申請通過。

若按這種方式理解,以上事件就是源於一個帶有政治任務的政府,完全掌控了學術機構的財政來源,令大學不得不對手握 UGC 水喉的親共派議員俯首貼耳。根據《香港中文大學年報》,UGC 撥款佔中大資金來源的 49.7%,審批這筆撥款一般由 UGC 下的不同委員會負責。這些委員會之中,有些由學者組成,亦有些不乏來自政商界的成員,當撥款申請超過 10 億,審批的工作就會交予立法會財委會。

因此,UGC 的第一個危險之處,在於它可以將作學術用途的撥款,交由極具政治色彩的架構審批。審批學術撥款本來應由學者和教育工作者主導的委員會負責,一方面是讓專業人士處理有關程序,另一方面也是尊重院校自主,學術問題交由學者處理。此外,委員會的組成方法和審批準則都應該公開透明,保障納稅人的知情權,使其能監察學術撥款是否出於正當的決定。然而,現時所有超過十億的 UGC 撥款均須由立法會財委會審核。議員的產生過程必然極具政治色彩,立法會目前亦受政權操縱,故 UGC 的審批過程除了一貫地不公開不透明,將龐大的撥款交由立法會財委會審批,更是矮化院校自主之舉,也對學術自由構成更大威脅。

UGC 的第二個問題正在於審批過程的不透明。雖然有公開審視大學教學質素的準則,但 UGC 的審批過程極不透明,也不會公佈評級理據,程序中唯一公開的就是評級結果與撥款金額,使撥款的背後因素惹人懷疑。2015 年,港大法律系教授陳文敏得到遴選委員會支持出任副校長,最終卻史無前例地不獲委任。在此之前,另一黨國喉舌大公報於當年引述了當時尚未公開的 UGC 報告,批評他所屬學院的研究成果不盡人意,並輔以親共人士的一系列抨擊,指出陳文敏無能力勝任副校長一職。而在決定副校長任命的會議上,港大校委以同一腔調貶斥,最終否決陳文敏的任命。只要回想起雨傘革命後院校面對的壓力,就會明白該次否決風波充滿政治因素。UGC 的評級產生自一個極不透明的程序,而這個評價在事件中交出了重要的「助攻」,證明 UGC 的「學術」理由無須經得起學界以至公眾監察,讓政府可憑此向院校施加財政壓力。因此,說 UGC 是大學的軟肋也不為過。

當時,前港大歷史系教授呂元聰就陳文敏任命遭否決一事,接受黨國喉舌大公報的訪問時,就曾直言「UGC 畀錢時,見你連雞毛蒜皮的事情都搞事,在政府眼中就是一個唔聽話的細路,到時仲會唔會有大利是呢?」(請原諒大公報記者未能靈活地混合使用港式粵語與白話)堂堂學者也毫不忌諱,承認學術撥款背後的政治因素,UGC 又無須解釋政治事件發生後的撥款,正正突顯政權能輕易基於政治原因影響學術機構的財政,而這源於 UGC 審批過程的不透明。

結語

前校董以局內人身份作的猜測,雖非全部可以得到證實,但從大學的架構和校董的組成方法,我們的確可以見到沿用已久的制度早已為政權鋪出一條干預校政的路。從 UGC 我們意識到學術資金不透明的審批過程,以及立法會對資金持有「生殺大權」,讓政權有途徑可向學術機構施加財政壓力。當政權已無須掩飾其將魔爪伸向社會每個角落的意圖,學術機構管理層又急於獻媚以苟且自保,大學就可毫無後顧之憂地,開始整肅校園內的公民社會。


[1] 監督委任或校董會從香港居民中選任的校董背景:

親共:
朱鼎健:全国政協委員、前海南省政協常委、團結香港基金成員
孔美琪:上海市政協委員、全国政協常委
梁鳳儀:第 11 屆全国政協委員

親共商人:
郭炳聯:新鴻基董事局主席、警察教育及福利信託基金主席、一国兩制研究中心顧問委員、第 13 屆全国政協委員
周志賢:德勤中國主席,大力推動香港與大灣區融合
李君豪:東泰集團主席、政協常委

親商:
何子樑:恆生銀行和新世界創辦人之一,何善衡之子
陸觀豪:前恆生常務董事兼副行政總裁
梁祥彪:新世界獨立執行董事
利乾:校董會副主席,希慎、太古等多間私人公司之非執行董事
梁乃鵬:校董會主席,新鴻基獨立非執行董事、CCTVB 前行政主席,只擔任校董一年即被委任為校董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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