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彙整: 性/別

性/別前言│黃力信

原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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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一代如何認識「性別」這兩個字背後的無盡腹地呢?

小時候,我們看自己有沒有小雞雞,聽到女的是白雪公主男的是救她一命的王子,讀到報章上男當護士女當巴士司機的所謂「新聞」,然後發覺表格上對照中文「性別」的那個英文字,從只得’sex’一字,變成有時’sex’,有時’gender’。

小學五六年班時,大夥已淡忘四五年前1A班志軒跟美寶要好得近乎要「結婚」,爭相學懂在「白色太陽槍」和「惠康聖誕大特賣」的話音後補上笑聲。然後上中學,想溝仔/女,擔心來經不定或「條o野太短」,談基色變,聽到講台的老師主任校長神職人員說「珍惜第一次」,或「同性戀是罪」;多看報刊的,早已在《東方日報》、《新報》的風月版找到自己的天地,又邊看《壹周刊》和《東周刊》的「公廁專題」,邊低聲說「核突」。

來到大學,迎新營組爸組媽大喊鄰組女生「飛機場」,男生「正虧佬」,開課後有老師說同性戀如何如何不道德,也有老師每堂課不忘指出女性怎樣受壓抑。有些同學寫文章印小報,把第二身代名詞寫成「你/妳」,第三身代名詞寫成「他/她」,更多的同學不知怎唸這組合。也有人把台灣何姓作者的書當成寶典,在她筆下,本來好端端(?)的「性別」,被一個「/」斷開了。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有同學暗罵有人吃飽飯沒事做,明明男女業已平等,但現在有人貪得無厭(男人呀男人,快同聲一哭或一吼吧!),嗡嗡亂叫。但罵還罵,就是不肯勤抹拭。也有同學聽到這些新奇的聲音後,就投身進去義無反顧——十年來,中大的性/別討論,就是在不斷的爭論聲裡成形的。

2

〈我們的女研社〉(下稱〈女研社〉)、〈中大性小眾運動和活動的早期歲月——1995至1999年上半年〉(下稱〈早期史〉)和〈一個同運參與者的反思〉(下稱〈反思〉)分別描述這十年中大的女性主義,和性小眾(以同性愛為主)活動和運動:〈女研社〉介紹了九十年代在中大活動的中大女研社成立經過,以及其所做的工作。〈早期史〉和〈反思〉則討論中大的性小眾活動和運動如何發起、延續,以及中大同志文化小組遇到的問題。而〈Let’s talk about…〉就以一人的體會和經歷,令大家可以看看可以怎樣在校園內外,以互相尊重的前提談和實踐性,以及在公認樸實的中大校園裡,用非主流認可的方式表現外在美。

由於篇幅及能力所限,這個稿題並沒有深入的為十年來校園的性/別活動和運動和支持它們的理論,做一番學理分析,也忽略了女研社和同志文化小組以外,校園其他的性/別論述和實踐。〈女研社〉似乎對反擊校內外性騷擾著墨過多(也可參考「性騷擾」icon)。〈Let’s talk about…〉雖可某程度補充〈女研社〉在校園性/別實踐討論的不足,但校園的性/別議題,畢竟不如這稿題提及的少,至少在性騷擾和校園性空間以外,性別分工、愛情觀、不同學說性/別論述的衝突等,想應可引發更多的議論。

中大的性小眾討論,不從校外的性小眾團體帶入,而先從女研社的活動引發(見〈早期史〉);女研社的出現,也不因為校外的婦運團體,卻因社會事件催生(見〈女研社〉)。今天大學校園已幾成為僱主、銀行和流動通訊公司用之不竭的礦藏,到底議論和爭取權力的政黨和團體,如何更好的吸引同學加入它們,或至少叫同學明白和了解它們的主張?

3

1993年11月,中大小報陸續有來。當月不具名的《發聲》第三期男女版一同推出後十天,具名的《發牙痕》創刊號出版。此期《發牙痕》除了反對小報的匿名風[註],重提學生會的代表責任(但那是當年不少范克廉人懷疑的)外,也指出《發聲》第三期的漫畫「超三級」(因有做愛和勃起的場面?),憂慮匿名言論會導致「比《龍虎豹》更三級的東西」出版。1999年初,「中大捍衛道德大聯盟」刊印單張,聲稱為了保護大學思想和道德的正確和純正,和師生的心理健康,將中大同志文化小組的刊物《月事》棄掉。在這五年多間,一群同學印發的《雙同又如何?!》也懷疑被崇基華連堂舍監下令棄掉。

[註]
該期《發牙痕》小友一號的〈擁護真正的言論自由〉裡,接受因為「署名後會有危險,包括被報復、人身安全被威脅,或剝奪自由等」而匿名的言論,但也指出「現今的地下刊物出版人根本沒有任何危險可言」,「利用不署名的保護大肆發表三級漫畫或人身攻擊」。當年的小報雖不至字字攻擊校方,也將戰線擴散至校園文化、學生組織和社會規範,但觀乎之前1989年的姚遷(以真名)評論商學院系務事件,和其後因一篇1994年4 月《中大學生》93期署名報導引發的「李滿全事件」(見〈簡而秘‧課檢史〉),編作者以為,匿名制度似乎不可避免。

這些言行背後的動機,有些難以猜度(因為未被認定為事實),有些因為遵守法律,也有些因為相信某種道德的界線不可被挪移。不論是何緣故,在校園討論性/別,保守和進步的聲音互相撞擊,旁觀的,可以是沉默,也可以是犬儒的說句「無o個樣整o個樣」。李偉儀在〈Let’s talk about…〉提到這群中間者的聲音更值得探討,這專題裡中間者和保守派的聲音卻顯得微弱——他們的聲音確有重視的需要,以求拼出一個更豐富的對話(和衝突)環境。

4

校園性/別活動和運動也是不同類型組織文化的實踐場域。經歷過九十年代中新學生運動(詳見「新舊學運」)的性/別活動和運動搞手,把非層級化和反對老鬼文化的理念,應用在他們的新領域。女研社始終沒成為屬會,最後不見新人加入,變成校友口中的往事。同志文化小組經歷重重波折,終於成為屬會,初期搞手之一的陳諾爾,卻表明不會主動介入他離校後小組的運作。參加過女研社的李偉儀,畢業後應中大學生會邀請引領傾莊;雖說她的社會運動經驗豐富,但她的「女研社成員」的身分,會否是她被邀的其中一個原因?

曹文傑在〈反思〉提到,屬會化可令同志文化小組取得學生會資源,但小組要為眾多性/別議題排序至實踐,而幹事間對同志理論和運動的取向各有不同——那是否和如何影響了同志文化小組的發展?嚴潔心在〈女研社〉提到,因為女研社從來不是屬會,它的出版物不須向同學交代(也沒有甚麼主席文書勞什子的職銜),可按成員的興趣編撰。不過一班著重主體性的女研社成員,在意見分歧時,又如何解決分歧和發聲名義等問題?〈女研社〉沒有提及,是個遺憾。

講性/別,也是一種反威權(甚至極權)的手段。女研社爭取更好的校園性騷擾政策,陳諾爾寫大字報,或李偉儀將「反反色情」和主流認識的「政治」相提並論,都是要手握大權的建制正視和滿足他們的要求,結果就是,眾人能在一個較不受壓制的環境過日子。

5

通往無窮腹地的大門打開了,但那不是人人可見,人人會入;畢竟門前的力量太大,而來自腹地的力量仍然弱了點。

我們的女研社│訪問及整理:洪翠蘭、黃力信

原創文章

[1]
文題靈感:《我們的眼鏡在飛揚》,尖叫,進一步多媒體,香港,1999年4月。女研社若干成員,投入此書的編撰工作。

「……沒有胸罩的日子……我不須再顧及甚麼姿勢或動作會令胸罩移位或肩帶鬆脫,令我可以有更大動作的活動。後來,我逐漸熟習了乳尖觸碰衣服的感受,以前厚厚的乳墊像要把她們淹沒在悶熱的牢獄中,阻止她們與我身體的其他部份去享受自由…」《中大女研報——解放胸罩》,1997年10月

九十年代初,中大校園的性/別討論熱熾起來,一些同學聚在一起討論和出版,及至1994年9月亮出「中大女研社」(下稱「女研社」)的名號。這個有別於傳統學生組織的建制外團體,關注的議題包括新界女原居民土地繼承權被剝奪、選美和發生在校園內的性騷擾等。她們曾出版小報、辦讀書組和分享小組,主動發掘像解放胸罩或反抗性騷擾等討論,都是希望引起同學對性/別議題的興趣及關注。

未有女研社的日子

就算不深究本地學運思想源泉之一的馬克思主義,或七十年代學運認祖的「祖」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女性地位如何關注,至少中大的學生組織,在九十年代中以前,也未至於完全無視性/別議題。《中大學生報》就不時有關於性/別議題的報導或專題文章,內容涵蓋校園內外,包括中大的女生比例、中大同學對女性地位及女性運動的看法、婦女神學、年輕性工作者、流行文化中的女性形象和內地女性處境等。

在校園外,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開始,香港已經有以本地華人為主體的女性運動;而首個本地化的民間婦女團體新婦女協進會(婦進),則在1984年成立[2],創會會員大多剛大學畢業。為何有關女性權益,或是性/別議題等的討論,要到九十年代才在中大校園才見大幅增加[3]?

