煲電話粥就得  煲煙就唔得?
──假使兩者都會「害己害人」

文:娜

本報進行了一個問卷調查,調查手機的微波收發信號會對使用手機者的身體造成損害,並假設電磁波會損害手機使用者週邊的人的健康,了解若然如此,他們會否認為可能對自身及週邊的人健康的影響,足以構成原因支持他們停止使用手機或立法禁止在不同情況(如室內)使用手機。是次問卷對象全為中大同學,成功收回的問卷有七十五份,調查結果詳見圖表。

此問卷調查其實是以手機的使用和吸煙作一類比。為了令使用手機和吸煙的情況更相類似,問卷中除了引用手機如何危害身體的數據外,也借用了吸煙會對身體造成損害的數據,而根據問卷上的數據,使用手機對健康的損害絕對不比吸煙低。

個人喜好/生活習慣>個人健康
當大家都一面倒把吸煙者看作害人害己的妖魔,誓要把他們趕盡殺絕,最好每個吸煙者都盡快戒煙;有否想過生活中有無數生活習慣,例如捱夜、經常喝咖啡、啤酒、長時間打機等,這些習慣都如吸煙般可能危害健康?很多人明知這些習慣可能會危害健康,但要他們把這些習慣戒掉,相信絕大部份人都不會願意,更不要說在法律上迫使他們不再做這些行為。從調查結果可見,在個人層面上,傾向會因手機可能對身體造成危害而停止使用手機的只有一成四,而傾向不會因而停止使用手機的則超過七成,一成三同學更是一定不會停止使用手機。這表示在個人層面上,個人健康考慮不足以構成強烈原因去停止某些有損健康的行為。但這些卻偏偏發生在吸煙者身上。設想一下對住宿的中大吸煙學生來說,所謂無煙校園,不容許任何煙頭在校園內燃點,無異於迫使他們戒煙,是甚麼樣的暴力?又例如阿伯們很喜歡在公園和好友抽煙、談天,現在幸運的可被迫擠在吸煙區內抽煙,不幸運的那些甚至可能那公園也是全面禁煙。

影響他人健康 都不應禁手機
很多人堅持吸煙不但會損害其個人身體,也會對其他人造成影響,於是他們便理所當然地受人歧視,他們選擇吸煙的權利也理所當然地可被剝奪。對非吸煙者來說,禁煙不會對他們造成任何影響,因為吸煙對他們生活而言沒有絲毫重要性,但對吸煙者則不然。那麼若然要禁的是對大部份人都認為是重要,而又會對他人健康做成影響的手機,又是否他們使用手機的權利也可被奪去?於是,問卷亦假設使用手機會如同吸煙般,在使用手機時電磁波也會損害手機使用者週邊的人的健康造成影響。調查結果顯示,即使在會對他人造成損害的情況下,仍有八成同學不贊同政府禁止市民在其他人的三米範圍內使用手機,有四成四同學更是極不贊同。

返回禁煙政策,一般大眾會認為室內禁煙理所當然,但在假設室內使用手機對室內人士的健康的影響會比在室外使用手機大的情況下,不贊同政府禁止市民在室內使用手機的同樣佔八成五,有三成六同學表示極不贊同。而另一項的爭議性理應較低,超過九成三同學不贊同政府禁止市民在室外地方使用手機,其中極不贊同的也超過五成七。由此看來,即使手機使用會對他人健康造成損害,同學也不會認同就此就可以把使用手機的人趕盡殺絕。

少數被妖魔化 必須服從多數
而那麼為什麼吸煙和手機使用立法上的意見的會有如此大的差別?似乎其中最大的可能應該是大部份同學(88%)都認為手機在他們的生活中是重要的,而認為吸煙在生活中重要的可能只稍高於一成的吸煙者,再加上主流論述,如電視的禁煙宣傳廣告無所不用其極地把吸煙者妖魔化,大家面對著吸煙者便覺得自己理所當然站在道德高地,吸煙就是犯罪。然而,假若設想一下,你認為可以在生活中使用手機是十分重要,但有此等想法的人卻屬於少數,於是使用手機的行為被妖魔化,亦剝奪了你在餐廳、交通工具上等地方使用手機的權利,在考慮到其他不想健康受影響的人,也許你仍會覺可以接受,但大概也會質疑是否需要採取一刀切的方案,並期望大家可認真的考慮其他可能性。

其他折衷方案
生活中也有不少其他會危害他人健康的活動,例如駕駛私家車而不使用交通工具,眾所周知會令空氣污染惡化,對市民健康構成影響。但大家也不會一刀切,在很大範圍的地方禁止使用私家車(當然可以想像使用私家車的人包括不少財雄勢大的財團、官員,他們才不會自掌嘴巴),而會考慮其他折衷方案,如只要求私家車裝設可減少二氧化硫排放的裝置。為什麼大家又不認為需要從吸煙者角度出發,研究折衷方案,例如容許食店設吸煙區或按個別食店的性質和顧客群而作出個別考慮?當然不消提,若然你最喜歡亦已習慣了經常用手機「煲粥」,但連在很多空曠而且不會對他人健康造成影響的地方如海灘、公園、中大校園等也被禁止「煲電話粥」,你又是否會覺得「無所謂」,甘願接受「一早就應該戒用手機」的指控呢?假如手機或吸煙對你來說不太重要,你又是否沒有需要尊重其他人的感受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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