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alendula

一個人要經歷什麽,才會從家鄉逃到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來自印尼的 Cathy(化名)已經來港 14 年,是名庇護申請者,她的故事告訴我們,苦難與折磨在不同地方以各種形式影響著不同的人,我們又要如何看待這些在夾縫中掙扎求存的人?

來自性別與家庭的壓迫

一切還要從 2004 年開始説起,那時 Cathy 才 25 歲,本應是享受青春年華的年齡。一場包辦婚姻,開始了她的惡夢。

隨著時代發展,包辦婚姻在印尼的大城市並不常見,但一些鄉郊地區依然保留這種文化。加上在農村,女性若超過 25 歲仍未結婚便會被人歧視,往後只會更難找到伴侶。也有不少人認為「先結婚後約會」是好事,間接鼓勵包辦婚姻。Cathy 的爸爸安排她與有黑社會背景的人結婚。丈夫每天都對她拳打腳踢,還時不時叫黑社會的朋友來家中開毒品派對,搞得家裏烏煙瘴氣。「他們瘋起來,還會威脅要把我賣掉,丈夫更加⋯⋯強迫我和其他人做愛⋯⋯」Cathy 憶起 16 年前的痛苦,依然忍不住痛哭。

不久後 Cathy 嘗試逃跑,但無論逃到任何地方,都會被她丈夫找到,這可能和他的黑社會網絡有關。加上丈夫的叔叔是他們的村長,無論 Cathy 怎樣向鄰居求助,都沒有人相信她。她也試過跑去向警察報案,但當地賄賂問題嚴重,如果不給錢警察,根本不用指望他們會為市民落案處理。Cathy 的娘家距離夫家 8 小時路程,路途遙遠,她都沒有告訴家人所承受的屈辱,也不敢逃回家中。

前無去路,後有丈夫。Cathy 只可繼續留在這個地獄般的「家」,她也無奈在結婚一年後懷孕,期間丈夫依然每天虐打 Cathy,即使她已經懷孕 7 個月,肚子明顯地隆起,丈夫都可以毫不遲疑地一拳拳落在 Cathy 身上,甚至他的豬朋狗友都會參與其中,把她當作泄憤的工具。有時候她會祈禱:「如果我被打死,希望我肚子裏的女兒能跟著我一起死。(If I die, I hope my daughter die with me.)」面對這般折磨,也許死亡是唯一的解脫。不久後,女兒誕生了,誕生在如此不幸的家庭。

一天 Cathy 找到一家培訓中心,專門訓練到香港工作的外傭,中心只接收女性學員,這本來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絕大部分外傭都是女性。但對 Cathy 來説,她意識到這是逃離丈夫的機會,那個「只限女性」的要求在她眼中閃閃發光,便二話不說報了名。在中心上了 3 個月課後,在 2007 年,她順利來了香港。

雖然來港的過程頗為順利,但代價就是 Cathy 不得不捨棄她的女兒,至今她完全不知道女兒的情況。

逃離丈夫,來到香港

不幸中的萬幸,香港的僱主對她不錯,僱主 4 歲的兒子也與她很親近,Cathy 經常教他功課,在她的照顧下,兒子成績不錯,也拿了不少獎,Cathy 流露笑容,帶有一絲自豪,「我感受不到他們將我當作工人!」。這段時光,讓她感受到久違的溫暖。Cathy 與僱主的關係之好,是在僅僅半年間,她願意對僱主道出自己的經歷,僱主亦止不住眼淚地聽她訴說委屈。二人來自截然不同的背景,擁有著迥異的身份,在這一刻卻比任何關係都親近。

在香港的空間也讓 Cathy 終於能夠打電話告訴父母以往的來龍去脈,她的媽媽非常震驚,當然是心痛女兒原來曾面對這麽多痛苦,並勸諭她留在香港。而包辦婚姻的罪魁禍首——Cathy 的爸爸,知道一切後卻依然無動於衷,Cathy 無法壓制對他的憤怒,不敢相信自己的父親竟會對自己如此冷血。

然而,好景不長,Cathy 的丈夫不知從何得到香港僱主的電話,開始每天騷擾僱主。從印尼逃到香港,Cathy 已經見不到丈夫,但這個惡夢依然纏繞著她,「他就像鬼魂一樣陰魂不散,對我的生活瞭如指掌!(He’s like a ghost, he knows a lot of things.)」為了 =保護僱主,Cathy 決定離開他們,雙方都不捨得這段短暫而深刻的關係。

沒有合法地位的尋求庇護者

香港的外傭一旦與僱主解除合約,若不能在兩星期內找到新僱主,便會被遣返回國。當時 Cathy 的工作簽證已經過期,屬於逾期居留,但一想到印尼的丈夫,她明白被遣返就等於踏上不歸路,因此為了避開入境處的巡查,她決定在公園流浪了幾個月。與此同時,她也正式向入境處申請免遣返聲請,成為尋求庇護者。