[2]
這裡並無意抹殺1947年成立的香港婦女協會,和往後37年間各香港婦女組織為女性安全和工作待遇所作的貢獻;但「首個」所指的,是本地化和著重女性主義而言。此處參考香港民主之聲於1998年9月為婦進所做的訪問(http://www.democracy.org.hk/chinese/bulletin/ngo/aaf.htm)。
[3]
《同途殊歸》頁337〈女性自主聯萌的成立〉提及「……雖然傳統的學生組織間中也有表示對性別問題的關注,不過由於種種原因,始終未能長期跟進及變成學運的有機部份。」

女研社中後期成員李偉儀(Jo)認為,這種情況跟香港的婦女運動和社會運動的發展有關。婦進成立後,首先著力爭取改變政策的歧視女性之處。雖然隨著婦運發展,婦運中人會提出政策以外的其他婦女議題,但受1989年大陸民運影響,民主化成了本地社運界的主要目標,不少婦運參與者改往協助政黨、爭取民主化等,「只是(將爭取婦女權益)擺在心」。另外那些年中大的學運,仍由男性主導,學生組織鮮有討論性/別。當時組織幹事的女友,會被人當成「乜嫂」,並無獨立身分。

中大校園較大規模的性/別討論,則要待至九十年代中才出現。1993年11月19日,當時中大小報風尚熾,當日出版的《發聲》第三期,就分「男」、「女」兩個版本,討論中大同學對性的想法。而校內也有一些同學開始較深入討論性/別議題;1994年3月25日,小報《不要性騷擾》出版。1994年初,立法局審議有關新界女原居民有繼承土地權的《新界土地(豁免)條例》,關注女性權益的聲音在校園響起,校園也出現支持女原居民有繼承土地權的小報。當時有些學生先參與女研社,如嚴潔心(Kendy,曾任1993年中大學生會幹事,1999年社會學系哲學碩士畢業,訪問時為婦進外務副主席);也有一些同學如李偉儀般,先參與已有的校外婦女組織,及後才「回歸」校園。而另一股推動校園討論性別的力量,是來自台灣的大量中文性/別書籍。九十年代初期台灣的性/別論述,雖然政策討論仍多,但對象已漸年輕化,也開始討論校園性騷擾、女性情慾和身體自主等議題。

成立背後:社會影響校園

嚴說,新界女原居民爭取土地繼承權後,當時的輿論開始關注男女平等、女性權益等問題;其後,為促進兩性平權、消除社會上各種形式的歧視,於1996年成立的平等機會委員會,也協助執行前一年通過的《性別歧視條例》和《殘疾歧視條例》。同年香港又引入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此外,校園內當時也有幾位教師從事性/別議題的研究,如政政系的李詠怡、社會學系的李靜君、心理學系的張妙清、和教育學院的蔡寶瓊等;加上中大早於1985年設立的性別研究計劃(2000年成為性別研究中心,繼續隸屬亞太研究所),不時舉行的有關性/別議題的學術研討會,以及與性/別議題有關的課程(至1997年,中大設了性別研究的本科副修和碩士課程),都為校園提供了討論性/別議題的機會和場合。而校方在1995年,開始制定性騷擾政策。這些內在和外在環境的相互配合,促成了校園內對性/別議題的討論。

在這樣的環境下,嚴和一些同學也希望以學生的身分介入這類性/別議題的討論,並參與、組織相關活動。為對這議題有更多認識,她們曾主動探訪一些婦女團體,理解本地女性的處境。其後,又自發舉辦分享小組,讓同學各自分享曾被性騷擾的經驗,如何應付和對付性騷擾,性和色情等議題的見解,以及培養性/別意識等。這些分享會令個人的性/別體會,和性/別理論結合起來。1994年9月,嚴和一些同學就在出版《睜開眼睛,趕走性騷擾》——一本輯錄了不少同學小時候遭遇性騷擾的經歷,以及提出如何對付性騷擾的小冊子後,他們便開始正式計劃組織女研社,而對象和議題,也因為組織的校園背景,傾向與校園和同學相關。

1995年3月24日,女研社出版第一份《中大女研報》,主要討論校園性騷擾,並介紹自己:「……女研社係由十多個中大同學拉雜組成,當中有女有男,有老有嫩,都係關心兩性問題,想傾多o的、知多o的……」。

那幾年做過些甚麼

女研社從1995年起,不定期印製《中大女研報》,和就某些事件撰寫大字報,闡述成員對各類校內外性/別議題的看法;亦會辦一些分享會(其中一些只限女性參與),讓成員、友好及同學可以互相交流。《中大女研報》討論的議題甚多,除了校內外的性騷擾外,也會討論到迎新營針對女生的口號、校園的性別定型和性別分工,和身體政治等。嚴認為,出版、分享會等可算是教育(但她也提到,「教育」隱含教育者和受教者之間的權力關係,稱為「分享」會較好),跟政策研究或推動政策變革等,也有助改善校園的性/別環境。女研社也會辦讀書會,成員會選讀一些有關性/別的書籍,然後討論,氣氛有如導修,藉此增進理論知識。她們選讀的書籍,主要來自台灣和美國等地。

校園內外的性騷擾事件,和建制如何處理性騷擾,女研社一直關注:第一份《中大女研報》,主要討論中大的性騷擾和當時新設的性騷擾政策。1998年的逸夫書院偷拍案(詳見「性騷擾」稿題)被傳媒報導後,女研社曾要求校方在處理完各項有關性騷擾的投訴後,在保障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等的大前提下,把投訴內容、處理方法等資料公開:嚴表示:「當時若不是傳媒報導,同學根本不可能知道事情的發生。」事後。只有這樣,同學以及校方再遇到類似事件後,便可以根據過往的經驗,作適當的預防和處理。

可是,校方始終拒絕交代和公開有關資料。嚴表示,其實若校方答應同學的要求,就正正回應了同學對校園民主化的訴求。她又補充,「校方因為須作這種現實的考慮——若回應了某些同學的要求,會接二連三有更多其他有關校園民主化的要求需要去滿足——所以校方在處理這些事時,十分審慎。」

1998年第三季,港大發生女生在舍堂被偷拍、相片繼而被放上網的事件。然而,校方、舍堂舍監以至港大學生會都未對事件正式回應和跟進。女研社與港大的「XX小組」除聯署聲明表示抗議外,也一起出版了小冊子和發起了一連串的抗議行動。她們除了希望透過行動打擊校園性騷擾,也同時抨擊校方在事件上所表現的被動和輕視的態度[4]

[4]
至當年十二月,XX小組有成員收到恐嚇電郵,對方揚言會作出「殲滅性懲罰」。翌年一月初,事件在傳媒曝光,XX小組當時稱,港大校方為保校譽,曾多次勸喻成員不要即時報警。

1999年4月,新一屆中大攝影學會(中攝)將前一屆的攝影活動作品輯成年刊,並選用一張身穿桃紅連身裙女子倚在車前,題為《問君何所思?》的照片為封面,而該照片的構圖,較易令人注意女子的臀部。女研社因而撰寫大字報,認為照片跟之前的城市電訊「任你上」廣告同樣扭曲女性形象。大字報貼出後,中攝表示封面照由其中一名女幹事選出,原意是讓觀眾從多角度欣賞事物,並非渲染色情;標題則由攝影者定出。部分回應女研社大字報的同學和校友就認為,女研社的回應,未免過份敏感,亦有人表示照片並不見將女性物化了。而在回應當中,更有人署名「知行樓賤男」,寫道:「多得攝影學會影埋o的咁淫賤咁養眼o既女人相畀我地對住自瀆,好過裝o的學思妹呀!」對於「知行樓賤男」的留言,李偉儀當時對傳媒表示:「(回應)有辱女性尊嚴,並且對宿生公然承認偷窺女性,表示震驚。」而婦進就認為,留言將女性簡約為單純的性幻想對象,並指大學校方姑息迴避性/別議題,令部分學生更趨狂妄。[5]

[5]
有關中攝年刊封面事件,可參考1999年5月1日《蘋果日報》A04版,蘇美智,〈盛臀似火 問君所思 賤男叫好 中大豔照惹歧視女性風波〉及香港網站(telnet://bbs.org.hk)Gender板的有關討論。

而校園的性別角色定型,女研社亦有提出討論。在1996年一份《中大女研報》的漫畫裡,亦提及校內屬會職位和小組習作的性別分工問題,也有提到男女生對情人的刻板要求,如女朋友要是處女,男朋友體型要高大等。嚴在訪問也說:「校園內外,都仍然有男和女都在不斷鞏固男女的不同,有些女仔總要等著男的擔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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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學聯盃事件

1998年,學聯打算在九八/九九年度舉行首次學聯盃足球賽,口號為「足球無疆界」。但在籌備時,因為原方案並無考慮設女子組,引起部分學聯代表不滿。雖然最後決議增設女子組,但仍引起爭論。

在學聯盃的籌備會議中,有與會者說「足球本是男性運動」,或建議男生參與,女生打氣等,及至決議增設女子組後,有會眾則懷疑參加的女子隊數目不多,如果太少隊伍參加,應取消女子組比賽[6]。及後當年的中大學聯觀察員何民傑,和中大駐學聯首席代表唐文略,為此筆戰。

[6]
Maggie,〈足球場,女生立入禁止!〉,《女流》第28期頁11,1998年9月。

何民傑認為,足球的參與者不只限於球員,領隊、教練、啦啦隊甚至觀眾都可包括在內,倘若有女性參與其中,已不算是性別歧視;而就算球賽只有男性下場,也不能否定足球比賽推動運動的意義,而女子組可能少人參與的問題,也可透過宣傳和改善賽制等方法解決[7]。唐文略就認為,以現時社會對兩性的期望,和女性參與足球運動的機會不多,學聯花錢辦一個男同學受惠更多的活動,並不適當,也強化性別定型和性別歧視;與其選擇足球,其實也可以辦一些性別比例較平衡的比賽[8]。

[7]
何民傑,〈學聯盃歧視女性?〉,《星島日報》「大學道」專欄,1998年12月4日。
[8]
唐文略,〈歧視女性!——談何民傑〈學聯盃歧視女性?〉〉,《星島日報》「大學道」專欄,1998年12月12日。

彷彿一語成讖,後來由於報名隊伍不多,第一屆學聯盃足球賽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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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研社成立初期針對的其中一個校園外課題,是選美。女研社對選美活動的態度,與當時社會上其他婦女團體所持的批判及反對的立場大致相同——認為這是將女性放置在一個從屬的社會地位;又認為這類活動,在強調女性身裁、樣貌來博取公眾認同的同時,是將其視作被玩弄的對象。嚴憶述,女研社當時在反對選美的活動時,除了抨擊那套只顧外表的意識和價值,也是為了抗議這類活動將其他價值邊緣化,建立和鞏固不少主流「美」的標準[9]。

