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推動減廢的「減廢政策」 2020年 九月號, 50屆「深瞳」(20-21) 文:詩 環保署和各環保團體推行減廢運動多年,香港卻依然垃圾圍城。疫情下外賣成為常態,產生大量被廢棄的塑膠餐具,各綠色團體紛紛呼籲市民走塑、自備餐具,或將塑膠餐具使用後洗淨回收。同時,一些關注環保議題的專頁和二手物小店在社交媒體上冒起。香港垃圾問題遲遲未能解決,是市民環保意識低、推廣減廢力度不夠?還是政策失當、配套不足的結果? 早於2005年,環保署推行「廢物源頭分類計劃」,於各住宅及工商大廈附近設置廢物回收桶,即俗稱的「三色回收箱」。環保署的回收設施覆蓋面頗廣[1]。另在2011 年成立了「社區回收網絡」,讓非牟利機構申請基金進行回收。其後推行膠袋徵費、玻璃樽回收、「四電一腦」等計劃。至於討論了十多年的垃圾徵費則面臨告吹。為何政府看似推展了不少工作,香港的減廢運動仍停滯不前,回收看似沒有出路? 只懂外判廢物處理,沒有協調回收業界 回收本來就是廢物處理的一種方式,廢物處理需要成本,然而政府卻將這責任推卸給回收商。香港回收業界一直生存艱難,無論對出口商或再造商,處理廢料的成本往往高於利潤,出口商更受浮動的廢料出口價格影響,面臨倒閉的危機。如此需要補貼的行業,政府卻是甚少介入,甚至以商業模式招聘回收商負責環保署計劃,讓各回收商互相競爭,令業者百上加斤,亦可能令行業被大型回收商襲斷。環保署常以公開招標聘請承辦商負責回收工作,在符合其訂立的一些基本條件之餘,以價低者得作為考慮因素。最近的廢紙回收商招標亦是以此作為標準,政府卻同時要求回收商提供經濟誘因予前線回收業者,令回收商難以生存,而較需要支援的回收商亦可能無法中標。這種做法根本談不上「支援業界」,更像將廢物處理外判給回收商,更何況支援並不只有經濟一種方式。當政府也沒有意識到,回收業界在幾乎無利可圖的情況下仍繼續這項苦差,視原本應付的成本為所謂「支援」,亦難免大眾對他們的認知還是「收買佬」、「垃圾婆」,更莫說要明白用者自付原則了。 除了經濟承擔,了解行業裡不同持分者的實際需要並協調各方,是建立完整廢物處理系統的必要工作。單看環保署與食環署的各自分工,將堆填與回收兩者割裂,便知道政府對廢物處理沒有一個完整系統。例如食環署職員不時按規禁止拾荒者在街上擺放回收物,並將之充公,令到回收物最終還是落到堆填區。拾荒者急需的是一個友善工作環境,讓他們有自由、空間整理回收物,環保署一方面指會進行跨部門合作,卻未見情況有改善。不只廢物處理,政府對回收亦沒有一套很完整的概念。回收不單指再造廢物的工序,更是物流。要將廢物再造成新的產品,當中包括多層處理和轉運,而非只有「垃圾生產者」和「回收商」兩個持份者。現時香港即使有設施和配套,卻未能充分運用,原因正是資源未能轉運到適合的地方。有兩間香港塑料再造商因缺乏渠道收集本地廢膠,而要進口外國廢膠 [2]。而擔當著收集和運輸資源角色的前線回收業者,更是議價力低、不受重視的一群;不少下游回收商[3]亦表示沒有資金聘請人手收集廢料,無奈地要定相當低的回收價格(即拾荒者的收入)。 若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廢物處理系統,便要仔細了解回收業界的現況和協調各層持份者,而不是一味付錢將回收工作外判予人。所謂協調,便是在充分了解現有的回收網絡後,考慮各區廢物該運送到哪裡的回收商才是最有效的,以及補足現時遺漏的運輸鏈。同時,政府亦應提供足夠補貼予回收鏈上每一層的持份者,如資助下游回收商,確保他們提升回收價格或聘請拾荒者為他們收集廢料,使回收產業鏈得以持續運作並有利可圖。長遠而言,更應投放資源於現在回收的不足之處,如再造工業,以增加可再造物料;除了技術,亦要考慮如何解決成本效益的問題[4],令再生物料的出路不局限於外國,研究如何將之應用於本地市場。 回收虛有其表,垃圾觀念依舊 環保署每推行一項新政策,大多會以一些屋苑、商舖作為試點,推行「先導」或「試驗」計劃,以評估成效,例子有垃圾徵費和廚餘回收等。最近,環保署為日後可能推「中央收膠」,分別在東區、觀塘及沙田區實行「塑膠回收先導計劃」,計劃收集膠樽以外的各類塑膠。然而,試驗後往往便沒有然後了。除了沒有在試點繼續執行計劃,試驗的結果亦難以套用於其他地區,這些經驗亦只能作籠統的參考。 以上計劃的性質與三色回收箱類似,只有硬件和配套,欠缺軟性推廣,又或教育與實踐割裂。加上計劃同屬自願性質,自然參與度低,更差的情況是回收箱淪為垃圾筒。就如日本德島縣上勝町在回收法初落實時,居民亦不願做資源回收,但後來社區職員逐家逐戶游說,慢慢讓居民習慣回收。現在成為了日本最高回收率的小鎮。由此可見,當實行回收計劃時欠缺與市民溝通和交流,市民自然不明白回收的價值,更遑論會主動了解回收後的廢料會運往哪裡、如何再造,說得難聽一點,回收箱只是有分類的垃圾箱而已。「將可回收物品放進回收箱,就已經是減廢,盡了環保的責任」應該是很多有實行回收的人的想法,但這種想法其實較為被動,也反映了大部分人不會思考這些廢物是否真的有被再造。這或許只是另一種 not in my backyard。 [1]:據環保署網頁,截至 2012 年底,全港逾 80% 市民可使用就近的回收設施(分布於 1,940 個屋苑、700 條鄉村及 803 幢工商大廈)。[2]:廢塑料回收工場「利之港」、瀚康再生資源有限公司(香港01)[3]:即轉運而非再造廢料的回收商,通常向拾荒者買廢料。[4]:例如發泡膠、紙包盒等再造物料的物流和存倉成本高,難以大量收集和轉運之餘,亦因高成本而相對原材料的競爭力低。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