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8日

【八月】

10/8
下午三時,一名代表拍門詢問報社晚上是否有人出席代表會會議,期間嘗試進入報社會室。晚上第三次常務會議(下稱三常)因代表出席人數不足流會,其後有代表從報社一編輯處得知會室密碼,約十名代表連同電台成員,闖入空無一人的報社會室,自行四處開櫃搜查及攝影後離去。有代表向報社成員聲稱在會室內找到大麻、煙盒及煙灰,於凌晨通知保安組。惟保安組到來後並未在會室內搜到任何大麻。報社同學得知會室內有違禁物後迅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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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代表會主席聯繫了師生中心管理委員會,要求校方介入搜查會室。下午五時,保安組、校務處職員在報社編輯及職員陪同下進入報社查看,並無發現大麻、煙盒及煙灰,保安組及校務處職員均表示沒有任何問題,只是會室比較亂。

代表會主席以錄音向報社一編輯表示,當晚搜查會室的「行動」將由觀察及諮詢委員會主席李嘉華在大會上提交報告交代,而發現煙灰、煙盒的事「唔會無嘢發生」,而且「冇理由由現莊頂」,稱若我們願意承認吸煙非現莊行為,並對會室進行出入管制,「呢壇嘢我哋就收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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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代表會三常第二次續會,報社編輯列席並回應事件。報社承諾會加強會室管理以對事件負責,認為較好做法應為共同商議處理是次違規事宜,以解決問題避免同類事情發生,不必提交彈劾議案至司委處理。代表會最終決議「本會行使《會章》第五十四條乙,提請司法委員會對第四十八屆中大學生報出版委員會民選委員疏忽管理會室導致失職進行調查,並就此申請緊急禁制令禁止所有第四十八屆中大學生報出版委員會民選委員及職員以外人等進入其會室。」會上只有數名代表曾就是次討論發言,亦有代表稱報社出現管理問題有否責任,應交由司委會審理,不應在代表會處理,遂結束討論。最後至投票通過議案時,亦未曾討論應否被彈劾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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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代表會主席遂按有關決議,轉交案件予司法委員會:「本席……現向司法委員會提出憲制要求,由司法委員會調查中大學生報出版委員會民選委員是否有違反會章或失職。」

司委會在中午十二時十四分通知報社須在當日中午三時前回覆反對強制令的理據,否則便頒下緊急強制令,報社只有兩小時二十分鐘回覆司委會的電郵。同日,東方日報網站刊登〈中大學生報會議室淪吸煙房堆垃圾〉報導,當中所示的照片只有代表或電台同學可能存有。及後,代表多次以事件上升至被大眾媒體報導為由,指事件「令中大學生會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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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凌晨二時,司委會通知報社會於晚上七時半進行第一次就強制令的聆訊,並指「本庭將以內庭聆訊處理,並不對外開放,新聞界和公眾人士均被禁止旁聽。司法委員除得到首席司法委員許可外不得進入本庭。」

報社要求司委會由內庭轉為公開聆訊。司委會最終同意以半公開聆訊進行(即只准基本會員旁聽,進入時須出示學生證)。

聆訊期間,代表會主席指是次強制令未有正式申請人,其身份不能代表中大代表會作出申請。(I think we all agree that there will be no “applicant” for this case, as this is a constitutional act instead of a normal criminal case or judicial review.)代表會亦未有提交強制令的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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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晚上七時三刻,司委會進行第二次聆訊,歷時逾十小時。數名報社編輯準時出席,並被告知是次聆訊代表會未有人在場。聆訊結束後,司委會命令報社進行一系列會室管理措施,包括啟用拍卡門禁、訪客登記等等,並於8月19號至調查結束前生效。而調查結束後,有鑑於措施有效加強報社會室管理,並能確保違規問題不再發生,一直沿用至被確認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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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晚上,報社正在進行九月號出版工作,會室內有非現莊人士協助出版。期間有司委會成員拍門要求突擊檢查、查看登記冊並檢查會室內非現莊人士的中大學生證。檢查過程有拍照、錄影並就各類物品用途或氣味等多番詢問,後確認報社並無違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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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晚上七時十五分,原定司委會第三次聆訊。因為前往的報社編輯有家庭原因耽擱,未能準時到場,編輯於七時五十分到達中大後,被通知聆訊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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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下午五時三十八分,司委會通知報社當晚七時三十分的聆訊取消,因「未能安排人手審議」,「為保障雙方的公平性,今天的聆訊將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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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8/9:
代表會再次提請司委會啟動彈劾程序,並由代表會秘書處代為申請緊急強制令(此前代表會未有就緊急強制令提交申請書,亦未有正式的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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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下午,三名司委會成員拍門要求進入會室檢查錄影,隨後在有報社編輯的陪同下完成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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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9:
司委會分別傳召報社及代表會成員作供後,頒布三頁紙的裁決文件,證實報社現莊並無在會室內吸煙,但認為如有任何人在會室內吸煙,現莊「需要負上責任」。文件中指「有關是次調查的報告,本庭將押後公佈」——至今,司法委員會尚未公佈調查報告,但代表會已通過彈劾。

裁決文件:bit.ly/threepages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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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12/10:
第五次常務會議上,代表會根據司委會的裁決文件,討論中大學生報彈劾議案。會上討論只有約半小時,代表會便決議「立[即]付[諸]表決」,終止彈劾議案的討論,和議人亦一直無發言解釋彈劾理由。由於當時會議廳內不足全體三分之二代表(即彈劾議案之通過門檻),在席代表同意以通傳形式表決(即以電郵回覆投票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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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代表會主席發出公告,宣布通過彈劾中大學生報出版委員會全體民選委員。惟通傳表決結果未經代表會大會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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