[9]
嚴與另一名女研社成員胡嘉明(2001年性別研究課程哲學碩士畢業),和1997年幹事會會長翁曉娟接受訪問時,回想當年反選美的行動:「我們搞行動好spontaneous,想做就去做,沒有想過組織和深化,有時甚至未清楚認識問題就行動了,譬如上次反選美,我們到會場示威派單張,不知反的是什麼,事後才清楚我們反的是選美這種文化及主辦當局,而不是參選的女仔。」見江瓊珠,〈我們的身體我們自己——三個中大女生的性別經驗〉,《明報》世紀版,1998年2月26日。

1995年7月,嘉士伯啤酒在本港的一輯電視廣告,當中有數名男性品評女性腿部線條的內容。女研社跟其他院校關注性/別議題的同學,一同上街抗議。而這班關注性/別議題的同學,後來就成立了「女性自主聯萌」(詳見下文)。

男女大不同

「這些﹝性騷擾﹞案件都在『維護(男)學校校譽,保持(男)個人聲譽與地位』的堂而皇之的牌匾下,被無聲的永遠保密和遏止。直至有比較觸目的案件發生,而當事人又能在無數干擾下勇敢的站起來指證,人們才會予以關注。這些案件的不斷發生打破了大學作為聖潔的學術園地,沒有性別、沒有權力;(男)大學生作為社會良心、未來的棟樑等虛偽神話……」
(〈顛覆(男)校園文化    消滅校園性騷擾〉,《中大女研報——女人不示弱‧不是弱女人》,1998年3月)

除了針對性騷擾事件和校方的處理手法外,女研社也留意到性騷擾受害人(很多時是女性)的不滿和訴求,為何在男性主導的公共媒介空間,被無理地忽略以至被邊緣化。女研社希望在介入這討論空間的同時,也想為校園提供機會,讓同學重新思考由性騷擾引申的男女權力不均的社會現象。

曾有人批評不少婦運人在爭取兩性平等的同時,過份強調兩性的差異,認為是「將男性與女性置於對立局面」,或是「震盪兩性和諧」,這樣只會愈發鞏固兩性的不平等關係。嚴表示,女研社當時認為不能否認社會一直是以男性為主導,不少女性仍處於極弱勢的位置。她們在堅持以這樣的角度討論性別議題時,實是想為帶出以女性為整個運動的主體,並不是有意拉闊兩性的距離。

其實早在為女研社命名時,組織內的成員已有過爭論。有人曾提議命名為「兩性研習社」,嚴也認為若要爭取兩性平等,只集中某一性別會窒礙討論和行動,尤其這類爭取兩性平權的運動,最終仍需要兩性的互動和溝通。最終,組織還是決定採用「女性研習社」,表示女性在社會承受的壓迫始終較男性明顯,也突顯女性乃是運動的主體。嚴後來也同意,強調應以女性作為組織關注的起點,也可理解。

前文提及,女研社的介紹不忘提及自己是個包括男女成員的團體。曾任1997年中大學生會幹事會副主席,並推動中大同志文化小組的成立陳諾爾(Tommy仔)說,女研社令他認識性/別議題,使他對過去的大男人想法有很多反思,也開拓他在異性以外的情慾空間。

小就是美

1993年後三、四年的中大學運圈子,瀰漫一股反建制、反層級化組織的風氣,不少本屬傳統學生組織的成員強調同學自主參與的重要。女研社在這樣的環境裡成立和發展,多少表現了這種組織理念的具體實踐,也令校園內反傳統的學生組織文化更豐富。

嚴曾為學生會幹事,把建制內傳統學生組織與這些小團體相比,她認為學生會既行必然會員制,亦已收取所有同學的會費,總要做一些所謂具代表性、與同學權益有關的事。而作為由同學自主參與的女研社,嚴表示不會存在代表性的包袱。組織經費來自成員或募捐款項,亦沒有特定的機制規定組織如何做事,這都為他們提供了相當大的發揮空間,負的責任亦相對比傳統組織小。譬如在出版刊物時,成員可選擇自己感興趣的題目討論,不像傳統學生組織須考慮同學的意願或興趣。又例如,女研社對外在與其他大專院校合作舉辦活動時,也會有較大的自由度,女研社就曾聯同其他大專院校的同學,於1996年組織了「女性自主聯萌」,一同為推動關注性別議題,和爭取各院校訂立性騷擾政策而努力。在聯萌成立前,這些同學曾舉辦兩次「性別營」(Gender Camp),更邀請了台灣大學的同學來港交流。但嚴仍承認一個組織化的學生組織,認受性始終是比較大的。

女研社創立時,由於不少成員跟學生組織關係密切,得到學生組織支援的機會也較多。不過,隨著在學生組織的友好離開組織甚至畢業,新的同學處理學生組織事務,加上女研社實踐非組織化的理念,從來沒向中央或書院學生會註冊成為屬會,它後來在校園舉辦活動時,似乎沒較往日方便。1998-99學年上學期,女研社跟校外友好組織「不示弱女人」,希望當年的學生會臨政,協助向校方商借烽火台舉行推廣女子自衛術的講座,但由於女研社並非中大或書院屬會,雖然活動「值得支持」,在尊重學生會的屬會註冊制度的同時,臨政拒絕協助。結果女研社貼出大字報指責臨政「父權」[10]。

[10]
詳見小鮑《范記軼事》第十二章。作者認為,事件反映屬會制度需要檢討。

作為校園內關注性別議題的組織,女研社活動數年後,卻似乎無法在校園延續下去——女研社最近一次公開發聲,是在1999年11月,對傳媒講述對崇基明華堂標語事件(詳見「性騷擾」稿題)的看法[11]——這又多少反映了傳統學生組織與建制外團體的另一分別。嚴解釋,女研社並不著意於組織是否能得以延續或承傳,重要的是校園內仍有同學對性/別議題表示關注,仍有人肯繼續討論和爭取。她回顧數年來的校園性/別運動時說,校園對女研社的行動和活動有積極回應的人不多,雖然歷年都有新人加入,但在中大改為三年制後,新人的功課壓力增加,令他們未必能好好掌握理論和議題,分析功力也較舊人弱;而理想和現實的爭持更為劇烈,單靠「理想」的活動和運動,能吸引的同學未必如往日般多。

[11]
當時代表女研社回應的是李偉儀,中大學生報當時也找過她回應。她說,當時女研社沒新成員,但事件值得一評,所以代表女研社說話。她又說,「女研社不會因畢業而退會。」可說為堅持在學時理想而下的一個好註腳。

在1998年8月28日出版的一期《中大女研報》,其中一篇文章的作者,就從大學生的另一些背景,解釋為何較難在校園開展性/別議題的討論:「……因高等教育程度與相對好的家庭背景構成的大學生身分,其實令我們在整個社會環境中享受很優越的資源分配。資源上的優越亦同時造成我們很多的盲點,對社會問題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當男女共同享有相同教育機會,青春模樣免受年齡歧視,校方
更設有性騷擾政策委員會時,為甚麼我們還要關心性別議題呢?性別作為一個男女不平等的問題,在校園中顯得更為荒謬。」

女研社之後(?)的日子

在女研社回應校內外傳媒有關明華堂標語事件的同時,第二十九屆中大學生會幹事會「榦」在其通訊裡,表示新設「性別小組」,邀請同學加入。不過邀請過後,小組並無開展任何具體活動。

雖然女研社、其後成為屬會的中大同志文化小組(詳見〈中大性小眾運動和活動的早期歲月〉和〈一個同運參與者的反思〉),以及1997年正式設立的性別研究副修及研究生課程,均讓中大同學有較多的機會接觸有別於傳統,或主流的性/別論述,從而實踐,但似乎中大的性/別環境,並不因此而飛快地轉變。以下只舉兩個例子。

2000年4月政府提出《保護青少年免受淫褻及不雅物品荼毒諮詢文件》,李偉儀受邀回中大學生會參與傾莊時,不少參與傾莊者以至老鬼,對她說色情不能在校園出現,這討論似乎失卻范克廉樓學生組織常見的觀點開放本色(詳見《Let’s talk about…》)。

而被女研社詬病的迎新營口號,並未因女研社批評而收斂。2002年8月書院迎新營時,逸夫書院迎新營籌委舉出的「新亞桑拿」大幅廣告,更被輿論界高度運用,成為抨擊大學生性/別意識以至整體水準的工具。遺憾的是,自九十年代中開始,女研社對迎新營口號的質疑(也包括各種校園小組織提出的對迎新營的批評),因眾多小組織成員對承傳有意無意的忽略,以及其他同學的漠視,令這些本來屬於小眾,但能令校園有較善意的性/別空間的聲音,旋即在校園消失,令連續兩年迎新營的籌委要在輿論和校方的壓力下,公開道歉(2002年)和大幅更改口號內容(2003年書院迎新營),識者見此,難免覺得是歷史的嘲弄。——假如女研社或另一個關懷性/別的校園團體,在2002年時在校園(以至社會)活動的話,這一幅已經出現了的橫幅,那時又會變成怎樣呢?