也許是上天同情 Cathy,這時,她遇到了現任丈夫,他是來自非洲的尋求庇護者。一次,丈夫嫉妒 Cathy 和其他男性相處而大打出手,也傷到了 Cathy。可能是因為以往的陰影,她一氣之下報了警,結果丈夫被監禁三個月、Cathy 也在 CIC 羈留了三個月。事後他們和好如初,向對方道歉,比以前更加珍視對方。2008 年,他們結為夫婦,Cathy 說,穆斯林男性可以娶多過一個太太,但她的丈夫對他很忠誠,兩人是互相幫助和共同成長的關係。

不久後,Cathy 與丈夫生了三個孩子,他們的庇護申請現屬於家庭個案。兒子雖在香港出生,卻不能根據《入境條例》獲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的身分,出世紙上只標注他們為「無國籍」,亦不能享受兒童應得的權利。幸好兒子依然能享受免費教育,未至於讓他們完全與社會隔絕。只是,當兒子看到學校舉行遊學團,或是同學放假去旅行,身份的尷尬便是個不能逃避的話題,除了金錢的問題外,Cathy 更需要向兒子解釋尋求庇護者在香港沒有合法地位,無法申請護照,也令他不能和其他同學體會一樣生活的原因,這讓 Cathy 多少有點慚愧,她也一直擔心兒子會被同學歧視。

對兒子的重視更加間接讓 Cathy 開始參與本地難民組織。尋求庇護者在港並不能工作,只能依靠政府的微薄津貼生活。Cathy 本來都不太會埋怨生活的困難,更加沒想過要向政府抗議。但當她看到政府派發的食物完全腐爛,西蘭花變成黃色,她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自己沒飯吃,而是不忍只有幾歲的兒子受苦,便氣得與其他難民一同向社會福利署示威,最終成功讓政府改為派發百佳現金劵。這種小修小補確實未能解決物價昂貴的問題,但 Cathy 意識到原來抗爭能帶來改變,後來倡議人士更加成立難民組織 Refugee Union,Cathy 也經常參與他們的行動。

Cathy 坦言,「我們已經在香港生活了十幾年,孩子更加是在這裏出生,我真的難以想象去到其他國家後,要如何重新適應生活⋯⋯我希望兒子能留在香港,他們在 這裏才有未來。(Let them have a future here.)」對她而言,自己的權利都是其次,兒子的未來才是她要守護的東西。

然而,香港作為尋求庇護者的中轉站,並不會承認 Cathy 兒子的合法身份,他們面前的路除了被遣返去印尼,就是去新的國家重新生活。他們在這座城市真的擁有未來嗎?

誰是難民?不符合資格就是假難民?

Cathy 的故事提出了一個問題:到底誰是難民?根據聯合國的定義,難民是因其種族、宗教、國籍、政治見解或於某一特殊團體而遭到迫害的人。而 Cathy 面對的家暴,並不在包括其中。

家暴其實不單是某方因個人情緒問題而向伴侶發泄,問題可以與整個家庭與性別制度有關。

在兩性相對平等的香港,雖然我們都會有婚姻的壓力,但我們依然難以想像印尼的家庭制度如何主宰他們人生的大部分決定。對於印尼女性而言,結婚生子並不是一種選擇,而是人生必定要做的事。所以即使在港印傭支撐著家鄉的生計,她們一旦 30 歲,都不得不回鄉結婚,以完成父母的期望。待她們建立家庭後,家人再次需要她們賺錢,又會讓她們出國打工。她們的人生一直都是圍繞家庭而轉。

更甚,農村的鄰舍關係緊密,村內有不少集體勞動的場合,如耕作和煮食,而婚姻和生育狀況會決定他人看待自己的態度,不婚不子會招惹閑言閑語,一些婦女亦會故意抱著三五成群的孩子向其他人炫耀,由此確立在村中的地位。因此,在這種婚姻文化下,即使遭遇家暴,也不會受到其他人重視,因女性是男性的附屬品。

談起難民,我們的腦海第一時間浮現的是火光紅紅與頭破血流的場面,但還有很多物理以外的傷害,制度上的針對,也是鮮明構成迫害的原因。除了 Cathy 以外,還有多少人因為家庭制度而承受痛苦?因為生理性別而一輩子不能得到平等待遇?性別以外,還有貧窮、殘疾、生態⋯⋯種種的問題,這些人都在大環境中掙扎求存。整個難民議題的背後,反映著各個國家與文化的缺陷,單靠他國的接濟,又是否徹底解決問題的出路?

香港與國際

在過去的運動中,香港人急切向國際求援,也有不少抗爭者逃離這片土地。如果說外國有道義與責任處理我們的苦難,那麽,我們又要如何看待這幫異地來的人呢?我們又要如何改變他們所面對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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