中大性小眾運動和活動的早期歲月——1995至1999年上半年│黃力信

原創文章

說早,可能不。按當下我們能讀到的資料看,就算從1949年雙十節晚上新亞上第一次課那刻算起,非異性戀愛慾的歷史已可按世紀計。可是作為爭權運動計,又是另一回事。香港的同性愛權益運動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開始,是各種性小眾權益運動較早出現的一個,而在中大,則要待九十年代中才開始。

就這樣開始了

1991年7月,成年男性於私人地方肛交,在香港非刑事化。這次事件通稱為「同性戀非刑事化」,雖然這種統稱忽視了女同性愛者以至其他性小眾,但無可否認,爭取性小眾權益,和性小眾社群的聲音,從而變得更公開。

跟性/別議題一樣,學生報不時有探討同性愛的文章及報導[1]。協助創辦中大同志文化小組的陳諾爾(Tommy仔)說,聽聞在他1994年入讀中大物理系前,校園有數名男同性戀同學不時聚會,但並無發展成組織,他亦未見過他們。

[1]
八十年代末,學生報已有香港同性愛情況的專題報導(1988年《中大學生報》132期〈禁色——探討同性戀專輯〉)。九十年代學生報其中一組有關同性愛的文章,環繞新亞劇社演出《歪咪》,可參考「傳統」icon小西的討論文章和報社跟進。《中大學生報》142期(1994年10月),則有專題討論本地傳媒和流行文化的同性愛形象,介紹一些基本的同性愛資訊,和刊出報社跟本地同性戀者組織「香港十分一會」(下稱「十記」)成員的對談等。

有時同性愛也會成為當時迎新營遊戲的題材。另一名早期校園同志活動的活躍者John,在1996年崇基迎新營時,遇到假扮招收會員的「同志會」幹事的文宣。他當時認識外間的一些同志團體,以為對方定對同志活動認識不少,於是連忙詢問對方有否參加外間性小眾組織會社的活動,結果對方臉色驟變。John說:「好睇過變臉!」

1995/96學年可說是中大校園同性愛,以至雙性愛聲音的獨立發聲年。陳在1995年經學生組織中人介紹,參與中大女研社的活動,從而發現自己情慾的多樣性,他又參加「十記」的活動,擴大自己的性小眾網絡。1996年3月底,包括他在內的一些同學,辦了一個名為「雙同又如何」的活動,內容包括放映電影、派發傳單、舉辦討論會、書展及出版同名小報等,藉此希望推動同學思考同性戀、雙性戀、以及恐同症(homophobia)等議題,活動並獲得中大學生會學生活動基金資助。陳說:「那次在百萬大道放電影很好玩,最後幾晚甚至拿了被舖,臥在百萬大道看,好浪漫。」[2]

[2]
陳說,盧思騁有支援「雙同又如何」。而盧思騁跟朋友在1993年書院迎新營期間,亦曾在百萬大道放映電影(詳見「小報」及「電影」icon),此舉可謂故技重施。

而在同時,陳貼出大字報,說不清楚保健處當時掛出的乙型肝炎展板,為何將同性戀者列為較易感染的人士之一,以及戀愛模式跟染病的關係[3]。保健處健康教育主任簡太表示,展板篇幅有限,未能詳細解釋;惟她指,部分同性戀者有肛交或玩性玩具,較易弄傷皮膚或黏膜,因而較易感染乙型肝炎。陳說,他不同意肛交只是同性愛者的專利,肛交也不一定比陰道交更易傳染乙型肝炎,保健處展板的陳述,有抹黑同性愛者之嫌[4]。

[3]
就是說,愛同性或愛異性,會否影響染某種病的可能性,以及性愛是否必然合一。
[4]
有關此事件,作者參考了1996年報社的《校園快訊》第二期頁3(1996年4月19日),及作者跟陳在2003年7月底的訪問。

《雙同又如何?!》派發至崇基華連堂時,懷疑被人丟棄。1996年10月14日,陳貼出大字報,指《雙同又如何?!》被華連堂舍監楊綱凱下令抽起。按當時的學生報報導[5],陳於貼大字報前,到華連堂派發烽火台林奕華講座的單張,但被人阻止;對方表示,舍監命令宿舍職工棄掉同性戀刊物,但不肯定是否《雙同又如何?!》。他到那時方想到,早前派進華連堂宿生信箱的《雙同又如何?!》,部分可能在宿生打開信箱前,已被宿舍方面抽出棄掉。

[5]
《中大學生》104期頁12,1996年12月2日。

陳貼出大字報後三天,楊指有關指控「並無事實根據」,而大字報亦無交代事件何時發生。他又說,從沒命令宿舍工友抽起宿生信箱內的信件或單張等。及後學生報就該事詢問楊氏時,他表示:「每個人也有自己的看法,作為一個舍監,我會遵守宿舍的規條。」不過他並未說明,舍監要遵守哪些宿舍規條。

而陳就在10月26日再貼出大字報,指在貼出第一張大字報當天,曾詢問華連堂幾名員工,對方表示,舍監著他們把單張「抽起晒然後掉o左佢」,而原因就是「佢話o的o野同性戀喎!」後來他讓學生報聽取相關錄音,內容指楊綱凱要求員工阻止同學派發同性戀刊物到宿生信箱,刊物只可放在大堂派發,楊亦要求某些員工抽起同性戀刊物。學生報跟進時,員工則向學生報表示,陳無中生有,他們因此事被懷疑,更可能因此失去工作。

楊在10月31日再度回應陳的指控,指10月14日並無同學詢問工友有關處理外間派來刊物的事,工友亦記不清《雙同又如何?!》是份甚麼樣的刊物。他亦懷疑,為何陳要在六、七個月後才投訴(因為陳到了那時才想到刊物被丟掉),而陳未就此事直接跟他了解,卻發言中傷他,「深感無奈」。而事件到此,再無其他發展。陳指,他兩次貼大字報都有明顯的政治原因:將校園打壓同性戀的情況儘量大聲說出來,藉此減少打壓,起碼減少明顯的打壓。

從一班人到一個組織

踏入1997年,在校外,《新報》的Magpaper版於下半年獨立成同名刊物,其中有部分篇幅討論性小眾議題。由於該刊同時也有不少消費、潮流、文藝等篇幅,因以吸引了一批大專學生讀者。另一個中大同學接觸性小眾議題的渠道,就是當時公演的同性愛話劇、電影等。而在中大校園裡,陳在兼任1997年中大學生會副會長的同時,繼續推動性小眾活動。

John憶述,他在1996年入學,透過《雙同又如何?!》認識陳等人後,不時跟陳和幾位朋友討論同性愛議題,及後萌生了辦電影會的念頭。陳並提供不少有關性小眾的理論書籍、小說等,供友好借閱。在1996至1997年間,他們共辦了兩回合,每回合十三次的同志電影放映會,以及放映會後的吹水(聊天)會。前前後後的參與者,來自各大專院校。John說,當時陳努力經營,結果他有一份四百多名對性小眾議題有興趣同學的名單。John又說,陳對性小眾活動極為熱心,他可以在一晚內,聯絡名單內的所有人。

電影會和吹水會反應良好,使陳更進一步,籌組中大的同志文化小組,和推動成立聯校同志組織。陳說,當時香港的同性戀論述,不論是同性戀者或媒體,都是掌握在成人手中,而傳媒的報導很多都很負面;學生的生活方式和消費能力跟成人有別,且他得悉台灣大學校園同性愛文化發展興盛,他相信香港也有搞校園性小眾活動的空間,於是爭取餘下年多在大學的時光,籌組大專的性小眾活動,離校後就無謂自恃老鬼,指指點點。

在校內,中大同志文化小組於1997年1月成立[6],並在當年冬季於烽火台舉辦兩次論壇:「女同志政治大道在香港」,講者包括性/別研究學者周華山、當年的十分一會主席Aaron和九八華人同志交流大會籌委Angelina,百多同學到場;「基督徒同志」,講者包括同志基督徒組織基恩之家創辦人黎頌強、牧師馮智活、神父關傑棠、以及崇基神學組講師江大惠。

[6]
陳說,小組的名字是一班同學談出來的。它參考了台灣大學的「男同性戀研究社」和「女同性戀研究社」等帶有學術研究和淡化成員性取向的名稱,而為中大的團體取名時,一眾不喜歡用「研究」這兩個字,所以就用「文化」,此名也有「不站出來」的味道。

「基督徒同志」論壇於1997年12月3日下午舉行。主流基督宗教派系大多將同性愛定性為「罪」,並著力導引同性愛者改向異性愛的性愛生活模式;一個討論如此敏感議題的論壇,自然引來不少同學到場,人數達二百。面對台上講者對同性愛者的包容和支持,部分台下同學的反應甚為激烈,指責講者是否具備應有的基督徒立場。及後《中大學生》109期刊出十頁長的〈基督徒同志〉專題,包括論壇發言摘要,多篇訪問,以及另兩篇來論。此期《中大學生》封面的原設計,是兩個對立的米高安哲羅雕塑「大衛」,但由於多數編委認為,此封面連同〈基督徒同志〉專題刊出的話,會造成過度震撼,最終改用另一封面。

如果按論壇時的表現看,崇基神學組中人和校牧的態度,不能不說是開放。John認為,當年崇基神學組對性/別議題取向較寬鬆,有一回邀來性工作者權益組織「紫藤」來崇基參與座談會,事前事後也沒有甚麼人反對。

當年的「同志」討論,集中在男同性愛議題,——如按周華山對「同志」的定義[7],「同志」可包括男同性愛者、女同性愛者、易服者、性虐/被虐(S/M)愛好者,以及支持性多元的異性愛者——那會否限制了「同志討論」的空間?John說,當時他參與的同志活動,也有「gay only」的問題:那二十六場的電影裡,若沒有女研社的成員協助,有可能會變成「基片匯」。而陳雖然承認,中大同志文
化小組會偏向注重同性愛議題,但他舉小組的會訊《月事》的名字和內容為例,認為中大那些年的性小眾活動,未至於只照顧同性愛者。

[7]
如果按邁克這位「同志」一詞原創者的說法,「同志」包括的,最初只是男女同性愛者(邁克,〈「同志」簡史〉,2002,http://www.geocities.com/awwhs3/works/wks_michaelcp20020202.htm)
。直至現在,在他的文章裡,「同志」的範圍並無改變,依然只指男女同性愛者。而周華山的「同志」定義,可參考他寫的《同志論》(香港同志研究社,1995)。

從中大校園電影會衍生的吹水會,後來繼續,並一度移師到城市大學舉行。第一個聯校性小眾組織Joint University Queer Union(JUQU),於1997年1月底成立,當時陳在一個月內收到約200個查詢。各校的性小眾走在一起後,在1997年9月26至28日舉辦了「彩虹迎新營」,參與者約有70人,但虧本收場。組織並積極支援1998年在大嶼山梅窩舉行的華人同志交流大會。不過,交流大會一過,大專同志運動就出現路線分歧。

John認為,陳籌備同志活動極為賣力,而其他參與的同學,可能因為取態或兼職等原因,未必像陳一般投入,因而兩批人就出現分歧,甚至無法再合作。陳後來離開JUQU,集中搞好中大同志文化小組,而JUQU由於要包括專上院校的性小眾,則更名為「同窗會」(JCQU,Joint College Queer Union),而中大同志文化小組就自行辦活動,跟同窗會合作不多。John認為,分歧也使新來的性小眾同學,對校內的同志活動卻步,影響其發展。另一方面,大專的同志組織受到外界注視,難免令一些同學不想曝光,雖然接觸了校內的同志資訊,但還是往校外的同志場所找尋自我,而不參與校內的性小眾活動。

對於路線分歧,陳覺得並不奇怪。他認為,運動者彼此意見不合,實屬平常,如果強求合作,會令很多的差異壓下或者消失。「分裂才更加精彩,分裂才突顯大家的差異。我的組織理念一向都支持分裂。」分裂是否跟主流對運動的團結期望有衝突?他回應:「我承認主流的人會這樣看,合理的;但明顯我並不關心主流。主流的人當然不希望分裂,這就是說『大運動』了;但我覺得說出這些話的人就聽不到邊緣的要求。第二是,我強調我支持分裂,不代表我反對結合,我沒說過我反對結盟。」

同志文化小組屬會化和《月事》風雲:兩場硬仗

中大同志文化小組經過年多的「獨立」生涯,齊集五名願意承擔會務的同學為準幹事後,在1998年3月,向中大代表會申請註冊,成為學生會屬會。據1998年時的代表會成員黃世澤說,前一屆代表會未及審理有關的申請,因此由1998年的代表會接手。不過,當屆代表會的章則委員會發現同志文化小組的章則有問題,結果經章委修改後,在1999年2月7日,代表會批准同志文化小組成為學生會屬會,第一任會長為社會學系學生賴婉琪(Franco)。

而同志文化小組就認為,代表會似乎阻撓它註冊成為屬會[8]。陳說,他參考了當時已有屬會的章則,並採用一些較簡單的為藍本,草擬同志文化小組的會章,但一些搬字過紙的條文,也被章委要求修改。經幾次流會,代表會的院系屬會委員會和章委在1998年10月通過同志文化小組的申請;而到了1999年2月7日的代表會會議時,同志文化小組雖然較早提出申請,但處理其申請的議程,竟比另一個待批屬會遲。在首次投票時,只有幾名代表投贊成票,棄權票達十票,賴遂與眾代表辯論達一小時。而辯論的內容,並非會章、屬會宗旨或財政,而是會訊《月事》的內容是否道德。陳指出,按中大學生會會章,代表會處理屬會申請,並不須考慮屬會是否道德。申請在第二輪投票時獲得通過。賴對報社說:「雖然如此,但我看見他們仍然是有一副不自然的咀臉,可見他們還是有所保留的。」同學對於同志文化小組成為屬會,反應迥異:贊成屬會化的同學認為,小組可令同學有更多機會認識性小眾,減少誤解,亦有助性小眾爭取合理待遇;而反對的同學就認為,小組未能服務全部中大同學,亦有意見指,性小眾在中大公開活動會引起同學不安,影響校風,甚至有同學以為,同性愛仍屬非法。

[8]
下文有關中大代表會處理同志文化小組申請的經過,及同學對小組的意見,作者參考了范遙、小小凡、怨怨記憶體合撰的〈垃圾桶裏的《月事》〉(《中大學生報》1999年4月)一文,及作者跟陳諾爾做的訪問。

到了那時,陳(他於1998年1月離開中大)和John已經淡出中大校園的性小眾權益運動。1998年12月,「香港彩虹」成立,他們在香港彩虹繼續推動性小眾和其他弱勢社群的權益。

中大同志文化小組在等待批准成為屬會時,出版了自己的會訊《月事》,內容包括性小眾間的分享、情慾小說、以及性知識專欄。《月事》首期在1998年10月出版,1998/99學年共出版四期。報社1999年4月的報導提及,受訪的絕大部分同學,認為《月事》內容過份露骨,有些人認為內容「變態」,不能公開;報導也提到同學認為,《月事》文章著重描寫性,不利讀者了解性小眾的生活和想法。亦有同學說,內裡分享的文章可令他們了解性小眾遇到的壓力。但大部分同學對同性愛並無太大意見。他們認為,性取向屬私人問題,只要不影響他人,則不應干涉。對於《月事》的內容備受爭議,賴跟當屆同志文化小組的另一名幹事阿發對報社說,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一些內容較具爭議性的文章,可刺激同學反思,故選擇刊出。而忌談性的主流傳統,對大眾亦無甚幫助[9]。這份會訊亦成為另一次性小眾權益論戰的導火線。

[9]
見前引〈垃圾桶裏的《月事》〉一文。

在1999年農曆新年前後,范克廉樓出現了一張署名「中大捍衛道德大聯盟」(下稱「道德」),大字標題《反對同性戀橫行》的A4傳單,聲稱為了「保護中大師生的心理健康」和「負社會責任」,保持大學的「思想正確,道德純正」,所以其成員於早前將三十多份「鼓勵變態的同性戀、濫交和肚交(編按:疑為「肛交」)等嚴重影響正常人心理健康的罪行」的《月事》丟進垃圾筒,並表示此舉為壓制校園同性戀者的第一步。傳單刊行後,有同學寫大字報聲援同志文化小組;而同志文化小組及其友好就嘗試尋找「道德」的成員,但無功而還,其後校園亦無「道德」的活動消息。

因為《月事》事件,同志文化小組就在1999年3月,舉行正式成為屬會後的首次論壇,邀得江大惠、社會學系教授陳健民、男同性愛者Lennon、長期爭取性權的婦女基督徒協會幹事金珮瑋、性教育促進會主席李文照,以及「道德」的代表(但無代表出席),討論該次事件,及社會如何看待性小眾。同志文化小組複印聯盟的傳單,並仿效該傳單的設計製作自己的傳單,宣傳該次論壇。當時有份協助論壇的陳說:「我覺得若反對《月事》的內容的話,那就宣傳,寫或講你如何不滿,所以我們看到那傳單時,覺得也不應丟掉,反而替他們印發。」

同志文化小組在論壇進行時為「道德」留座,但由始至終,也未見有人坐上。——有女生接過陳派發的傳單高呼「搞基呀!」,有同學當面在派發性小眾活動傳單者前撕碎單張,「道德」開首時來勢洶洶,但那張椅子為何長空?

一個同運參與者的反思│曹文傑

原創文章

中大同志文化小組的成立有著深刻的象徵意義。本地有關同志議題的討論由以往著重苦情的故事敘述演變為透過套用人權的語言,主張以平等尊重的眼光看待多元流動的性傾向。然而,正如其他弱勢社群一樣,同志群體在積極呼籲社會接受多元尊重差異的同時,往往會把自身充滿差異的社群組合約化為單一的群眾,彷彿所有同志都面對單一的問題、擁有共同的生活模式、追求劃一的公義。但現實是同志作為個人情慾模式只構成個人身分的一部份,她/他們與其他社會關係的互動,每每塑造出不同身份組合下個人面對的種種處境。同志文化小組就在這個脈絡下成立,以學生的角度發聲,成為本港專上學院首個學生同志組織。

小組在成立初期已定位為一個倡議討論性/別與傾向議題的團體,這一點可從同志文化小組的組名略見一斑。據說以「同志」一詞來指涉非異性戀者的習慣,在九零年代初的同志電影節由林奕華帶起;其後周華山所撰寫的《同志論》把西方同志理論(Queer Theory)引入香港,為「同志」一詞提供了理論基礎。同志理論的崛起並不單單是對性傾向歧視的回響,它擁有旗幟鮮明的政治動機,企圖對異性戀為本位的社會帶來通盤的反省、切身的批評及具革命性的轉變。周華山在《同志論》的〈序〉中開宗明義地指出「同志,不再取決於床上伴侶的性別,而是自覺主動顛覆異性愛霸權,並以此作為自身的性身份,因而包括S/M同志、易服同志、雙性愛同志、變性同志,甚至……直同志」。然而,了無邊界的涵蓋範圍使同志理論未能在本土生根,亦對本地的同志組織亦帶來了衝擊和困難。

幾乎每一個從事社會運動的組織亦會察覺到資源短缺的問題。同志文化小組雖然在註冊後能獲取學生會的資源,但選取就某一議題發聲時卻無可避免地把一連串的性/別議題排序、篩選,往往無法從活動中反映出性傾向多元豐富的面貌。尤其甚者,並非每一位小組幹事都同意西方同志理論作為發展本土同運的藍本;對於個別的幹事來說,同志運動仍然被理解為性小眾在大社會中遭遇不公的回應,把同志運動提升至政治層面,顛覆異性戀霸權似乎是不可想像的。

小組從策劃活動到回應校內校外訪問邀請的工作,往往只落在數個幹事身上,對比初屆,這兩年小組幹事會的積極性大減,所觸及的性/別議題亦比較片面。這個問題道出了大部份學生組織青黃不接的現象,不能保證傳統得以承繼和信念堅守不移。除了小組承傳成為每年即將落莊幹事主要關切的問題外,對於如何回應性/別議題也沒有一致的觀點。或許要求所有幹事都對性/別議題有真知灼見,是對一班正在透過參與同志組織認識自我的同學過分嚴苛,但無可否認的是小組作為大專界第一個正式註冊的同志組織,會負一定的歷史包袱。

於過去一年,同志文化小組與2002年4月成立的嶺南大學色放社及其他朋友一同籌辦了「校園同志節」。我們希望透過輕鬆的手法喚起社會對性/別和性傾向議題的討論,特別是在校園內的隱形同志社群。她/他們不被看見並不表示校園內沒有同志社群,剛好相反的是校園內欠缺討論多元性傾向的空間,才是迫使她/他們無法現身的真正原因。學生經常被假想為對性只有一知半解的認識,她/他們似乎是一群亟待接受教育、糾正的迷失少年。「校園同志節」其中一項活動就是讓學生把她/他們對情慾、性/別、性傾向的所思所想,繪畫在恤衫上。所有由學生和其他參加者繪製的恤衫在嶺南大學和中文大學的展覽中全部賣出,每一件都載著一把在校園內不被重視的聲音和對色、性、情、慾的無限想像。

作為一個學生同志組織,我們經常與其他同志組織指爭取修改社會政策及法例對同志社群不公的地方,卻甚少利用學生的身分去引發和豐富同志社群對性/別、性身分和運動策略的討論。筆者希望下一屆接手同志文化小組的同學能夠以不同的方式來喚起社會對性/別的迷思,同時可以豐富本地同志運動的討論。

Let’s talk about…│鄧小樺(訪問及攝影)、黃力信(訪問及整理)

原創文章

Let’s talk about…[1]
鄧小樺(訪問及攝影)、黃力信(訪問及整理)

[1]
文題靈感來自一首叫〈Let’s talk about sex〉的歌,主唱Salt ‘N Pepa,1991年面世。

我們找李偉儀(Jo)寫文時,協商好寫「校園性空間」,但她後來建議改為對談。她說:與其只得我一個人寫,苦苦思索校園的性空間,不如找你們一起聊天,談談各人對校園和性的一些體會和想像,藉此釋放,之後形諸文字,會更有裨益。是故,我們到了她的家,談了幾小時。

李偉儀1991年入學,1995年人類學系畢業,1997年在人類學系取得哲學碩士學位。在新婦女協進會(婦進)先後擔任執行委員(1996-1998)、外務副主席1998-2000)及主席(2000-2002),現時積極參與婦進傳媒監察組的工作。於1999年,她跟一群女性友人以「尖叫」的名字出版《我們的眼鏡在飛揚》(進一步多媒體發行)。她接受訪談時,在理工大學的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工作,並撰寫《成報》〈情色都市〉和《Penthouse》〈道德浪女〉專欄,及於《太陽報》〈歡樂性信箱〉解答女性的情慾問題。

… sex in the university

「理工給我的印象:一、死寂沉默;二、逃避性議題;理想中的大學應對知性,政經,文化,社會議題抱持更開放及顛覆兼備的觀點,亦能以前進的思維容納小眾,扶持弱勢,更對性與性/別議題具解放態度。現在的大學生只懂服從霸權,人云亦云,也缺乏性/別教育。」——李偉儀接受《E+E》(第六期,2003年春夏季)訪問時如是說。

中大的性空間是怎樣的呢?我想,校方刻意想將校園非性化。負面的事件如偷拍、性騷擾等不好好處理,也將之淡化(見「性騷擾」稿題)。乍看很平靜,但缺乏討論,有事發生才說,但全部都是負面的東西,正面的就不能講,或者忽略。

記得九十年代我唸書時,校方曾經討論過校園的百佳能否賣安全套[2];後來討論是否准許「關懷愛滋」在世界愛滋病日(十二月一日)到校園派安全套,雖然校方最後准許了,但我覺得校方並非心甘情願,而是因為對抗愛滋病的潮流無可抗拒而已——他們的態度是可免則免。校方著力令校園非性化,它不提及正面的性,如性/別教育,同學自然少了個渠道吸收和性有關的資訊,也就達到性禁忌的結果。我覺得校方的責任和負能量是最大的。

[2]
至截稿為止,於2001年11月開業的范克廉樓女工合作社小賣店,為中大唯一售賣避孕套的商店。

大學非性化,跟中小學不教性教育的道理一樣而已——講性,家長就會猜想校方會講甚麼;還有很重的道德觀使然。外表中立,但將校園非性化,就是劃了界線,界內要有某種道德價值觀,要你只讀書不要搞事。再說派避孕套的例子吧,可能有人認為一派一取沒關係,但若院校有宿舍的話,校方會怕學生拿到手後,就在造愛時用它。曾經有媒體問過沒宿舍的院校,為甚麼不介意關懷愛滋進校派避孕套,它的回答是因為沒有宿舍!這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學生到哪裡造愛也可以,就是不要在校園。那也反映它缺乏想像,不會想到學生會看上草叢或空置課室。

非性化的負能量,也來自同學的家庭社教和中學教育,同學會把得到的想法帶到大學。我曾經擔任理工通識課「愛情、親密關係與性」的助教,曾有修這課的同學跟我說:「Miss,妳講咁多無用啦,我有我觀點o架,我中學生命教育課老師講過:呢樣o野唔道德o既。婚前性行為就係唔道德。」接著我就說:「阿小朋友,我就係同你拆解緊o個樣o野究竟係道德,定唔道德,唔係剩係一個概念灌輸。」

談到課程,以前中大沒有跟性或愛有關的課程;就算講愛情,講愛情哲學也會被人質疑。現在可能好一些,可能有些課程較直接[3],同學需要這些。但講課的人應該用甚麼態度呢?

[3]
比方說,現時中大的哲學系和新聞及傳播學院,均有開設跟性有關的大學通識課程。

我在一篇專欄文章說過,有些人自恃多唸了書,說幾句性解放,接著就問女人的身材,我覺得這絕對不是性解放,是性騷擾。[4]現在有不少講當代社會課題的課,為了趕新潮,也得帶點性和性/別的討論。有些教授會在課堂直接叫同學有性經驗的舉手,沒性經驗的不用舉手,那不叫討論——性經驗是甚麼?性經驗只是「有」或「沒有」的問題麼?此舉其一是性騷擾,我更不喜歡的是,我很多時聽說教授問過這問題後,結論就是「女生保守,男生性經驗較多」,不會說女生少性經驗拜男人所賜,完全沒有社會分析。

[4]
見〈情色都市〉欄,2003年6月13日。相關原文如下:「(這位男士)自詡博覽群書、思想開放,是支持女性解放的新好男人。但實際上他的所言所行,卻是扭曲了解放的意義,讓父權借屍還魂……我的乳房是浮凸是平凹不用你管,是美是醜也謝絕品評。也請你當心觸犯性騷擾。」

不過還是要在校園講性和性/別,為甚麼呢?近年受邀跟學生會傾莊時,會說性/別跟性跟所謂的大政治相關:校方非性化,就是劃界限制同學的舉動,想他們好好唸書畢業後做社會的螺絲釘,那跟校方不想學生談政治同出一轍。我們關心大政治時,沒理由卻不關心個人的、身體的政治,也要令人知道後者可跟大政治掛勾,可以類比,否則就會墮進建制劃界和禁制的陷阱。當2000年4月政府提出《保護青少年免受淫褻及不雅物品荼毒諮詢文件》(下稱《保護文件》)時,我曾把這件事在傾莊中討論,當時不少莊員甚至老鬼都會抱著很道德的態度說,色情不能進入校園,色情會教壞人。我的回答是,倘若在此時跟政府站在同一陣線的話,今日它可以禁制你講色情,他日它可以漸漸禁制你講政治。

他們可以辯說「兩者不同」,但兩者不是不同的。後來傳媒上也有輿論這樣指出。甚麼是色情?甚麼是色情刊物?如何定義?我曾想替學生會的朋友鬆動一下,說說甚麼是色情,但那陣子他們很繃緊,覺得裸露不好,這樣不好那樣不好。為何他們會繃緊,又不像討論其他議題時願意重新反思?我想未必是「你壞我好」的考慮,而是見到你的壞,我會覺得相對安全,這是保障自己而已。那其實跟批評學生會的政治立場不能代表全部同學的同學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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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蓋了A4紙的《女流》

那次跟學生會談《保護文件》後,婦進《女流》有個編委替新一期封面排版時,不小心排了一張女人露點的照片到封面,還要到印好才發現。我們看到,就笑說:「死喇,如果就咁出去,明光社來告我o地,我o地成個婦進就死梗喇。」執委要入獄,以及最多可被罰二十多萬元。接著我們就玩花樣,印了A4紙,上寫「我們反對《保護文件》」,然後摺一部分,貼到封面上,只讓雜誌名和期數亮出來,還套膠袋——那就像貼了警告字句的色情雜誌。我們跟政府理論時,常會說:「你答我,《女流》是不是色情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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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道德位置的同學真的很少,例如1999年聲稱反對同性戀的「中大捍衛道德大聯盟」(詳見〈中大性小眾運動和活動的早期歲月〉),想是一小撮人。但一大批人沉默,那不等於他們沒行動,沒思想;他們或者不懂如何講,或覺得沒所謂,未至於要出面支持。他們到底怎想,反更值得探討。

在校園談性,除了是避免其他議題受抑壓,也有其他理由。不可以談性,使年輕人不曉得安全性行為,不懂得尊重別人,也是很大的遺憾。但除了講平等以外,就是讓大家懂得選擇,那是唸大學的理由。我覺得大學生進大學是學道理,知道道理隨著時日轉變,知道事情愈辯愈明,並看到當中的多元關係和複雜性,他們不是只學不容選擇的道德觀。道理和道德的最大分別,在於有沒有選擇。現在講逆市求生,學懂鬆動地思考也是求生的學問,如果企得太硬,永遠沒有空間給自己走動。

從講道德到完全解放中間有好多東西,那些東西就要講道理、講選擇。就算最後要取一個立場,最要緊是那可令自己開心:禁慾經年,忽然有個異性追求,想上床但最後不小心要服事後丸又譴責自己,就無謂了。

我曾認識有個女生,基督徒,當她知道任何女同學帶男蛇回房,或者同居時,她就差不多要跟對方絕交。那時我就被她看扁,是其中一個被她譴責得最厲害的人,大家不相往還。後來她唸研究院時跟人拍拖,但她一向禁慾,不懂避孕,那就搞大肚子,聽說未取得學位就要秘密結婚。本來她在系友間很活躍,但事後她整個人退卻了,好像覺得自己完全是個罪人,沒顏面見人。後來有晚練過跆拳道後,收到朋友的電話,說她誕下男孩,我突然好感觸。如果她一早不把事情說得那麼死,學曉鬆動自己的想法,學點性知識——我知她沒打算結婚,碩士論文也沒寫完,哪會想生孩子結婚?但是因為有孕,接著就把孩子生下來。原來兩個女人可以完全兩條路,以前一起上學,後來我還可以自在的過單身生活,打跆拳道,妳就竟然有了孩子!原來因為大家對性的看法這樣不同,結果也不同,真的是一念之差。

…sex among students (aka tongxuezhai)

事情雖然還會在校園出現,輕至性感衣著、帶異性回宿舍房間,重至發生偷拍案,同學的敏感度都不很高,生活跟外面的年輕人也沒有甚麼分別。問題是,大學生不是天之驕子,沒有性/別訓練的話,跟平常年輕人沒分別。校方將校園非性化,但同學也是年輕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做也不關你事」,但那也不等於年輕人會想性/別課題。

不過風氣還是轉了。我早年在中大唸書時,已經同居。那時同居一方面是禁忌,另一方面,露骨的說,大家聽這兩個字就會性興奮,猜想同居的同學如何過活。當時我已在人類學系唸書,有個師兄認識一個《X週刊》記者,記者想做大學生私生活的報導,其中一樣是同居,那時同居已夠震撼。

於是師兄找我接受訪問,說拍照只拍住所而不拍我。但我覺得師兄也視同居為禁忌,也信不過《X週刊》,所以拒絕。他居然說:「做得怕咩人知,妳學乜人講女性主義呀!」我回敬:「你唔好再講我喇。個問題就係:我可以講晒畀所有人知,我做咩要話畀《X週刊》聽?」他不會明白,我想到今天他也不會明白,可能會覺得李偉儀只做不認,跟一般大學生一樣。後來記者也找到人訪問,出來的報導很典型化,說同居的大學生胡混度日,整天摟在一起不上課,浪費父母心血和納稅人的錢。說穿了,它想說「道德不容」,又一次設性禁忌,但是又要包裝成「年輕同居男女不懂自律」那樣子。

到了現在,講同居不夠官能刺激,要講大學生偷內褲、偷拍、玩S/M,那才有性興奮。人們繼續在大學生身上得到性興奮,但不同年代的尺度不同。

所以《中大四十年》找我寫文時,我覺得有點困難。我除了說些負面,有點兒搞笑的事情外,還有甚麼好說呢?

正面的性/別討論,在校園裡其實不足夠。大學講性是小眾的,可能女生們的交往中會談性,但力量太零散瑣碎。公開說性,成了政治行動的很少,除非有事發生,或有人從外邊的團體帶一些新想法回來,或是大家離開學校,看到外面的世界。

當然,一班朋友一起組織抗爭或分享性/別經驗,力量相對較大,大事當然要爭取,但小力量也是力量。除了閨中夜話、性對談等,大家也可以藉抱不平帶出力量,如被性騷擾時通知身邊的人,或在新聞組發放一些好色鬼的資訊,讓大家警戒等。

說回性空間,以宿舍的二人房為例,當其中一個宿生帶伴侶回房時,如何叫同房暫時不要待在房間,那是有趣的。通知同房有點困難,要衝破一些禁忌。如何暗示又令同房明白?在女生的處境想,對方知道了,但她不走又如何?她說出來,或人家問及為何不能在房間時,又怎辦呢?大家共享一個房間,如果沒協調的話,若同房於你在房間造愛時闖入,就不好了。開口講也是一種突破。我有時覺得所謂性革命或者解放,不是真的一些大革命大抗爭等,而是在限制下鑽空子,這才最好玩,對同學而言最實際。同學大都擅長鑽空子,我不會小看他們,十年前是,現在也是。

有時我們會聽到同學不滿,說看到碧秋樓電腦室或校園某處有情侶親熱甚麼的。他們選了那裡,可能因為沒錢,沒其他地方等,而如果不是太離譜的話,就忍讓一下吧,那可能很普通,但我們香港人就是太不習慣,連吃飯搭檯者說話大聲點,也會望。校園的性空間不夠,變得大家都窮,也變得有些人見到人家鑽到空子,就眼紅人家,在新聞組說,或作故事——崇基荷花池雙頭怪的故事,不就是揶揄摟在一起的同學麼?我們小時上學,可鑽的空子很多,但有些人不敢玩,又想要空間,結果走向另一個極端,向校方告發,大家沒得玩。兩者都是小時候培養出來的。

…the history of discourse of sex among public

我公開談性,愈講愈多。1994、1995年時,我在婦進活動,那時除跟進女原居民土地繼承權事件外,也會談性和色情等。1996、1997年到中大女研社活動,大家也會討論性。最初會講性騷擾等較負面的題目,會叫大家協助受害者,不要反過來用「不檢點」呀、「自己也有責任 」呀來譴責受害者,同學也需要一個性開明的過程。

講性騷擾,傳媒最多視妳為反性騷擾先鋒而已,正面的東西是自己投稿到報章講的。地鐵曾禁止Body Shop的Ruby裸體娃娃廣告,我就投稿到報章,說地鐵「目光如豆」。Body Shop已很守分寸,將Ruby的性徵都遮去,但我批評的不只地鐵,連香港人都看不到Ruby背後的意思:不一定如Barbie那樣瘦,你也可以胖和可愛。那時我是婦進的外務副主席,又屬傳媒組,覺得既要監察城市電訊「任你上」那類討厭的廣告,也應該推舉一些正面、值得支持,但又被人打壓的東西,Ruby是其中之一。某些青年中心那時仍會在聖誕節前叫人不要失身,選十大危險地方等,我也投書報章主張「要性教育,不要性禁慾」[5]。

[5]
〈要性教育不要性禁慾〉,《蘋果日報》論壇版,2002年1月2日。

轉捩點應該是我開始當婦進主席時,機緣巧合,風起雲湧。那時馮檢基打壓一樓一,支援性工作者的紫藤要民間團體幫忙;另是政府發出了《保護文件》,我們又聯合同志、婦女、藝術團體等一起批評;另外一樣就是同志。2000年底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開始討論反性傾向歧視立法,那時婦進主動寫意見書,並到立法會講。色情觸及了,阿姐觸及了,同性戀也觸及了,傳媒就開始湧來。同時2001年我開始在牛棚書院開始講「歡樂性教育」。好多人會問:為何叫「歡樂性教育」?「歡樂」跟「性教育」到底有甚麼關係?我就說:為何性教育不可以歡樂?

輿論戰多年,最難打但打得最興奮的是反打壓阿姐。(為何打得興奮?)跟男人吵,跟馮檢基吵。馮檢基當時在《東方日報》的專欄寫了幾篇文章反擊我們,其中最離譜的是〈放肆!〉[6],他認為「妳o地班婦女團體放肆呀!」[7]嘩大佬,阿姐出來行,大家平起平坐,幾時到你呢個男人話我放肆呀?以及他那些文章有很多難聽的說話,如「但若有『妓女』請他們(支持性工作者的團體)代做一天『義工』,他們也樂於協助她們嗎?」[8]所以那段時間我投稿到《蘋果日報》[9],大意是:我們支持性工作,不會跟阿姐劃清界線,沒有「妳賣身我們不是」的分野——因為不少女性都活在一對一的傳統男女關係以外,有外遇的,有同性戀的,只是形式不同而已。德蘭修女也會探望愛滋病人,戴安娜也會關心愛滋病人,那麼你是否詛咒她們二人患愛滋病呢?我寫道:「政客一邊笑臉迎人推銷人權,壓根兒卻歧視人,就如甜言蜜語者造謠嘴巴有毒,直至無人親吻,直至人們敵視性工作者。最毒的,恐怕是政客的嘴巴。」[10]

[6]
《東方日報》〈龍門陣〉版,2000年12月11日。
[7]
此處並非馮的原文。
[8]
〈恬不知恥!〉,《東方日報》〈龍門陣〉版,2000年12月12日。
[9]
〈與性工作者並存〉,《蘋果日報》論壇版,2000年11月13日;及〈妓權是人權,妓女也是人!〉,《蘋果日報》論壇版,2000年12月20日。
[10]
見前引〈妓權是人權,妓女也是人!〉一文。

〈放肆!〉一刊出,我直接想起十多年前,見到那個因言語不合就拿釘書機向女莊友擲過去的學生會幹事——男人還有否道理可言?我覺得,男性學運份子好,男政客好,動不動就宣之口頭和肢體暴力,一直以來都是如此。馮的那篇文章也得罪了所有婦女團體。我們發聲過後,警方也真的收歛,沒聽馮檢基對警方的建議——「日日查,密密查」,令阿姐沒生意可做。馮檢基所屬的民協說不過我們,退縮了,找另一個議員來,說他們針對外勞阿姐隨街拉客。我們就批評了:那些是企街,受黑社會操控,哪是樓上的阿姐?接著他們再說打擊外勞不打擊本地阿姐。那就吊詭了:他們極力催促警方打壓持雙程證的性工作者,抓到了施以特別懲處,今後不能再來港。問題是,那議員究竟同不同意「性工作是工作」?若他不加思索地答:當然不,這種醜事,怎可稱得上是一份工作!簡直是詆毀了「工作」的尊貴意義。我就可反駁他:尊貴的議員,依據你的定義,這群進行性交易的雙程證女子,就不算在工作了,極其量只能說她們跟客人在幹一些「性事情」。如果議員還是要求警方打擊外地妓女,你就先得承認這是一份工作,罰則也要跟抓到地盤、酒樓黑工一樣。講起道理來,我是一隻口若懸河的小辣椒。紫藤很高興,常希望我做完婦進的工作後過來當執委,我說:「唔得喇,我冇咁好氣喇,你需要用到我就隨時用啦。」那一役過後,聲勢上成功了,但實際上是否幫了阿姐?紫藤就說好了點,真的有些識字的人出來「拋一拋佢」,但不知馮檢基何時再來,現在他快選區議會,他有否發惡我也不知道。

也有試過跟那些大才子交手。黃毓民的《Cyber日報》在2000年推出時,有個電視廣告,要員盧瑞順扮新聞報導員,報一條為保護動物組織籌款的泳衣女模時裝表演「新聞」,片段的女郎穿三點式。廣告一出很多人批評它色情。當時黃也在商業電台主持「傳媒監察力」,請我上節目。

他一開始就問我:「李小姐,妳係婦女團體o既,我估妳都係覺得個廣告意識不良o架喇。」他的假設就是如此。我就答:「係對個廣告不滿o架喇,不過不滿在就係點解剩係得女人著三點式行行下,點解阿盧瑞順唔著條孖煙囪行出來呢?還掂大家都係講緊野生動物,反樸歸真o者,點解佢又唔著少o的呢?點解個女人著得少o的呢?」接著黃毓民無言以對,不懂再問下去,接著的時間我就講講講。結果我後來聽那半小時節目,除去廣告約二十分鐘,我講了十五分鐘。這樣做就嚇暈男人,使他們不懂反應——他們假設打女性主義牌的,就一定保守、反色情,哪知我會不滿沒男人穿孖煙囪,說他不適應商業社會女人有看裸男的慾望。

如果你大條道理說,純粹裸露沒問題,要看意識形態,只是女model在走都不是甚麼意識不良,就很難將自己跟那些保守團體分開來。如果當時我不在電台說,而在報章評論版寫了一篇文章叫〈我想看盧瑞順著孖煙囪〉,整件事就會很顛覆很不同[11]。

[11]
訪問後,她果然「補」寫了有關此事的文章。見〈情色都市〉欄,2003年7月22日。

…how to discuss sex among public[12]

[12]
也可同時參考《學生組織傳媒曝光哲學》一文。

「身先士卒,死而後已。」——李偉儀在《經濟日報》跟邵家臻對寫「性書評論」的最後一句[13]

[13]
〈Open the door of sex pleasure 把性還給自己〉,《香港經濟日報》,2003年7月11日。

公開說性,人們聽到「性」已經性興奮,自然會來,但也會連上「談性是私密的」。而我會說,性要拿咪高峰說,不是在床上說。那是表達了「個人就是政治」,個人實踐了將性從私人層面帶到公眾層面。而說完後,不是要令人覺得有個新的「女性博士」出現,若果僅此而已,就很失敗。我要令人知道那事情可跟大政治掛勾,或者可以類比。

如果被媒體訪問,我說話會小心點,只講想講的事情,不講無謂的說話,不會記者問甚麼就答甚麼。例如一些結論性問題——我常被問:「李小姐,妳覺唔覺得自己好濫交呀?」那類問題可說是專針對女性的陷阱,我答yes又死no又死,問題是,我為何要答?我會反問甚麼叫濫交,究竟是濫情還是濫交,是濫情的時候其實又是否是寡情呢——寡情才會可以看得這麼通透。方法很多,因為媒體就是喜歡捕捉豪放女。自己也要破格,不覺得那是禁忌。現在大家習慣在電腦寫文章,你就會知有些東西是堆砌的,盡量要令他不能扭曲你,他要捏造的話就沒辦法。我覺得對著傳媒不可以飢不擇食,合得來就多談點,不合的話就收口。

可能有人覺得,講性的人只求出位,一旦言行被視為嘩眾取寵,就沒有人再理妳,我覺得不是如此,得看講性的女子有多大權力。如果有阿姐說《X週刊》要訪問她,我會叫她小心或不要受訪;因為我知道,我跟她的權力是不同的,我可以更大聲反駁,我可以投稿報章,現在我更有專欄。記得早陣子《壹週刊》訪問我、黃真真、茜利妹和江欣慈,訪問的記者跟茜利妹很熟稔,令我們多點信心,她也跟記者說:「你唔好做我o地呀!你死梗o架做我o地!你睇下黃真真導演來o架,阿慈唱歌o架,我同李偉儀寫o野o架!」那真是權力的關係。

那次訪問有張「四個女仔挑逗俊男」的照片。我們不知他們安排了男模特兒,但沒所謂,反而那個男孩好驚。茜利妹講了句好精警的說話,她安慰那個男孩說:「算喇,大家都o係娛樂圈行走,大家都係被安排o既o者,你唔好咁驚啦!」

我也在《Penthouse》寫情慾故事。身為女性主義者,衝進老牌鹹書灑鹽花之餘,還會在故事提及安全性行為。言之有物,也可以破除「嘩眾取寵」的定形。

講性,女人就要承載了人們的情緒投射,如會覺得妳出位等。一日不能負載人家對妳的正面或負面情緒,就不能出來走江湖,尤其是一個女子。以前因台灣的璩美鳳被偷拍案,或台灣的李昂影射民進黨陳文茜的〈北港香爐人人插〉寫些東西,人家都可以說我為自己做勢,我倒覺得,這是為女人出頭,提自己認同的觀點,但你避免不到慢慢講及自己的經驗。準備好負載的話,我就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現在的三個專欄都用真名,如提及別人的故事,當然會將那人的身分改了,保護當事人,那已是操守問題。正如有些人走出來,但不會完全的走出來,那可能是為了保護其他人。

除了負載人家的情緒,也可能遇到其他的事。今年五月底有線電視給我做了個十五分鐘的專訪,講「歡樂性教育」課,除了訪問和講課之外,也有找記者帶著攝錄器材,偷拍我走進信和中心買色情影碟,和往廟街買自慰器。往廟街時,有個男人尾隨我——他不知有記者在偷拍——但他以為我一定很豪放,或者以為我是阿姐,想溝我。這證明女人講性、做性,不只負載了人家的情緒,妳現身在那些人家覺得不三不四的地方,也會給人家跟蹤,以為妳是不正經的女人。但是你一定要放得開,這些是生活裡的政治。始終在女性主義裡,不是「個人就是個人」,而是「個人就是政治」。總有人要走出來,變成一個公眾人物去說這些東西。台灣的何春蕤是一個例子,丁乃菲那些也是。始終都會給人家抹黑。我在大學做事,有學識,懂得應付傳媒,自己有專欄,人家不能怎抹黑妳,甚至人家給妳負面情緒,妳還可以轉過頭來取笑人家妒忌。我覺得自己已經相對較好,相對安全、自主,在這方面算幸福了。

在香港,其實出位的不只我,例如在香港大學教書的何式凝,會常常跟人說:「我o地呢停女人冇人娶o架啦,邊度有人願意娶呢o的女人o丫!」

跟那些下筆急於收歛,可能有時藐視性別平等性別解放,較傾向結婚生育的才女相比,我覺得我會多狂蜂浪蝶;人們會簡單的當我們任性,看不到字裡行間的政治。我個人覺得性解放論述本土化,是重要的。何春蕤的《豪爽女人》1994年出版,快十年了,無理由大家還在吃她的奶水。但本土化的性解放論述既要不嘩眾取寵,又要言之有物,現在寫專欄都是為此,我想將性解放的論述普及化。

… the way of becoming beautiful and sexy

跟其他本地大專相比,中大的同學每每被認為最樸素。一直以來,迎新營營衣、系衣、牛仔褲和拖鞋,都是中大校園常見的衣著,男女皆穿,描述這景象的文章不知凡幾。當然從來都有些著重儀表的同學,大家記得他們的打扮,大概都因為「物以罕為貴」。

黃力信在1996、1997年認識李偉儀時,她不是大家在相片見到的樣子,當時她蓄短髮、戴眼鏡,比訪問時胖。她說,人會轉look。

我覺得不少男人都看不出身邊的女性有否打扮。我多年來都打扮,不過人們看不出而已。我以前也蓄長髮,到了1996、1997兩年才剪短,之後努力留長。由戴眼鏡到不戴眼鏡,轉轉形象。我唸書的時候,身邊也有愛打扮的同學。有個最厲害的女生,短裙呀高跟鞋呀絲襪呀唇彩指甲油呀都齊全。也有女生採用部分裝備,例如有個穿T恤牛仔褲的會修眉和擦指甲油。

有說打扮花資源,會跟追求某類型較正確的生活模式相衝突;但我反對做得太極端,如苦行僧般。女性主義者也太怕講打扮,容易跌進以前激進女性主義(radical feminism)的框框,構成另一種單一,我覺得不需要如此。就算不修
邊幅,包括社運時集體式的不修邊幅,其實也是經過刻意經營。所以我不會用「扮靚」這個詞,因為美很多元,反而所謂的「扮」就是刻意經營一種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形象。無論那些人太喜歡扮靚,或者極端地不扮靚,我都覺得失了中庸,不懂得隨心所欲。我常常覺得好多事情都是求開心而已。扮靚這類事情太細眉細眼,只要你不要太追隨單一標準已經可以。

以前參與運動時,會穿社運T恤,但我現在不會穿,開始覺得它太男性化,箍頸;低胸一點的話,女生穿著遊行就不怕熱。現在有時買社運T恤,是表示我支持運動而已。或者稍後我會製些開胸遊行女服。

不想浪費太多資源,又不想跌進商人營造的潮流的話,可以嘗試交換衣服,那也可滿足經營自己身體的慾望。我妹妹很愛美,上季不穿的衣服我都拿過來;但她比我瘦,有些衣服我未必能穿,我會把它們揀出來送給人。

有些衣服我會穿很多年。前陣子我穿一件背心回去婦進參與「行性感」分享會[14],加外套,大家都說我穿得愈來愈性感,我回道:「你知唔知我呢件背心十年喇!我著佢返來婦進無數次呀。」有個新晉小妹妹問我:「妳點行性感o架?」我答:「我唔係今日先行性感呀。」這樣說吧,從小到大都覺得自己都好喜歡性感,由中學開始已經行性感,在那段比現在重十多二十磅的日子也是;但當肚腩比妳的胸大,就算穿得多性感,男性眼光也好,女性眼光也好,都看不到妳性感。當然我自己會覺得當時性感,可體型胖的確是限制,令周圍的人都看不到我性感,那也決定了人家能否看到你有氣質。我想唱歌的白嘉倩會跟我有同感。直到我輕了十多磅,人們才察覺我性感。所以我不信外表不重要這回事,男女也好,看不見你的外表的話,也不會看到你的內涵。

[14]
她為分享會寫了同名文章。見〈情色都市〉欄,2003年7月10日。

減肥前我重達160磅左右,走幾層樓梯也會覺得心跳加速,為了健康,也為了省點買衣服的錢,特意減肥,做了兩個多月運動,減了二十多磅。誰說女性主義者不可以減肥?誰說女性主義者不能美?我覺得減肥沒甚麼問題,但你不是要減到一個單一標準,38C-22-34那麼畸型,也應反對美容工業的單一訊息。我的確瘦了,但不很迎合主流,現在一百三十多磅。

黃惠婷的《大美人》去年出版時,她激昂的對記者說,自從立志不減肥後,就不再上磅。那時商務印書館請我到她的新書發布會,後來有報導說,我反減肥,其實我並不如此想。

我覺得自己性感,但那是有諸內而形於外。低胸,或穿少些衣服不等於一定性感,低胸衣著的女孩滿街都是。我雖不否認它們可令人性感,但性感也要有些內在的東西,所以我跟那小妹妹直言不懂教她如何行性感,若她能多學點女性主義、性解放理論等,加上實踐,性感會漸漸散發。

我會光顧美容院,不過以前光顧的那家因非典型肺炎疫潮倒閉了,它在「重災區」淘大花園附近嘛。加上現在沒時間,今日我不太好看。修了眉的話,人們就會覺得我很有sex appeal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